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老虎”一帮当事人何以因“虎”得福?
(2009-12-30 06:1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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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周老虎”案审结一周年之际,陕西“周老虎”风波中涉虎人的生活状态究竟如何?他们是否已经从那场影响深远的诚信危机中走了出来?近日,记者重返陕西,目击后华南虎时期周老虎事件中的若干当事人最真实的生存状态。(12月29日《郑州晚报》)
一年前,卷入“周老虎”风波中的要角们判刑的判刑,丢官的丢官,可以说是因虎得祸,让人唏嘘。一年后,华南虎假照片的炮制者,农民周正龙盖起了“在整个镇坪县城都独一无二”的“洋楼”,村民预估耗资20万;同为假照版权“共有人”的镇坪县原经贸局局长谢坤元,在判贪污罪后被免于刑事处罚,而今成为腊肉厂的老板;被处分的镇坪县原林业局局长覃大鹏不上班但正常领工资;唯一被开除公职的县林业局职工李骞,妻子从农民摇身一变为城里的幼儿园老师,有人称这是对李骞变相的“补偿”。可以说,这帮人反而是因虎得福了。
福兮祸兮的辩证法,被这些人身体力行地演绎到极致,使已经划上句号的“周老虎”事件,又发酵出娱乐剩余价值和延烧出社会讽喻效应。不过,如此讽刺闹剧的结尾,颠覆了常态的社会价值观,使“周老虎”的反面标本意义更为典型。
此前,公众对于造假的农民周正龙,无论如何还多了一些同情,至多是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因为他不过是个在前台竭力表演的道具木偶,后面导演和提线操纵的是当地一众“官们”。可是,官司过后的周正龙,赌气式建起了洋楼,不知气从何来?如果是向幕后的操纵者发泄,个性鲜明的他应在法庭上坦诚这起造假闹剧的所有细节,更应该向媒体公开整起事件的始末。不要忘了,这个狡黠的农民并不缺舆论表达的机会,而且他有着超越政府新闻发言人的舆论公关能力。但事件期间他讳莫如深,不仅为己讳,而且为官讳,足显此人是坚持将“造假”进行到底的,而且他很谙熟利用潜规则的生存之道。
可见,公众不惮以恶意去揣测周正龙,他其实是向乡民、乃至整个社会示威---造假怎么了,我照样盖洋楼。如是,那就很可笑了,说明他并未意识到造假愚弄社会的严重性,有些破罐破摔的意味。人们更容易联想,在其修建洋楼的20万巨款里,到底有多少来自媒体的采访费?讽刺的是,周正龙被判刑2年6个月,缓期3年,只判罚款2千元,缓刑期间如此嚣张,不客气地讲,周正龙更像是个刁民。
如果从那些涉案官们的境遇来看,周正龙的显摆之刁似乎又不算什么了。因为一个刁民的张扬使气,不过是给社会增加了一些娱乐的谈资;而被处分乃至刑责的官员们则在官场潜规则的护佑下,即使没有了官的名分,丢了权力或可以经商,或可以吃空饷,再不济的小办事员被褫夺了公职,自己的老婆也可以得到变相的“补偿”。相比周正龙的公开嚣张,这些大大小小的官们可以说是没事偷着乐。也许周正龙更嚣张,但涉虎案的官们则更为狡诈。
悲哀的是,无论周正龙也好,犯事的官员也罢,他们并没有虎案的罪错而倒霉,而是日子变得更为惬意,凸显在这些人的背后,有更大的权力网在迁就和保护他们。因此,因“虎”得福的反常现象也就有了谜底,就像人们一直没有中断的怀疑那样,也许在“周老虎”事件中,周正龙和小官们只是充当了被断尾的可怜角色。因此而求生的权力,才对虎案中的一帮人多了些姑息和眷顾。如果不是这个逻辑,谁能给出这些造假者“幸福生活着”的正解?
本文刊于时代商报、重庆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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