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诗与思:严春友的博客
诗与思:严春友的博客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0
  • 博客访问:598,570
  • 关注人气:656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感性作为美的维度:为美学奠基(四)

(2023-09-05 10:15:52)
标签:

康德

美感

情感

崇高

分类: 美学与学术评论

感性作为美的维度:为美学奠基(四)

四.美感与情感

 

审美或美感被普遍地称作“情感”,人们常说审美属于情感的领域,这是相当奇怪的。对于精神形态或领域的划分上,人们通常区分为三个方面——知、情、意“情”指的就是美的领域。偶尔有更细致的划分分为一般意义上的情感和审美情感。美感和情感都属于“感”,两者十分相似,这或许是人们把美感归属于情感的原因。但两者实质上却是不同种类的“感”,因而有必要把美感从情感中划分出来。

作为“感”,它们都是主观的心灵状态,都感而生,都与某种对象的作用有关情感产生因某事、某物为所感起,这些事物本身并不具有情感的性质,情感如同美感一样,只关乎主体的感受。“感”这特征上它们是相通的。

那么情感是否可以归类于美感名下呢?不能传统上把情感分为七种:喜怒、哀、乐、、欲现代心理学划分得更细激动、惊奇、兴奋、快乐、愉快、喜欢、高兴、安逸、满足、悠闲、满意、轻松、宁静以上属于正面的情感负面情感则有:惊恐、紧张、愤怒、害怕、苦恼、失望、伤心、忧郁、沮丧、厌烦、颓丧、疲乏正面的情感令人愉悦,负面情感则令人不快。令人愉悦情感具有愉悦“感”这一点上与美感相交叉,似乎可以划归审美范畴,但从其根本性质上却不可以

情感活动一种意志活动,情感的发动有功利性的原因,是因善恶的判断而导致。比如喜悦是由于实现了某种目的,达到了某种预期,痛苦则是因失去或遇阻而;失去有价值的东西会感到悲哀,目的受阻会让人愤怒或沮丧情感上愉快与审美中的愉悦也具有不一样的性质,前者因得到而出现,后者则无所谓得到与失去。

情感是对于其所关联事物的一种功利性的判断,这种判断得出是根据关联事物与我的利害关系确定的情感是对关联事物的一种态度。认识活动不同的是,情感是情绪的波动,依据意志实现状况而产生,而不是理性的思维活动那样,按照真理的判断而进行。

在美感发生时并无喜、乐怕、情感相伴随,主体感受到的只是愉悦与不愉悦。美东西让人愉悦,丑的东西让人产生不愉悦的感觉,这个过程中并无情绪的波动,而只是感到美与不。花朵引起的美感并不是某种情感,的情感并无起伏,而只是愉悦。这种愉悦难以被归类到任何一种情感之中,或者说,用任何一种情感来描述这种愉悦不恰当都有违于美的本性

崇高是审美范畴中与优美并列的另一个范畴,看起来与情感的负面部分相关性特别是惧怕、恐惧似乎关联。面对崇高的对象时,主体开始产生的往往是畏,继而是惊奇、惊异以至于敬畏。敬畏既不是否定(负面的情感却是否定性的)也不是害怕和恐惧,它是一种主体面对超人的力量时发生在内心世界的感叹这时感受到的是主体自身的渺小和对象的伟大超越和无限在这两者的巨大张力中敬畏感油然而生这样的“感”属于审美范畴。

情感有着强烈的个体性,美感则薄弱得多。情感活动中,有一个好恶为判断准则的主体存在着,时时以自我的需求为取舍。因而面对同一个对象,对这个人带来的是快乐,对另一个人来说带来的却可能是痛苦。审美活动的个体性程度远不能与情感相比,如同康德所证明的那样,美感具有普遍性,我觉得美的,他人一般也觉得美。原因在于,普遍性一方面源于其非功利性,另一方面源于人的官能的同质性,由于人的感官有着相同的功能,因而也伴随着相同或类似的感受。情感活动依据则是个体的好恶,这与美感根本不同的。

美感出自审美的能力,情感出自意志的能力。美感中活动着的是审美主体,在情感中活动着的则是道德主体。审美主体自身与审美客体处于平等而融洽的关系之中,道德主体则是以我为中心来对对象加以评判。前者产生美感(美丑),后者引起情感(善恶)

情感是意志活动的结果有一个完整的过程。它的起点是意志的发动,主体出自某种目的而作用于某对象,情感便是意志对于这对象之反作用的反馈之后的结果。美感不同,在美感里,主体并打算实现什么,他只是与对象照面的时候即刻感到美。这美感也不是意志活动的结果,而是自然而然发生的。

当然,这并不意味着情感与美感全无干系,事实上,如同主体的任何活动都会伴随美感的发生一样,情感活动中也具有美感这一环节,而且几乎所有情感活动中都具有美感或丑感的层面。由于它们之间的关系是如此之近,几乎是融为一体的,以至于我们往往难以区分清楚。这个审美的环节就是情感主体在情感的感受中所感到的美“感”或丑“感”:美好的情感使人愉悦,不美好的情感令人身心不爽。

 

五.美感与崇高

 

根据康德的论述,崇高的对象一方面不具有可以直观的对象,另一方面它更多地依赖于主体的观念,即崇高主要来自人的理性,而不是感受性,那么崇高是否也与感性有关联呢?换言之,是否也是“感性学”的一部分呢?当然是,不过它是与美感性质有别的另一个种感受性。

崇高的对象是绝对的大,绝对的大具有无限的特征。“假使我们对某物不仅称为大,而全部地,绝对地,在任何角度(超越一切比较)称为大,这就是崇高。那么人们就可以看到:我们对于它是只允许在它内部,不得在它以外寻找合适的尺度。它是一种只能自身相等的大。由此得出结论:崇高不存在于自然的事物里,而只能在我们的观念里寻找。”

无限的大不像美那样具有形式,它是无形式的,不存在感性直观的可能,因为它是对于“全体的直观”,这种全体无法呈现在感官面前。“崇高是一切和它较量的东西都是比它小的东西。”“凡能成为感官对象的,在这个观点上,没有能够称作崇高的。”因为“绝对的大,并不是那感官的对象”。对于全体的直观是通过想象和理性的能力来呈现的,而这就决定了它只能来自我们的心灵,由此产生的崇高感没有外部的对应形式,而是心灵自身产生的。

所以,崇高的产生更多地取决于主体的内在修养,比如学识、人格、道德境界等等。对于一个无知的主体来说,那外在的无限力量只能产生恐惧,而不是崇高。崇高呼唤出的实质上是主体内在的力量,那力量超越于无限之上,其前提是必得有无限的意识。在崇高感中,主体“通过无能之感发现着自身的无限能力”

然而这里的关键在于,崇高是一种“感”,是主体对于对象的一种感受,而不是一种认识。显然,崇高不是知识的对象,因为崇高没有形式,所以崇高不是一种认识活动。其次,崇高也不属于善的范畴,因为只有崇高的对象与主体保持一种无害的距离才有可能产生崇高。

无论是力的崇高、物理的崇高还是道德的崇高、人格的崇高,尽管都是借助于理性和想象产生的,但在主体心中所产生的无不是一种“感”,或者说只有在“感”的这个层面上才属于审美范畴。当我们仰望无垠的星空,神秘感油然而生,至于为何产生这种感觉,我们无法追问,不能有知识,也无关善恶。当我们听说一种高尚的道德行为时,对这伟大的人格会肃然起敬,心中生出崇高的感动。这种感动不是道德判断,而是审美的。

在这里,崇高是一种“感”,只有在这个层面和意义上它才属于审美范畴。崇高不是理性分析出来的,也不是出于道德判断,而是心灵之感受,不可分析,无需理由,因为在理由出现之前即已发生。 

 

总之,尽管审美的背后是理性的主体,审美与人的整个心灵以至于整个身体相关,但是审美的维度一定是指向“感”这个层面的。审美的维度与真、善、想象力、情感等等虽然混合在一起,但它们之间又是有区别的,存在着界限。审美维度的这个“感”当然也不可能离开理性,它是理性伸向感性维度的触须,是以感性表现出来的理性,正如理性是抽象的形式表现出来的感性。作为美学,应当立足于感性这个维度,以感性为内核和指向,才可以向其它领域延伸;失去了这个内核,也就失去了其立足之地,它与其它学科之间的界限就会模糊不清甚至消失,导致视角的越界,危及这个学科的存在。

 

 

        20198月14日完成初稿意大利马切拉塔

               2021年11月9日定稿,珠海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