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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共同富裕的五个原则

(2022-06-04 16:22:56)

 

实现共同富裕的五个原则

共同富裕有两种类型或发展阶段:一是共产主义社会的共同富裕,即在生产力极大发展、消灭了阶级、实现按需分配基础上的共同富裕。二是社会主义社会的共同富裕,即在生产力已经相对发展、阶级正在消灭过程中、实现按劳分配基础上的共同富裕。我国今天所讲的无疑是社会主义社会共同富裕,要实现这种共同富裕,应当坚持五个原则:

一是公有制主体原则。社会主义公有制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基础。没有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保障,“共同富裕”只能是幻想。因为作为分配结果的“共同富裕”由所有制基础决定,所有制是公有制,产品才能在全体人民中进行分配,并且由人民群众的代表机构来执行,在私有制基础上,产品只能由私有者分配,也就谈不到共同富裕。我国目前实行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并存的制度,因而“共同富裕”方针只能在公有制生产关系基础上实施,而在私有制生产关系基础上是没有实施条件的。

二是按劳分配主体原则。在社会主义社会中,由于生产力尚不充分发展,社会财富的源泉尚不能充分涌流,因而社会财富只能采取按劳分配的方式进行。谁为社会提供的劳动多,谁获得的分配成果也多,否则则少。因而在社会主义社会中贯彻“共同富裕”方针,必须以按劳分配为基础,而不能搞平均主义,否则无法促进生产力发展,为实现“共同富裕”方针创造物质基础。

三是公益主体原则。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中,由于存在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多种生产关系,因而欲保证劳动者在具体财富分配上的“共同富裕”是难以操作的,只有通过国家发展公益事业的途径才可以接近“共同富裕”的目标。因为公益事业是为所有居民共同享用的事业,例如公园、交通、教育、医疗、生态环境等可以为所有居民享用。公益事业越发达,为居民共享的物质文化条件越多,而这种共享的物质文化条件乃是构成共同富裕生活的基本组成部分。

四是分配调节为辅原则。在社会主义社会中,由于所有制关系不同,生产条件不同,因而富裕程度也会出现差别,甚至较大差别。在这种情况下,要保证“共同富裕”的实现,还必须通过分配方式来进行调节。其中,作为社会二次分配的税收便起着重要调整收入差别的作用。但在资本主义社会中,税收收入多被用在统治者需要的地方,广大劳动者群众很少能享受得到。只有在社会主义社会中,税收收入才能真正被用于公益事业上,供广大居民享用。此外以募集、捐献和慈善为主要形式的第三次分配也是社会分配的一种重要方式,通过鼓励富人在志愿基础上捐献和办慈善事业,可以为实现“共同富裕”创造有利条件。

五是党的统一领导原则。共产党是人利益的代表着,主要是劳动人民利益的代表者。他的根本使命是领导人民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实现共同富裕。因而只有共产党才真正关心人民群众共同富裕,才会为实现人民共同富裕而奋斗。社会主义社会在实现“共同富裕”过程中,必须始终坚持共产党的领导,这是实现“共同富裕”方针的最高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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