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本质是按照自然规律改造自然
(2023-10-17 11:56:16)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本质
是按照自然规律改造自然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思想是我们党近年提出来并经二十大确立的重要思想,在这一思想指导下,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取得了辉煌成就。搞清这一思想的哲学本质是按照自然规律改造自然,会进一步推动对这一重要思想的贯彻和落实,使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进一步迈上新台阶。
首先,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必须充分认知自然,按自然规律的要求办事。自然规律是客观的,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不管人们是否尊重自然,是否愿意与自然保持友好,自然规律都在起作用,并且支配着自然现象的发展变化,人们如果不认知自然规律,违背自然规律去行动,就会受到自然规律的惩罚,在实践中遭到失败。在历史上,各国先民们大都是尊重自然的,甚至把自然当成神仙来供奉,祈求避灾和幸福生活,但是由于不懂自然规律,在行动上经常违背自然规律,还是不断遭受水、旱、疫、虫、地震等现象的侵害,甚至发生“白骨露于野,千里无鸡鸣”的惨象。因而人们要想避免受到自然现象的侵害并取得成功,就必须认知自然、按照自然规律的要求去行动,并且越是符合规律要求的行动就越能获得成功。故在人与自然规律的关系中,认知自然,按照自然规律要求办事乃是第一位的要求,也是最基本的要求。
其次,人欲与自然和谐共生又必须按照自然规律能动地改造自然,使自然为人类生存和发展服务。自然界是无意识的被动存在,它永远不会自动适应人的需要,更不会主动与人协商采取行动并保持和谐,人要想利用自然,使之为人服务,只能在遵守规律基础上根据自身需要对其进行改造才行,例如开挖沟渠引水灌田,修筑水坝提水发电,砍伐树木建造房屋,冶炼金属制造工具,饲养家畜解决肉食,等等。如果不能改造自然以利人类之需,那就根本谈不到人类之生,更谈不到与自然和谐共生,而只能是像动物一样完全依附于自然,因而也会随自然的生死而生死。因此,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又是以人改造自然的主动性为前提和引领的。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这两个方面是有结构的,其中按自然规律办事是前提和基础,不认知自然规律,违背规律摆布自然,只能在自然规律面前碰得头破血流,甚至遭受灭顶之灾,因而人的力量无论多么强大,都不能无视自然规律,也不能企图改变规律,而必须把握规律,按自然规律的要求办事。而在充分把握自然规律的基础上,根据主体需要改变自然的存在形态和场所,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中起着主导作用。实际上,所谓和谐共生乃是人通过改造自然的实践途径主动使自然适合人的需要,同时防止自然对人的危害作用的过程。因而没有人的科学实践活动,也就不可能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
总之,人与自然保持和谐共生的过程是人在认知自然规律的基础上能动改造自然现象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既要反对无视和违背自然规律的任意性行为,又要反对在自然现象面前无所作为的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