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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无用,“博士”有功?

(2010-12-02 09:35:10)
标签:

王进文

潍坊市

法学博士

《新京报》

杂谈

分类: 社会热点

    12月2日,在《燕赵晚报》今日时评版画里话外栏目刊发点评,特此留存。

    燕赵晚报: http://yzwb.sjzdaily.com.cn/html/2010-12/02/content_294602.htm

 

法律无用,“博士”有功?
法律无用 “博士”有功?
稿件来源:石家庄新闻网    

 

    一封《法学博士王进文致工学博士潍坊市长许立全先生有关拆迁问题的公开信》在网络流传。王进文证实,该信是他所写,事因家乡房屋在未签拆迁协议的情况下,于凌晨被拆。潍坊市潍城区区委副书记王兆辉称,王进文发表公开信之后,他已经来北京与其当面沟通,争取妥善处理此事。(11月30日《新京报》)

  

    “法学博士”很刺激媒体与公众的眼球,也注定会引起当地政府的关注,或将促进问题合理解决,但如此维权方式难以复制,普通百姓的权益何以维护?期冀博士的公开信能促进法治的进步,为百姓利益筑起安全屏障。 

  有道是:强拆原来有原则,看人下菜技巧多。对待百姓狠到底。谁有道行就另说? 

  

    文/风雨同舟  诗/纪立刚  图/王乃玲

 

    另两段点评一并贴上,请博友指正:

   

    清华法学博士的公开信引起社会关注在意料之中,但当地政府为何强拆时不顾及“清华学子”的脸面,而事后又积极沟通?法学博士为何不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可见法律在强拆面前的无奈,借助“眼球”维权是法治社会之痛。

 

    法学博士的公开信是知识与权力的“对话”、舆论与强拆的博弈,在某种程度上也是“强强对决”,无论哪一方“获胜”,都无法慰藉公众的心。弱势群体的利益如何保证才是社会公平所在,法律才是公众期待的保护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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