国家治理的三个层次:政治、法治、德治
(2025-03-10 08:39:11)国家治理的三个层次:政治、法治、德治
治国是一项系统工程,它包括政治、法治、德治三个层次。这三个层次相互作用、相互配合,形成一个系统整体,实现着国家长治久安的目标。
政治是直接凭借政权进行治理,在阶级社会中,谁掌握政权,谁就可以治理国家。政治处理的是阶级关系,即统治阶级与被统治阶级的关系,政治就是指掌握政权的阶级对被统治阶级进行治理。政治的基础是暴力,因而也可以说,政治就是直接用暴力手段对被统治阶级进行治理。这种政治的本质在平时看不出来,但在国家发生大规模暴乱的时候,就可以看的一清二楚:没有国家暴力(主要是军队、武装警察等)的出动,国家政权就会垮台,国家治理根本无法维持。政治的核心就是政权,从政治上看问题和处理问题就是从政权巩固上看问题和处理问题。政治斗争本质上就是围绕着政权而展开的斗争,其主要手段是暴力,但不限于暴力,还要有经济力和文化力的支持,但目标都是维持政权。经济凋敝,政权不可能巩固,文化衰弱,人心混乱,政权也难以维持。列宁说,一个政党若不能善于从政治上看问题,那是不成熟的表现。我们治理社会主义国家首先要靠政治。党中央反复强调的“坚定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搞好两个维护,捍卫两个确立”是对我国当前政治的最高要求,必须坚定实行。
法治是国家凭借宪法和法律的手段来疏导和管理公民行为。故国家与民众的关系是法治的基本问题。法治要实现阶级统治功能,但这不是法治的主要任务。法治的主要任务是保障民主,即保障公民个体的言论和行为自由,并使其按国家法律规定说话、行事,如有逾越,则会受到惩罚。但法治不能治理公民思想,不能用法的手段,强迫公民接受某种思想,抛弃某种思想,不能强迫公民不信教,也不能强迫公民接受唯物主义,因为思想是存在于人脑之中的,外在的法治无法管理。由于法对公民行为的巨大约束作用,可以对公民的思想起警示作用,例如可以使官员产生不敢腐的畏惧思想,从而使腐败行为受到制约,但却不能从根本上消除公民头脑中与腐败相关的思想。要使官员不想腐,只能在根除“想腐”的经济制度上下功夫,在思想政治教育上用气力。法治对公民言行的治理手段是多样的:首先是党充分依靠人民群众全面立法,建立完善的法治体系;其次是搞好法治教育,在全社会进行法治教育,强化法治观念,是法治的基本任务;其三是严格司法,对于违法嫌疑人和事,一定要本着“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严格按照司法程序进行审理甄别,做出判定;其四是严格执法。司法部门一旦做出司法判决,就要严格执行,只有如此,才能充分发挥法的威力;第五是法的监督,只有严格的监督制度,才能有效保障法治的实施和法的功能的发挥。法治是治国的核心手段,任何统治者只有充分依靠法治,才能有效保持国家的长治久安。
德治是凭借道德来治理国家,德治的实施主体是官吏,客体是公民,因而德治解决的是官吏与公民之间的关系问题,即官民关系问题。孔子说:“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陈昌明译注《论语》辽宁民族出版社1996年版第10页)这里讲的就是最高官吏--国君之德的地位,他还在回答季康子问政时说:“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草率之风,必偃。”(同上第136页)意思是说:君子的德行就像风,百姓的德行就像草,风向哪个方向吹,草就像哪个方向倒。他还在比较政治、法治与德治功能时说:“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同上,第10页)意思是说:用政令和刑罚来治理百姓,百姓只能暂时不敢犯罪,但不知犯罪是可耻的;而用道德和礼教来教化百姓,则可以使其产生羞耻之心,且能自己纠正错误。在中国几千年的封建社会中,这种德治思想一直占有重要地位,并且对封建社会的稳定起着重要作用。在社会主义社会中,德治也非常重要,不过,社会主义社会的德治主体已不限于各级官吏,而且包括广大共产党员。斯大林说: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毛伟人也讲过: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这里都包含着各级干部的道德教化作用。老百姓常说:村看村,户看户,群众看干部。这其中也包含着干部道德品行的引领作用。我们的各级官吏一定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树立好共产主义理想,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人生观,在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各个方面,努力做好人民的表率。倘如此,则我们国家一定会欣欣向荣地向前发展,实现中国式现代化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并最终进到光辉的共产主义。
总之,国家治理不是一方面的事,而要政治、法治、德治一起抓才行,其中,政治是纲,法治是核心,德治是保证。把这三者有机结合起来,才能有效实现社会主义顺利发展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