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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气球 |
我国的视频网站,大都以盗版侵权起家,如今把盗版链接一删,转手就擎起了“支持原创”的大旗,他们真的改了么?——优酷用自己的原创励志短片《追气球的熊孩子》交出了响亮答卷。
这个题目就是一字不落的抄袭,同名的图文作品早在一年前就被广东少年NIKO发布在网上,而视频中的故事脉络、人物设置、技术细节、文案乃至图片,都与NIKO的作品高度相仿。
然而这并非“纯属巧合”,真正巧合的是,优酷的编辑、制片事前曾与NIKO取得联系,称看到了他们的作品并为之感动,希望为他们投资拍摄“纪录片”,并愿意给付6000元“劳务”作为他们亲身出演的薄酬。
但是在沟通中以“预算”为名套取技术细节之后,优酷制片人玩起了失踪,以各种借口推脱一月之后NIKO被告知,因资金不足拍摄计划已取消,NIKO表示理解。然而又过了不久,NIKO发现优酷与陌陌科技联合推出了广告励志短片,赫然是他们最熟悉不过的标题、和最熟悉不过的故事——显然,少年们明白,他们成为了“原创视频网站”的小小牺牲品。但他们不甘心,愤而写下整个经过替自己维权,近日来已经传遍网络。
人们期待着已成视频界大腕的优酷如何回应,如何与不甚光彩的过去切割,人们等来的是鸡贼与失望,真是一点都没改。
优酷首先玩拖字诀,头天表示将严肃彻查,二天又说反复联系不到NIKO,然而在此期间,优酷悄悄把“外国人利用气球高空拍照”的视频推上首页,暗示这“创意”并非NIKO独有,显然,他们已经做好耍赖的准备。
第三天的回应果然不出所料,优酷抖擞各种技巧,一会说参照的是国外先例,一会说是在“筛选演员”,一会又说制片人“年轻不够专业”,一会又许以“携手合作”的诱惑,以此向少年们略表“歉意”——然而说到正题时,优酷称“在法律范畴内尚不能认定为侵权”……
别说了,一句顶一万句,说得越多越彰显无耻。
他们都是打官司的老手,大概已经咨询过自己高薪聘来的律师,的确,法律只保护作品,不保护“创意”,所以你能追气球,我们也能,爱谁谁。他们又一次成功的转移了焦点。很不幸,没有经验的少年们,一开始也把维权诉求表达为“创意”。
可惜事情并不是这样。用气球升空拍摄的“创意”当然并非谁人独有,也并非NIKO首创,对这个“创意”谁都无所谓剽窃,也包括优酷,而优酷真正剽窃的,是整个“少年追梦”的故事。
法律不保护创意,OK,甚至优酷还可以说,法律也不保护个人经历,也行。然而,幸运的是NIKO早就是一个小小艺术家,曾经在网上多次发表图片与文字作品,也包括这一段难忘的经历,已经被他记录为故事,并以图文并茂的形势锁定为多媒体作品,曾被数万人欣赏并为之感动,其中也包括自称慕名而来的优酷编辑。
现在问题就简单了,这是作品与作品的对话,你说法律保护不保护?
两部多媒体作品摆在一起,题目都一字不差,从故事到文案存在多处高度类似,甚至还直接盗用了一张照片,并且有双方事先沟通联系的佐证——法律会不会支持二者“毫无联系”?法律会不会相信优酷自称取材于“美国12岁女孩把Hello
我们知道优酷备了好律师,和大把的资金与关系,婊子立牌坊必然不惜重金,但是公义仍然在天下人眼里。他们甚至可以买赢一场官司,或者诱使维权方和解撤诉,但是买不回无法攥改的历史,历史记载光荣也记载羞耻。
文/纸上建筑
2014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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