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黔源电力股东承诺有新意

(2008-11-17 08:07:39)
标签:

理财

证券

黔源电力

乌江公司

三一重工

股票

                      2008-11-15《每日经济新闻》

 

    为了提振投资者的信心,前期上市公司大股东承诺锁定已解禁股份的事件时有发生。如“股改第一股”三一重工在今年的6月18日公告称,其控股股东三一集团承诺将其持有的6月17日解禁上市流通的5.18亿股三一重工股份自6月19日起锁定两年。同时承诺,自6月17日起两年之内,若三一重工股票二级市场价格低于6月16日收盘价的两倍(即55.76元/股),三一集团承诺不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所持有的三一重工股份。

 

    自三一重工之后,上市公司大股东的减持承诺如雨后春笋般前赴后继。除了承诺的减持价格不同,或时间锁定期不一样外,锁定股份的性质并没有本质上的区别。当然,大股东敢于“作茧自缚”,一方面体现出其对于上市公司的信心,对于其将来股价的信心;另一方面,也凸显出股价经过暴跌之后,某些大股东对于减持股份的意愿不足。

 

    当然,以锁定股份之名,行忽悠之实的亦大有人在。或者上市公司正在走下坡路,其基本面乏善可陈,却以离谱的减持价格忽悠投资者;或者将减持承诺与定向增发的方案“捆绑”在一起。凡此种种,不一而足。也正因为如此,10月24日,深交所发布了《上市公司股东追加承诺业务管理指引》。其中规定,对于追加承诺涉及最低减持价格的,追加承诺股东应当合理确定最低减持价格。如果最低减持价与当前市场价格差别较大,追加承诺股东应该做出特别说明。

 

    上市公司的承诺是件非常严肃的事情,更不能以忽悠的心态处之。否则,所谓的承诺早就失去了应有的意义。而且,上市公司对于承诺的重视度如何,是否真的没有隐藏着某种不可告人的目的,亦是衡量其是否诚信的一把“标尺”。

 

    日前,深市黔源电力的股东承诺却颇具新意。其公告称,股东乌江公司承诺自2008年11月11日至2010年11月11日,不减持通过二级市场买入的本公司股票(16,845,024股);如违反承诺减持股份,股票交易所得将全部归黔源电力所有。另外,乌江公司还承诺:这部分黔源电力股份不参与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不享受2008年度黔源电力分红派息。

 

    与三一重工等的承诺不同,乌江公司此次锁定的是自掏腰包通过二级市场买入的流通股,且均是无限售股份,而并非原始股。相对而言,乌江公司的持股成本更高,今后面临着的风险更大;与某些大股东增持股份亦不同,大股东增持股份的锁定期一般只有六个月时间,乌江公司的锁定时间则长达两年之久,而乌江公司目前却并非黔源电力的第一大股东。况且,乌江公司自愿放弃了2008年度分红派息的权利。

 

    至少,乌江公司此举,兼顾了黔源电力老股东的权益,也体现出其支持上市公司发展的诚意。与某些自然股东占有上市公司较大比例的股份,即使业绩平平也要恶意分红“中饱私囊”相比,乌江公司的承诺,其实更像一面“镜子”。

 

    上市公司能否发展壮大,离不开全体股东特别是持股比例较大股东的全力支持。但是,股改前,由于股权分置的“劣根性”,大股东将上市公司视为提款机的有之,大肆掏空者有之,视中小投资者利益如草芥者更有之。即使是在股改完成后,大股东为了自身利益而将其他股东的利益抛到九霄云外的同样不乏其人。或通过套现股份走人,或以多种方式忽悠投资者等,不胜枚举。

 

    此次乌江公司的承诺,首开流通股自愿锁定与放弃分红权利的先河,无疑在市场中具有标杆性的意义。遗憾的是,类似这样的股东实在是少之又少。(报纸有删节)

 

    http://www.nbd.com.cn/_NewShow.aspx?D_ID=132576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