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27日举行通气会,介绍平均工资统计改革情况。国家统计局有关负责人在会上表示,国家统计局决定从今年起正式建立年度私营单位工资统计抽样调查制度,将私营单位纳入工资统计调查的范围。(10月27日《中新网》)
国家统计局每一次统计全国城镇职工平均工资,都会引发媒体的质疑以及公众的冷嘲热讽。原因在于统计数字和实际的收入水平不相匹配,统计上的收入增长变成了数字游戏和纸面画饼。“倍增长”的公众呛声也影响到了国家统计局的公信力。在此情势下,国家统计局决定改变统计方式,将私营单位纳入工资统计调查的范围,无疑是顺从民意和确保统计数据更契合民生实际的做法,稀释了平均工资水平的泡沫,值得肯定,但这远远不够。
根据现行统计制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工资统计范围包括国有单位、城镇集体单位、联营经济、股份制经济、外商投资经济和港澳台投资经济单位,尚未包括城镇的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并且,工资总额统计的是个人税前工资,并且包括个人交纳的养老、医疗、住房等个人账户的基金。不要小看漏掉了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业户,少了他们,平均工资水平会虚浮许多。因为城镇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较低,只相当于现行劳动工资统计制度平均工资的58.4%。加上这部分人权,统计分母的绝对值在加大,得出的平均工资水平才会更加符合实际收入。
不过,即使将私企工资纳入工资统计范围,也只是稀释平均工资的泡沫,而并非全部挤去。据悉,城乡职工总共4.1亿,而纳入上述统计范围的职工只有1.1亿。不仅是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农民工也没有统计在内。如果按照这一基数,原来统计的平均工资缩水将近4倍。以2008年为例,全国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29229元,日平均工资为111.99元。如果“全国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包括了私企和个体工商业户和农民工,实际的平均收入不过7800元左右。实际工资和统计数据相差如此悬殊,不难理解人们会有“被增长”的感觉了。
当然,也不排除公众在理解上的偏差和错觉。对公众而言,所理解的收入是打到工资卡和放到钱包里的实际数字,而工资总额统计的是个人税前工资,并且包括个人交纳的养老、医疗、住房等个人账户的基金。不过,这丝毫遮掩不住统计方式存在的硬伤。因为即使统计范围再扩大,涵盖了所有在岗甚至动态下岗的职工群体,公众还会对平均收入充满存疑。这是因为----
一是行业收入差距在增大。据统计,我国行业收入差距最高与最低的比值近年来呈逐渐扩大的趋势,最高的证券业是全国平均的5.9倍,行业收入最高与最低的比例扩大到了11∶1,而在绝大多数市场经济国家这一比值仅在2:1左右。而且,高收入阶层往往是因为占了国家政策的便宜而分享的垄断利润,并非多劳多得,是不公平的财产分配的结果。
二是两极分化严重。10%的新富者阶层占有了城市财富90%的财富,中国的基尼基数在08年达到0.47,远超0.4的警戒线,这一数字超过所有发达国家和大多数发展中国家。在中国缺乏中产阶级稳定收入阶层的中和下,中国在岗职工工资增长数据的公信力就大打折扣。所谓的平均工资增长的据就像彩票的中奖率,虽然彩票的发行者宣称平均中奖率高,但这样的平均中奖率往往是一注大奖稀释而来的,彩民们若紧盯彩票率而投注,显然缺乏理智。
三是中国在岗职工面临着多重的生活压力。一方面,中国尚未建立起惠及全民的社会保障和医疗保障制度,“三座大山”成为国人最现实的生活隐忧;另一方面,中国房价居高不下,工薪阶层倾其所有奋斗20-30年才能拥有一套住房。显然,收入上的捉襟见肘和市场上的疯狂物价以及保障民生制度和机制的缺失,已经成为中国社会的结构性矛盾。
在这些现实的忧虑面前,平均工资增长的数据对普罗大众而言是毫无意义的。平均数字和并不均富的社会现实形成了强烈的社会反讽,而这也是造成公众从物质到精神都无法感触幸福感的主因。因此,私企工资纳入工资统计只不过是平抑了统计上的数字泡沫,即开了一个实事求是的好头。公众最期冀的,是通过制度构建、体制更新和系统的收入分配调节机制确保收
本文刊于10月28日山西晚报、时代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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