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性作为美的维度:为美学奠基(三)
(2023-05-04 17:4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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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美学与学术评论 |
感性作为美的维度:为美学奠基(三)
三.美感与想象
还有一种观点,把想象力看做审美的重要特征,有的人甚至把想象力看作美的根源。例如康德认为,“为了判别某一对象是美或不美,我们不是把[它的]表象凭借悟性连系于客体以求得知识,而是凭借想象力(或者想象力和悟性相结合)连系于主体和它的快感和不快感。鉴赏判断因此不是知识判断,从而不是逻辑的,而是审美的。至于审美的规定根据,我们认为它只能是主观的,不可能是别的。但是一切表象间的关系,甚至于感觉间的关系,却能够是客观的(在这场合,这种关系就意味着一个经验表象的实在体);但快感与不快感就不能是这样了,在这里完全没有表示着客体方面的东西,而只是这主体因表象的刺激而引起自觉罢了。”
这里同样混淆了艺术与审美两个不同的概念。艺术确实需要借助于想象,或者说想象是艺术的一个重要特征,由此产生美的艺术品。但想象与美感并不相同,美感产生于直接感受,是当下存在,而且美感是直接而清晰的;想象的对象却是间接的、不在场之物,它即使带来美感,也不是清晰的和真实的。想象的对象与在场的对象所产生的美感是无法比拟的。面对一朵花和想象一朵花的感觉之间,存在着根本性的差异,甚至可以说存在着不可跨越的鸿沟,即使跨越,也只能是想象中的跨越。这个鸿沟即是:想象无论多么美,都不可以代替现实。
人们当然可以为艺术辩护说,经由想象而来的艺术品有着现实存在没有的优点,即它们是经过了艺术家净化过程的,经过艺术家的创作活动冶炼出来的艺术品不会引起人的欲望等导致丑感的杂念,而只引起美的感受。一尊裸体的雕塑一般不会引起人的情欲,一个现实的裸体的人却不然,会立刻激起情欲的。这是艺术的“高尚”之处。问题是,在现实生活中,谁愿意娶一尊高尚的雕像为妻呢?在艺术作品中,邪恶之人也具有鉴赏价值,他们即使引起人们的憎恶,也不至于有过于强烈的反感,有的“坏人”甚至颇有些可爱;可是,除了在艺术作品中,谁愿意与这样的人为友、为邻呢?在美感里对象与主体直接关联,在这里没有想象的余地。
艺术作品的这种美感大多是由于其中的对象与鉴赏者保持着距离,它们与鉴赏者之间并不产生利害关系。当这种距离消失,美感就荡然无存。这是美感的当下性、直接性一定会引起的结果。美感是在主体与对象直接照面时产生的,可以它说容不得想象。
这种艺术之美与通常的美感具有不同的性质,它更多认识因素,是更加理性的活动。想象活动是一种理性运动(当然,这是一种与认识活动不同的理性运动,并不遵循认识的逻辑,它有自己独特的“想象逻辑”),这一运动的结果便是艺术作品。想象者是有美感的,在想象过程中他会有一种愉悦感,艺术作品也能引起鉴赏者的想象,由此也产生愉悦感。它们导致的是两种不同的美感:面对裸体雕塑时产生的是赞叹,而面对裸体的人时产生的则是震撼,前者偏于理性,后者出自感性。想象的美感是第二位的存在,出自感性的美感才是第一位的和本源性的。
通过想象而产生的艺术之所以能够引起人们的美感,是由于想象将不在场之物呈现为感性的东西,也即呈现为在场的东西。这正契合了审美的根本性质——感性这个维度。艺术品的欣赏者欣赏的不是想象,而是作品的现实感、真实感;艺术家的想象过程也是看不到的,我们看到的是想象的结果——作品,一种感性的存在。即使那些以文字方式存在的艺术,如诗歌、小说等,也是通过具象化的文字将对象在想象中呈现为感性存在来实现的,不能引起这种感性想象的作品是不艺术的。
想象力也不仅仅属于艺术,它也可以是知识的、宗教的、科学的、哲学的。这些领域的创造和理解(理解者对这创作的结果的领悟,相当于审美领域的鉴赏)同样需要想象,只是想象在不同领域所占比重有差异,在艺术中它是占主导地位的,在其他领域则不然。同时,想象的方式和逻辑也有所不同,这些不同领域的想象性质不同,所导致的感受也不一样,比如宗教的想象让人产生敬畏,艺术的想象令人愉悦。艺术的想象力与艺术创造有关联,因此可以说艺术的想象力是一种美的创造力,它创造出美的作品,给人以美感。
这种观点同样是把艺术的特征——想象力泛化为审美的特征了。想象是在艺术作品创作过程中起主导作用的力量,它是隐藏在艺术品背后的东西,它呈现于鉴赏者面前的不是想象,而只是想象的结果。想象作为间接的东西和理性的一种活动,是不符合审美感性的直观性和直接性之规定的。一个对象对于主体是否愉悦,不是由想象建立起来的,而主要是由感官、感性建立起来的。艺术想象的魅力恰恰在于它指向感性,这是艺术之美的根源。以想象来概括审美的特征就把美的这个根源性指向遮盖了。
另外一种观点也是把审美抬到了最高的位置,想象力在其中也起了决定性的作用,这种观点以想象力代替了美感这个维度,由此导致了许多值得商榷的结论。这就是张世英先生所提出的观点。他认为“人生最高境界是审美境界”,“真正的(最高层次的)审美意识应建立在超越‘主客二分’的、高级的‘人—世界融合’的‘在世结构’(非原始的天人合一,也许可以称为高级的天人合一)基础之上,而反对那种把美单纯地建立在‘主客二分’的‘在世结构’之上,以致认为美学不过是认识论的旧观点。”“万物一体既是美,又是真,也是善:就一事物之真实面貌只有在‘万物一体’之中,在无穷的普遍联系中才能认识到(知)而言,它是真;就当前在场的事物通过想象而显现为出场的东西从而使人玩味无穷(情)而言,它是美;就‘万物一体’使人有‘民胞物与’的责任感与同类感(意)而言,就是善。‘万物一体’集真、善、美于一体,人能体悟到‘万物一体’就能产生一种令人敬爱、仰慕的宏伟气魄和胸怀。”
在张世英看来,审美境界之所以是最高的,在于它克服了主客二分的局限,超越了人的有限性,达到了天人一体或万物一体的境界,也就是进入了无限的境遇。这种超越的完成是借助于想象来实现的。
以高低来评判审美或美感是美学研究者中常见的一种做法,这种做法实质上是以道德的判断和认识论的视野来评判审美,以善取代了美。以张先生的论述来看,他把人生的境界分为四个层次,依次是欲求境界、求知境界、道德境界和审美境界。这四个层次之间不是截然分开的,也不是按照时间顺序前后排列的,而是错综复杂地交织在一起。这种评判,实质上是一种道德评判,而非审美的判断。这四种境界对应着人这个整体的四个方面的需求,对于它们是很难以高、低来进行评判的。每个人都有这些需求,只是比例和程度各有不同;这些不同的需求各有各的功能和意义,它们是主体与世界交往的不同方式和通道。审美只是人的一种需要,在此同时人还有多种其他需要,不能说它们哪个更高级,所有这些需要的存在都是合理的,它们各自解决不同的问题。如同不能说我们身体上哪个器官更高级一样,所有器官都是不可或缺的,各有各的功能和意义,不能互相代替,从而也不能比较谁优谁劣。吃喝拉撒不具有审美的意义,它们属于欲求的境界,能够因此说它们低级吗?它们要解决的问题本来就不是审美的和道德的,说它们低级是以审美和道德的标准来衡量欲求的世界了。以高低来评判审美时,也是存在着同样的问题。正如张先生所言,审美中无关道德,不涉利害;可是,当说它是最高境界(即最好)时,就是涉及利害了。
仅以张先生所说达到万物一体境界的途径而言,就存在着三种方式——知、情、意,这意味着审美只是达到万物一体境界的一个途径,而非唯一途径,这条途径之达成是通过想象,其他两条途径是通过认知和道德情感,它们之间只是达成的途径不同,达到的结果都是万物一体,恐怕难以比较高低。非要在真、善、美之间比个高低,是线性思维的特征。
这种对于不同境界的高低之判断,隐含着对于感性世界的贬损,而这是与审美的方向——感性相反的。万物一体的境界不是通过感性“感”出来的,而是通过想象力达成的,这里的想象力根本上是一种认知能力,而非感受能力。万物一体是一种超感性的境界,以感性能力是达不到的,需要借助于理性的、思维的活动,方可超越有限的感性世界,达于可知而不可见的无限整体。由此产生的感受是多样的:惊异、震撼、敬畏、神秘等,大多属于崇高一类的情感;从万物一体的角度反观万物、反观人自身时,则会产生怜悯等善的情感。这些都是达到了这个境界之后所产生的心理结果,它们不是来自直观的对象,更多地来自理性的思考,是反思后得出的判断,与目击而存的美感有实质区别。
在这个过程中所产生的崇高感属于美的范畴,但它是伴随着整个想象过程而产生的,想象过程才是主体;而且只在有所“感”这个环节上才属于审美,这个想象过程的根本性质不是审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