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刊于13日潇湘晨报
国土部部长徐绍史11日表示,今年开始试点的治理小产权房,将为下一步大规模的清理做准备。他是在列席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时作上述表示的。在过去的多年里,虽然在法律和政策层面,各部门均申明小产权房的非法性,但小产权房的面积却越来越大。(12日《新京报》
徐绍史坦言,小产权房由来已久,在大中城市城乡接合部、城中村、旅游景区、休闲度假区都有,情况比较复杂。对于今年小产权房的工作,他表示将在调查研究、清理试点和执法监察、严格防范、不让小产权房继续蔓延等方面同步推进。
依法行政、稳步推进,关键是对小产权房进行分类梳理,理清利益关系,才能达到有序有效清理而不诱发社会矛盾激化。总之,清理小产权要有大格局。
小产权房是中国房市商品化语境下的特殊现象。房子没有市场化和商品化时,不存在小产权或表现得不突出,但在商品房时代,房市紊乱房价畸高,导致了城市结合部、城中村、旅游景区和休闲度假区“小产权房”的兴起。这类房子最大的特点,是没有土地证,因而和商品房相比,价格很低,但是在法律上没有土地产权。
小产权在各城各地都很普遍,但是在清理的时候绝不可以一刀切。对于在集体建设用地上即“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子,虽然只属于农村的集体所有者,外村或城市居民不可以购买。但在清理时,应该适当放宽政策,允许房子的所有者自由买卖。至于集体企业用地或者占用耕地违法建设的房子,严格讲属于违规建房并不属于小产权房。特别是一些开发商和农村村委会合谋违规开发的房子,这类房子应该严格清理。对于购买这类房子的人权,也要有个严格区分:如果是某些特定人士利用和农村基层管理者的人情关系,通过权钱交易而建的房子,这类房子不仅要清理,而且要对当事人进行追责;如果是无房户或者农民工为了安居而购买的此类房屋,应该给予其使用权或者通过补足商品房价款的方式补发其土地证。
值得一提的是,在土地国有的现实下,无论是游走在市场模糊地段的小产权房,还是证照齐全的商品房,都非完全意义上的产权。这种制度上的模糊性,也可反向理解为小产权也是产权,按照物权法的基本原则,既然是产权,都可以进行自由买卖。因此,小产权清理之难,就在于法律和制度上存在的矛盾关系,从而造成了执行层面的困扰。
客观而论,小产权房存在的根源在于土地国有,但由于土地国有的制度根基难以撼动。因此,只能从市场层面去破解小产房产生的问题。若房价降不下来,人们看不到安居的愿景,小产权房就根绝不了。也正因为如此,清理小产权房喊了很多年,但总是雷声大雨点小。目前,数据显示全国“小产权房”建设面积达60多亿平方米,相当于中国房地产业近十年来的开发总量。
好的形势是,房市宏调初见成果,房价稳降的态势已经形成,公众安居的愿景可期,这给国土部治理小产权房打下了良好的社会基础。但正如前述,清理小产权房依然要有大格局,除了分类管理不能一刀切之外,关键要以社会公平为原则。譬如,要对小产权房进行普查,纳入信息化管理,从而摸排出那些人士拥有小产权房,如果说城市居民、农民工只有一套小产权房,这样的房子显然不用清理;如果说有些人已经拥有多套商品房和小产权房,当然要对其小产权权进行不折不扣的清理。
总之,若制度规范、法治健全,监管者要严格依法依规执行和监管;若制度有瑕疵法治不健全,则要以最大限度的社会公平来实施监管。清理小产权房,考验监管者的法治水平和权利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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