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书缠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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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桢文字文学心灵投宿地情节故事纯美坚持文化 |
分类: 随笔 |
反正,就是熬着过两个月没书读的日子。那才领教,阅读与文字,在生命里的地位之重要。每一小时都很难挨。无聊得我,勒令自己拿支铅笔对着茶杯,天天画静物素描。呵呵,儿时的美术老师知道我这段时间的用功,一定很欣慰。
现在,这段记忆之所以被勾起,是因为读我喜欢的作家简媜的书。《旧情复燃》,写她读书编书写书的经历,写她对文学始终不渝的情感。那团火一直燃着,那份情,其实从不曾变旧。
爱读书、爱写字的心是相通的,那种拿到喜欢的书,嗅着墨香的喜悦;那种静夜灯下,眼眸随字迹的行进而悲喜交集,感受到在这个世界上原来自己并不孤独的欣慰;那种跟书页里一行自己寻觅了好久的文字相遇,被一只知己之手拂过面颊,热泪顿然盈眶的冲击,一一在她的字里行间,优美生动准确地显现出来,一个个字落到读书的我心里,让我听到自己内心清晰的回声。
记得中学时看言情小说的感动,大学时读武侠故事的快意,而后读散文,捧书微笑,读书评,把喜欢的句子,一一录在日记里。
是的,打开一本书,意味着:这一世间暂时死亡,另一世间复活。一次阅读,宛若进入一次秘旅。从现实逃遁,开始分担故事人生,把心血和泪珠洒向一座座情节起伏不定的山头。沉迷于宇宙星辰一般的文字细沙里,与其说我在理解和同情书中人物,不如说我寻找的是他们的接应,他们发出的一声被认出被理解的轻微叹息。
静静沉醉在阅读里,让人由焦躁的现实世界进入另一个天宽地广的国度,从这样的灵魂游走中,获得的快乐,可以修补现实处境,平衡种种无奈情绪。记得呢,在摇摇晃晃的公交车上读书,看到精彩处,斜着身子从包里掏笔,歪歪扭扭地在书上划线,写几个字的感想,不敢遗失一点点稍纵即逝的感受火花。也记得,在图书室,对面的男孩用红笔重重地勾勒小说里的对话,默不着声地递到手边,希望被看见。
每读完一本书,摩挲着质地不同的书面,感受书对自己的渗透,文字在自己身心之内的溶解。常想,书,由纸张印制、装订,意义远远超出了书的商品价值。书的存在,象征的是一种人生态度与生活品味。书,是一种具有人文气息的情感品种,代表认同完整与恒久的价值观念,以及在精神世界里追求共鸣的行为模式。这正是简媜在书里说的。
喜欢她,文字干净。更重要的,真的喜欢她那么固执地行走在追寻文学纯美的路上,一步不肯偏离。即使跟现实利益冲突,依然坚守文字的纯净不染。
敲一些句子在这里。不需要我的总结,也不需要我的感想。我的文字是多余的,我空下自己,让她的文字,天光云影清流小溪一般,经过我——
(追寻文学的梦)大半生守护的,都是令成功人士皱眉的细节与感觉,如同一个人欣赏房契的纸张质感,却对那栋房子的价值一点也不感兴趣。
不自觉地寻找且捍卫文学的本质,相信文学与艺术是衡量一个社会是否文明的重要指标之一,对商品化保持距离,相信人的一生总有些东西是不可被贩卖或者消遣娱乐化、通俗化的。这样的价值判断,让人即使熟稔畅销书操作技术及明星作家多角经营秘诀亦不心动。我要的不是百万版税,而是不断地感受到少女时期与创作初遇的那股爱恋还活着、热着、滋长着,而我愿意用最单纯的意念继续供养它。
文学理应是性灵之圣堂,自外于种种庸碌、矫奇且瞬息生灭的价值观。她必须是她自己,自给自足,健步前行,脚下踢出的风尘是一分清贫三分雍容五分云扬,留一分给天地容身。落籍文学国度者,如圣堂修士,虔诚诵唱经文,并不为取悦他者,亦无寻觅广大信众之杂念,只是尽一个修行者所应为。
紧紧地握住文学度量衡,朝一个深美闳约的文学社会一步一脚印地独行。不取悦权贵、不阿谀政治、不盲从俗流。把心灵投宿在一个值得投宿的地方。
严肃型文学作品,那些捻断数根须才写成的一首诗,必须一字字慢慢诵读才能品尝其艺术境界的作品,知音日稀。但喜爱文学的人一辈子也不会丢掉这桩幸福,文学读者虽稀但面目清楚,他们人数不多,却是忠诚度极高的小众。
纯净的人,纯净的追求。有点知其不可为而为之的意味,让人尊重顿生。
其实,真就净了心,进入干净的文字世界,必然发现,这份幸福感不是从其他途径可以觅得。随文字而悲喜,让人感受自我心灵的鲜活与丰沛,是多么重要的一桩事情。正如简媜所说——不曾有过流泪的阅读经验,这人生便不太值钱。
再引她的话吧——
孤单的人若跌落生命幽谷,又恰好在书店最冷清一角找到传闻中极具重量的那本书,展读之前,或许会把书贴着额头,让书得灰尘与他的灰尘合一,喃喃祷念:
是的,人生尽是颠簸,所幸,可以有一颗敏感丰富的心,与书缠绵,由文字引领,给灵魂找到一个值得投宿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