茄子
让一个不吃茄子的人来写茄子简直就像是让洋人唱京戏,让神职人员上发廊,让新潮作家使用山药蛋派笔法写小说,实在是尴尬而残酷的一件事情。我素不喜食茄子,自己也说不上是什么原因,因此在这篇文章里我只是转述别人的经验,尽可能不带半点个人的偏见和感情色彩。
印象中,梁实秋三十年代在北平时似乎特别的嗜食茄子。那时他最爱去的馆子好像是东兴楼和西四牌北面的沙锅居。梁先生是饮食名家,于茄子一道当然也有着极高的鉴赏水平:“茄子不需削皮,切成一寸多长的块块,入油锅炸。茄子吸油,所以锅里油要多,但是炸到微黄甚至微焦,则油复流出不少。炸好的茄子捞出,然后炒里脊肉丝少许,把茄子投入翻炒,加酱油,急速取出盛盘,上面洒大量蒜末,味极甜美,送饭最宜”。这段生动的文字见于他晚年所著《雅舍谈吃》一书。我最喜欢其中“炒到微黄甚至微焦,则油复流出不少”这两句,让人浮想联翩,别有所悟。非得对国事人情有洞察入微眼力如梁先生者,想必不能道此。
梁先生笔下的烧茄子是北方名菜,但它的发明者不是东兴楼的掌厨大师傅,而是清代乾隆年间京城一名叫卢八太爷的豪绅。此人是袁随园的好友,他的正宗做法是“切茄作小块,不去皮,入油炸微黄,加秋油炮炒”。秋油一物,《辞海》里不见记载,恐是现今调味品中的糟油一类。当年袁枚食后余甘在舌,念念不忘,回南京小仓山房曾如法炮制,却“学之而未尽其妙”,他不知道那是因为北方的茄子与南方的不同,其地干旱,所以茄子肉质坚实、宜于烧灼。这真是晏子使楚时所说的“桔生淮南则为桔,生于淮北则为枳”了。袁诗人学富五车,有时却也不免小有失察。
茄子系夏日时蔬,因此它的另外一种主要吃法那就是凉拌。煮烂的茄子,切成长条,浇上麻油、米醋,撒上蒜末,想象中应该是很好吃的。由于此物价廉物美,因此嗜茄成癖者倒也不少。即以作家中人为例,李渔习惯以茄为饭,“实则不止当菜,兼作饭矣”,与他同时代略晚的诗人吴小谷则喜“将整茄子削皮,滚水泡去苦汁,猪油炙之”。写电影《霸王别姬》的香港著名女作家李碧华认为茄子“有独特的味感”,但讨厌它的紫色。而他的前辈作家张爱玲喜欢的恰恰正是茄子的颜色:“看不到田园里的茄子,到菜场上去看看也好——那么复杂的、油润的紫色!”
当然说到最繁复精致的茄子的吃法,怎么也比不过《红楼梦》第四十一回刘姥姥二进大观园时凤姐儿夹给她的那一筷子:刘姥姥细嚼了半日,笑道“虽有一点茄子香,只是还不像是茄子,告诉我是什么法子弄的”?凤姐儿笑道:“这也不难,你把才下来的茄子皮削了,只要净切成碎钉子,用鸡油炸再用鸡铺子肉并香菌、新笋、蘑菇、五香腐干、各色干果字,但切成钉子,用鸡汤煨干,将香油一收,外加糟油一拌,盛在瓷罐子里封严,要吃时拿出来,用炒的鸡瓜一拌就是”。刘姥姥听了,摇头吐舌道:“我的佛祖,倒得十来只鸡来配它,怪道这个味儿!”但倒得十来只鸡来配它的茄子就不是茄子了,何况对于我这个不吃茄子的人——不说也罢!(作者:柯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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