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绿灯“停摆”映射出的公共行政尴尬
(2009-07-05 10: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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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交通信号灯属于公共设施,系统装配、维修、电费等所有的费用都应该纳入公共财政预算。正是因为其无可置疑的公共财政托底属性,所以在公众视野里,红绿灯是永不“停摆”的公共设施,除非遇到突发意外事件的滋扰。遗憾的是,武汉信号灯的“停摆”却是因为电费拖欠,充溢着典型的人为色彩,这当然不正常。
值得一提的是,不正常的当然不是供电公司。欠费停电,天经地义,何况已经欠费半年多了。不正常的是缴纳电费的机制梗阻:当地缴纳红绿灯电费的程序是这样的,先有各交通大队垫付,然后报给市交管局设施处,由设施处报给市城管局,最后由市城管局把信号灯电费划拨到各交通大队。一项简单的收费经历了三四个环节,每个环节出了问题都会造成红绿灯的“停摆”。尴尬的是,恰恰是关键环节的市城管局出现了不能原谅的“梗阻”——
一项公共开支,经过七绕八弯的权力接力,不出现梗阻才怪。如此的公共行政,不仅实现不了公共目标,也使行政效率大打折扣。更重要的是,由于不同部门之间的职责不同、互不隶属,出现相互扯皮或行政死角是必然之事。这样的扯皮和死角无时不在充满瑕疵的公共行政中“旅行”和蔓延。只不过,有些事情可以内部消化了事,不用拿到公共台面上晾晒和曝光。
因此,红绿灯因欠缴电费而“停摆”,看似街头小事,实则显露了公共行政欠缺科学决策的机制性顽疾。因此,只有理顺行政管理体制,理清各部门的公共管理职能,减少部门重叠和权力交叉,才能解决此类公共行政的尴尬。
必须指出,当地财政部门的疏失也是不可原谅的行为。每年的政府财政预算,都是严格科学的过程,而且还要经过人大的审议和批准。尤其公共开支部分,增删都需严格的流程审批。当地城管局“忘掉”红绿灯电费预算,财政局竟然没有发现,可见当地财政部门在编制政府预算方面疏忽失察。而在此事发生之后,当地财政部门又公开承诺,将在两个工作日内解决这一问题。这种高效率的亡羊补牢,固然让人钦敬万分,但是也更加暴露出财政部门在财政预算上的自由随意性。
须知,公共财政是公共行政的基础。善用公帑,包含两个方面:一是科学预算,收支平衡;二是节俭用度,不得奢靡。如果预算不科学,导致公共财政冒顶或用不出去,预算部门都难辞其咎。红绿灯“停摆”事件,是典型的预算失察。
总之,公共行政必须有一个典范的治理模式。这个模式必须代表和体现公共利益、更具民主和法治精神、更具回应性和责任、更具效率和效能。每一个环节,都不能出现阻滞和梗阻,更不能出现让社会生活断档或紊乱。红绿灯“停摆”,凸显公共行政离优异的典范治理和善政还有相当的距离。
本文刊于7月5日西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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