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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是鸡肋还是灵药?

(2011-05-25 07:5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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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秦虹23日接受采访时表示,房产税试点的意义在于探索合适的税制和可行的征税机制。按目前试点城市的方案来看,房产税收得越少说明房产税试点越成功,并表示房产税全面开征难度很大。(24日《京华时报》)
    今年1月27日,重庆、上海两地同时出台房产税实施细则,并于当月28日正式试行。据报道,截至4月底,重庆房产税税收收入70余万元,上海房产税入库税款为百万元左右。对此,有人质疑试点城市房产税征收规模过小。这是有情可原的,毕竟,上海是标志性的一线城市,重庆也算是二线城市。百万税收,按平均房价折算,在上海不过一个房价的价格;70万元在重庆市区也难以买到一套房子。
    将近4个月的房产税试点成果,确乎可以忽略不计,甚至可以用鸡肋来形容。当然,站在不同的角度,处于不同的立场,对于房产税征收效果会有不同的看法,就像秦虹先生所言---“房产税收得越少说明房产税试点越成功”。公众可以尊重多元的表达,但无论何种表达都必须符合常识,违逆常识,那就是违心之论或强词夺理了。
    所谓 “房产税收得越少说明房产税试点越成功”,申论的基础基于以下几点:一是上海和重庆房产税收得少,说明价格高的住房卖得少,意味着高档房的需求低,高价房的价格上涨的概率小。房产税对房价的影响主要是通过减少过度需求而间接发生作用,重庆市自开征房产税试点以来,高档房的成交占总成交量同比下降了27%;二是房产税没有涉及存量住房和普通商品住房;三是民众对房产税认识不足,涉及面广,缺少代征代缴机制,全面开征难度大。
    这些理由,只能证明房产税抽象意义上的政策善意,以及配合中央房市宏调一揽子计划的效应,并不能验证房产税“征得越少越成功”的结论。首先,上海和重庆高档房需求的降低,是宏调组合拳一齐发力的效果,如严厉的限购、中央督查组的巡查以及早在3月份就发出的商品房明码标价的警喝效应。高档房需求的降低,不惟上海重庆这两个试点城市如此,北京、广州、深圳等标志性的一线城市也是这样。类比之下,房产税的作用可谓忽略不计了。其次,试点城市房产税没有涉及存量住房和普通商品房,不仅无法证明房产税“征得越少越成功”,反而验证了房产税试验成果的不够深入。既然是试验,就是要深入利益冲突的核心,不能回避矛盾,而是为解决矛盾探求出一条路径来。第三点更是如此,民众对房产税认识不足,缺少代征代缴机制,是通过房产税试点予以机制完善的理由,而不是为征得少开脱的借口。
    其实,公众明晰得很,房市乱象是个系统工程,绝非是靠房产税或猛烈的房市宏调组合拳就解决。但是每一项宏调举措,都需要执行力倾尽全力去贯彻落实。如此,对上才有参考价值,才能够让决策者对现有政策或修正纠偏,或扬弃给力;对下才有说服力,才能让民众充满期待。
    当前房市,前景依然不够明朗。一线城市的房价有高位回落的倾向,但二三线城市还有泡沫喧腾的迹象,不仅房市有“按下葫芦起来瓢”的情景,攸关房市的统计数字也存在着紊乱打假的现象。内中又有房地产商捂盘惜售观望市场的苗头,公众更有冷眼望跌的心理。
    还有就是,猛烈的组合拳,严苛的限购、限贷政策,也难免误伤众多购房的刚需者。中国房市,走上健康清明还有待时日。在此境遇下,所谓的房产税成功论就显得特别轻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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