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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与思:严春友的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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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性作为美的维度:为美学奠基

(2023-04-22 17:11:55)
标签:

美感

真理

分类: 美学与学术评论

感性作为美的维度:为美学奠基(二)


二.美感与真理

 

论者主张,审美过程同时也是真理展现的过程,甚至是真理的原初形态把审美活动看作本源性存在。

这种观点同样是反思的态度,它是在我们离开了审美境域时反过来对于这一境域做出的判断。美感自身作为存在的过程,是的,而且作为感官层面的存在具有最为真切的存在感,直接性、直观性体验性无疑确证着存在。不过这又是一种特殊的存在——审美性的存在。这种审美性存在自身里并无认知性的活动或者说尚未发生认知性活动,审美活动不是求真的认识活动既然涉及真假,那么说它是真理就显得牵强,有滥用概念之嫌。

真理是一个认识论范畴,它与美学范畴之间有界限的如果没有界限其后果就是要么美学消失,要么认识论消失。它们之间的界限是由它们所指向的维度规定的:美学指向美,认识论指向真,前者指向感性,后者朝向理性。它们之间固然存在着相互过渡在更广泛的意义上相互构成并不可分割共同构成了精神整体,但它们之间的差异不可(也不应抹平和消除。真理来概括审美,存在着以认识论代替美学、以真代替美的风险。

存在具有一切可能的属性,它可能是真的,也可能是善的和美的,可以从不同的角度去把握它。同一个对象,我们既可以它是美的、善的,也可以是真的;当我们进行这样的判断时,需要记住它们意味着不同的角度和指向,是通向存在的不同途径既然不同,也就不能相互僭越和替代。美丑、善恶真假,分别处于不同的层面,不同的语境,需要以不同的语言来描述 

美感不是真理的生成过程,而是美的生成过程。这个过程之短暂,可以说几乎没有过程,对象作用于感官的刹那之间,美就诞生了。真理的生成却不是刹那之间的事情,它的生成需要的过程则要漫长得多,这个过程也是需要反复进行才能够完成的。美感产生既是瞬间的,又一次性的,它不需要反复,也无法反复。

美的感受是真的,却不能因此说就是真理。真理概念的体系,美感概念的,它动态的、直观,是当下的存在,即时产生,也即时消失概念体系不然,是稳固的内在逻辑联结起来的一个整体,不可直观,只可理解是间接存在。

持有类似观点的韦尔施真理消解于审美,他认为“真理已经表明自身就是一个审美范畴,植根于真理之中的辩解不复能够反击审美化。这种看法是以对审美本质的严重误解前提的。

是这样理解审美的:“这里所指‘审美’不只是指美的感觉,而是指虚拟性和可塑性。针对这些过程,现实的一种新的、本原上审美意识应运而生。这一非物质化审美化,较之物质的、字面上的审美化含义更深刻它不但影响到现实的单纯建构,而且影响到现实的存在模式,以及我们对现实作为总体的认识。“‘审美化’基本上是指将非审美的东西变成或理解为审美的。“‘审美’理当交相意指感性的、愉悦的、艺术的、幻觉的、虚构的、形构的、虚拟的、游戏的以及非强制的,如此等等。他看来,当代世界已经全面地审美化,经济伦理、媒体以至于整个现实生活,都已经审美化了而审美的本质就是虚构虚拟、可塑性、易变性等。

由此他认为,人类的意识也已经彻底地审美化,形成了所谓“认识论的审美化也即意识的审美化从而解构了传统哲学的本体论基础:“意识的审美化最终意味着我们将不再看见任何最初的或最后的基础,相反,现实对于我们来说成为一种建构的,而迄今为止我们仅仅是从艺术之中对它有所了解。此建构是生的,可以变化的,非强制性的,悬而不定的如此等等。这种审美化意识的视野里,一切都是意识创造出来的,一切都处于流动过程之中没有任何永恒不变之物

虚构、建构是美感或审美的根本特征吗不是。实际上正相反,美感是反虚构、反建构的。美感来自对象的直观,对象直接呈现于面前,在这里没有虚构的余地美的感受也是直接呈现感官,而后才到达意识而不是经过意识活动虚构、建构产生出来“审美的”意味着愉悦的、感性的、直观的、当下的

美感主要发生于感官和感性层面,而感官与感性不具有虚构能力。虚构是意识的能力。虚构、建构是一种意识活动,这种建构活动是按照意识自身去塑造现实、塑造对象的活动,是意识的外化。这种虚构活动总是要超出现实、超出此刻的,这是与美感截然不同的后者并不超越,而是与物一体共存。在美感中,主体并不试图改变对象而只是感受对象。

可见虚拟建构不是审美的特征。把虚拟、建构等同于审美,把审美活动看做一种概念活动了,这与审美的非概念性是不相容的。康德对于美的定义是依然有效的,它揭示了美的本质性特征,非概念化就是其特征之一。

如果说虚构、建构是意识的能力,那么它们就不是当代才有的,自从意识产生以来这种能力就存在了。因而古人的世界亦建构的,只是他们认为非建构的罢了。人类的世界从来都是建构的、虚构的,自古以来的政治、经济、伦理、宗教、观念系统……哪一样不是意识建构起来的呢?只是到了时代人们才认识到了现实的建构性质。因此不能说现代的世界才是一个建构的世界。在现代世界这种建构、虚构的特征之所以更易为人所察觉是因为这种建构性质与古代相比呈现更加明显的特征,其建构的手段方式和速度远非古代可比拟。

既然如此特意把现代世界叫做建构的世界,如果非以建构能力来描述不可的话,也只能说现代世界是建构特征和能力比古代更加明显和强大的世界。同时更不可以滥用审美化这个概念描述当代世界,把建构、虚拟能力等同于审美。若是虚拟、建构能力与审美等同,并且用来描述现实的特征,那么由于古代世界亦建构的,按照韦尔施的逻辑,古代世界也同样是审美的了顶多可以说古代世界的审美化程度低于今日世界。可是这样的概念也难以古代世界与现代世界区分开。将当代世界的特征概括为虚构、建构,就用虚构和建构这样的概念来描述它好了,无需把归结为审美的特征,否则只会导致概念的混乱。

由于把虚构等同于审美,而整个当代世界又已经审美化了,韦尔施进而认为当代人可能正在“走向美学人。问题是,如果以此来称呼当代的人类,那就会得出荒唐的判断:一个罪犯也是人,他也是美学人吗?犯罪活动也是虚构和建构活动,它也是审美的吗?无论如何,这样的活动与审美这个概念兼容由此可见,虚构建构与审美之间不构成等价关系。虚构、建构之物可能是美的,也可能是丑的。

韦尔施的理由是:“没有一种要素足以使人宣称审美是什么东西,相反,它们的关系纯粹是来源于这些重叠本身。维特根斯坦这类结构‘家族相似’。”“既不存在‘审美’这个词的某一单纯的必然用法,也不存在某个语义因素可适用于它所有的不同意义——由此而表征类似于审美基本要素的东西,或组成一条延绵不断通惯它所有意义的东西。

但是正如每个存在都一种稳定的核心结构从而使得此物有别于他物一样,每个词汇也是有一个核心地带,它规定了的方向,从而使语义不会向任意方向过度延展,而是有所限定,不然的话,所有词汇的含义就无法确定因而无法进行区分了语词若没有任何确定性,将无法言说。由这个核心地衍生出一组含义由近及远的语词仅以韦尔施所使用的“审美”一词的含义而言,也是有确定性的,即虚构的、建构的、流动的等,尽管这是对审美概念的滥用,却表明他使用“审美”一词是有明确含义的,其核心意义是确定的,否则也就没有必要特别地使用“审美”一词来描述他所理解的当代世界了随便找个词就可以了。

一个词语的核心地带是稳固的,所谓家族相似,是这个词的延伸,是这个词向外伸展的触须随着延伸义的扩展,距离核心义距离越来越远,以至于进入了其他领域,与其他领域的边界变得模糊不清了。美感、审美的核心义是确定的,不应随意更改,这就是:愉悦不涉利害感性非概念性等特征。假如去除这个审美一词就会失去它的根,忘记它自己的所出,不知其真实面目如何了。

韦尔施所理解的虚构和建构活动审美的关联,仅仅适合于艺术,或者说用来描述艺术之美才勉强是合适的。艺术本质上是一种虚构和建构活动人的想象、感受、理解以至于思想表现于形,以有形之物来表达内在,是将内在化于外、心于物的过程,由此建构出一个艺术品。把艺术的这种特性用于理解现实,就会发现现实也具有与艺术类似特征——虚拟、建构我们生活的一切方面无不具有虚拟和建构的特征。现代社会,人类的虚构建构能力日益强大,因而虚构、建构活动越来越影响着我们的审美观念和审美趣味,我们的审美趣味常常是被塑造的。

然而,不可以由此就说,我们的世界已经艺术化了。世界的虚构性与艺术的虚构性不可相提并论。

韦尔施把艺术之美与审美等同起来,而得出了现实世界审美化的结论。正如他自己所言:“现实是我们产生的一种建构,就像艺术家通过直觉、投射、想象和图像等形式予以实现的虚构手段。认知基本上是一种隐喻的活动。人一种‘会建构的动物’。”然而艺术的建构活动只是审美领域的一部分,它不能涵盖审美的全部,审美、美感的范围比艺术的范围要宽广得多,美感是艺术的源泉,是本源性的。所有的人都有审美能力,有美感受力,大多数人却不能把自己的美感化为艺术。韦尔施把艺术的虚构和建构的特性应用于美学它看作美的本质,进而这种特性来概括整个世界。他忘记了艺术的根本特性在于赋形,在于无形之物感性化,以感性方式作用于人的感官和心灵

艺术作品诚然来自于艺术家的虚拟、虚构和建构,但是受众对于艺术品的美的感受却不来自这虚构过程,而是来自对于这个过程的结果——艺术作品的感受。

再者,艺术品之所以美,不是由于它们是虚拟的和建构的,而是由于它们虚拟真,或是独特的和有深度的,它们因感性令人愉悦美。虽然对于艺术之美的欣赏更多地是一种精神活动,而非纯感官层面的感受,艺术必须提供感性的对象才能够产生美感,感性的对象能够使人有所“感”,而不仅仅是有所“思”。就此而言,人们对于艺术之美的感受与对于自然之美的感受方式是一致的,即都在感性这一端实现。同样是建构,政治的、伦理的建构并不能让我们产生美感,这是由于它们不是以感性的方式而是以观念的方式来呈现自身的。虚构和建构是一切人类活动的共同性质,将美感艺术与其他领域区别开的则是感性愉悦这个指向。

真理是建构性的,却不是审美性的,这两者在现实存在中有交互性和相容性,但在学理上则必须予以区分开。当然,在真理的建构过程中也会伴随着美的环节或层面,但这个层面仅仅是“感”或“感性”,是不可以代替真理建构过程中的求真活动和实践活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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