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刊于6月14日深圳晶报
针对社会反映强烈的垃圾短信问题,昨日来自工业和信息化部的消息称,中国三大电信运营商将限制用户每日发送短信的数量。在工信部电信研究院举办的“垃圾短信相关管理政策会议”上,中国电信个人客户事业部副总经理朱正武透露,为防范垃圾短信,对每日发送短信数量超过一定标准的用户,运营商将对其发送行为进行拦截。(6月13日《新京报》)
垃圾短信害死人。工信部要求三大运营商限制用户发信数量,开了好头。可是,这个量化的限制标准,却有些太宽松了:非节假日每小时不得超过200条,每天总量不超过1000条,节假日每小时不超过500条,每天总量不超过2000条。事实上,一般用户根本发不了那么多的信息。而热衷于制造垃圾短信的用户,可以利用限发的规则,多用几部手机同样能做到滥发垃圾信息。所以,这项举措的实效十有八九是差强人意。
治理垃圾短信的量化限制之所以存在问题,是因为存在着系统性的漏洞瑕疵,头痛医头脚疼医脚式的打补丁治理只能造成手忙脚乱、雷声大雨点小的尴尬。垃圾短信的污染,是伴随着正常的手机短信而生的,前者是后者的副产品,就像好的庄稼必然伴随着杂草一样。也正因为如此,只要短信业务的便民信息功能存在,垃圾短信就会如影随形。这个信息产业的辩证法也说明,最好的治理就是最大限度地减少垃圾短信的污染,而不可能一劳永逸地让祛除垃圾信息。要达成这样的效果,除了从量化上去限制垃圾短信的炮制和传播,更要在质的管理上升华。
短信管理很明朗,就是归口于工信部。只要有监管主体,就能实现责任监管和达到管理目的。关键是监管者想不想管怎么管的问题,想管的话,可以通过立法建制,设定短信发送的底线,将运营商和用户圈定在制度框架内。更重要的是,发现运营商和手机用户违规的时候,管理的手段应该及时地释放出刚性的监管力,堵绝垃圾短信的发送载体,查处制造垃圾短信的源头。制度和执行并行,垃圾短信还能肆意蔓延?
高质量的管理不是随性任意地出台某项措施以起到猛药治疗的目的,而是通过制度构建、执行跟进、公开透明、消除短板、弥补漏洞的系统方式去实现的。这是公共管理和法治规范相结合的系统复方疗法。
事实上,凭借现有的短信发送平台和技术手段,三大运营商就可以过滤出哪些属于正常短信哪些属于垃圾信息。不过,运营商的市场利润里很大一部分是以短信数量为基础的,无论什么样的信息,发一条电信运营商就得到1交钱的毛收入。而且,垃圾短信靠的就是无限群发的蔓延方式,和电信运营商的市场利益不谋而合。电信运营商对于过滤拦截垃圾信息事实上并不积极,而是消极以对。
工信部和电信运营商的关系也很微妙。除了其公共管理的社会职能,也有保值电信市场利润的功能。因此,在平衡公共利益和运营商利益方面,工信部很容易做出妥协的管理举措,限制短信数量就是综合平衡的妥协结果。但是,这种管理手段未必真能做到“不偏不倚”。如果说,限发短信根本起不到遏制垃圾短信的效果,这样的“限制”就成了“限治”,打折的是公共执行力,丧失的是行政公信力,导致的是政企不分的利益分肥。
更重要的是,治理垃圾短信的有效性,也要充分考量“拔出萝卜带出泥”,不要侵害了公众自由通信的私权。
总之,治理垃圾短信,既是常态化的公共治理过程,又是复杂的利益博弈,因此应着眼于权衡利弊,不可简单处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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