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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价微博隐喻的不公平博弈

(2010-12-06 07:5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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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12月2日,一位名叫“金娜”的电影人在其微博上发出一条消息:“我在莫斯科发了三条微博,今天中国联通向我收了3900元上网通信费,够买一个手机了,堪称史上最贵微博呀。”经多人转发后,该“史上最贵微博”一时成为网络关注焦点。(12月5日《东方早报》)
    “围脖”时代,微博成为最流行的信息沟通方式。其流行的民意基础在于手机、电脑两大信息载体的无缝对接,也在于突破时空藩篱的跨界性、便捷性,更在于信息传输的经济性。但是,一字千金的最贵微博出台,让人对暴热的“围脖”时代顿有不寒而栗之感。
    问题出在哪个环节?不在电脑平台就在手机载体。中国联通已经介入调查,并称其“计费系统应该没有什么问题”。公众期待调查结果,但可预料的是,结果笃定不会让当事者和公众满意。因为高企的费用摆在那,即使是中国联通以及国外运营商的计费系统合理,尤其是国际漫游费在作祟,当事人和公众也会觉得被阴了一道,莫名其妙地充当了冤大头。
    这种被宰的感觉之所以让人感同身受,关键在于电信运营商和广大用户的关系是不对等的,隐喻的是不公平的博弈。表面看去,中国有7亿手机用户,在和几家电信运营商的博弈中站了绝对优势。但那只是量上的幻象,就像徒有上帝的虚名一样。7亿用户,无论属于电信、联通、移动,都是按照电信运营商设定好的格式文本形成没得商量的契约关系。至于契约中冗长、繁琐的条文规定,看似甲方乙方的权利义务很对等,但由于广大用户在立约时的缺位,因此只有签或不签的选择权而无质疑契约文本的权利。在此情势下,看似强大的7亿用户被几大电信运营商分割成以1为单位的个体,从而形成了孤立无援的每个人应对强大的电信运营商的博弈格局。
    更重要的是,几大运营商或者出自同一个母体,或者先天具有特殊(权)基因。他们的分而治之,看似为了避免市场垄断,但从各项服务的资费价格来看,并没形成市场竞争的有序局面,几乎差不多的价格定位,似乎更像是垄断联盟。
    凭借市场优势,依傍和用户的霸王契约,电信运营商在和广大用户的博弈中已经占得先机。更重要的是,形形色色的电信套餐,热炒新技术和智能概念的各类诱人服务,以及强大的市场营销策划还有似是而非的广告效应,积聚着更多的用户,抢食着宏大的市场蛋糕。无可讳言的是,在乱花渐欲迷人眼的各类新潮电信服务中,确实给人带来了极大的通讯便利,提升了公众享受数字化生活的档次。但是对于一些新业务的收费标准,广大用户或许只知其一不知其二,只知其明而不谙其暗,只晓得标准服务而不明增值服务。甚至,电信运营商在有意无意地制造收费陷阱。
    市场经济,是讲规则的经济。所谓规则,就是明码标价,价格公道,并通过甲方乙方都能明白而且都能承认的方式而进行,而不能有模糊空间和消费陷阱。而在天价微博的事件中,人们明显看出这个规则的模糊异化。就责任而言,当事人对资费越是懵懂,愈发显示电信商没有对用户尽到充分告知义务。而这种告知义务的缺位,并非一般意义上的技术失察,而是基于合用约定上的硬伤。因为在规则的制定上,用户是缺位的,因而这是一场用户永远都赢不了的市场游戏。
    只要手机用户被动签字的游戏规则不改,电信运营商和用户的市场博弈就一直是不公平的,类似天价微博的事件还会不断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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