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刊于4月16日大河报、时代商报
重庆市地税局近日依法公布了该市128家欠税企业名单,其中,房地产公司和相关企业数量达70余个,欠税金额最大的一家房地产公司各类欠税金额高达4000多万元。实际上,近几年来,上海,北京、广州……在全国各地公布的欠税“黑名单”中,房地产企业都是大户。(4月15日《中国新闻网》)
房地产商变欠税“老赖”,是可想而知的。探寻房地产市场的路线图,不难发现这样的几个拐点:一是在国家对房地产市场挥出组合重拳的宏观调控政策之前,房地产市场热得烫手,虚热的市场泡沫吹得很大。对此,虽然银行开始缩紧信贷放量,但房地产商的资金链条已经延伸很长,而且在吃进土地、在建工程上摊子铺得很大。更重要的是,除了信贷资金链条,还有取之买房者的资金汇入。此时,可以说是房地产市场逆势调整前的回光返照。二是在宏调政策发挥效应到金融危机之前,银根紧缩,资金链难以为继,房市初露颓势。房地产商们已将大量资金变成了房子或半拉子工程。正常的完税能力受到了挑战。三是金融危机之后,从消费者到政府,从政府到开发商,对于是否拯救房地产市场展开了博弈。虽然从中央到地方也出台了一些促进房地产消费的税费减免举措,但地产商搭乘国家扩大内需投资计划的希望落空。
目前的房市情形是:公共政策对于房市的“拯救”尚不明确;经济学家对于房价的高低争得不亦乐乎;统计数据显示的房市现状是相互打架;消费者对于是否购进依然在观望;地产商处于深度焦虑之中......一句话,房市既萎靡不振又风声鹤唳,关键是各方信心不足资金链断档。按照经济学的基本原则,虽然在理想状态下无论市场主体是否盈亏,其担负的财税责任是不能赦免的。但是对于陷入不尴不尬市场状态的房地产业而言,本身靠信贷供养和市场投机而活,缺乏市场引擎的拉动,其自身尚且难保,又哪有资金去缴纳税款?
还贷无门、失诺消费者、欠税老赖,决定了房地产商的道德形象、社会公信以及法定义务的全方位沉沦。但须指出的是,房地产商虽非纯洁无邪的天使,但也绝非自甘沉沦。他们是市场失控下的冒险淘金的投机者,也是被市场惯坏的可怜虫。所以,房地产商变欠税“老赖”,拷问的不仅仅是房地产商,还包括市场上的所有参与者。
第一个该反省的,就是卖地者。有权卖地的,自然是政府。政府的责任在于,没能很好地发挥权力对市场的调控作用,而是通过卖地过度介入房市,成为房地产市场粗放的幕后推手。更重要的是,卖地价格的高企和不透明,直接导致了房价的高企。而由于卖地的财政提振和产生的GDP政绩效应,也使政府和地产商客观上形成了利益共同体,使政府偏离了公共性。也正因为如此,不少地方的官员至今还以买房爱国、买房入户的方式,以权力为房地产市场护航。这说明,某些权力和房地产商还存在着暧昧的勾连,至今未能罢手,分不清公共责任和市场的界限。
第二个该反省的,是信贷机构。没有信贷的资金奉养,房地产市场成不了气候;当然,没有房地产市场的繁荣,信贷机构也不会积极放贷。现在讨论两者“先有鸡还是先有蛋”已经没有意义,但信贷机构有责任却是毋庸置疑的。因为在国家宏观调控房市时,曾要求信贷机构紧缩银根,但是在房地产商和信贷机构已经形成“利益攸关”的链条下,信贷机构一方面是被绑架下的欲罢不能,另一方面也难免有推升市场泡沫大赚利息的私欲考量。而在现实宽松的货币政策下,金融机构对于放贷又呈现出噤若寒蝉的心态,致使房地产链条断裂凝滞,连带影响国家税收和消费者安居。
第三个该反省的就是消费者,尤其是被套牢的房奴们。这是房市链条的末端,也是最弱势的买单者、受害者,但也是喧腾起房市泡沫的参与者。这些人从跟风投资变成盲目投机,画地为牢成为房奴。成为理性的消费者,涵养成熟的市场理念,依然是刚刚步入市场经济的中国人亟需思考的问题。
总之,市场是个大系统,一个环节出了问题,全局都会受到波及和影响。房地产商成为欠税“老赖”,成为最鲜活的市场警醒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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