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刊于2月3日新京报、时代商报
大年初七是节后上班第一天,上午8:20,在扬州市广陵区政府当公务员的张先生上班时惊奇地看到,单位大门口有人“架”着摄像机正“扫”着上班的人和车辆,“这不是在看谁上班迟到吗?”老张不禁加快了步伐。昨天上午,有“城市啄木鸟”之称、专给不文明现象“挑刺”的扬州一民间团体市民观察团,派出6个小组91名团员,挂着工作牌,带着摄像机来到该市城区各级政府门前,专门“聚焦”上班迟到者,以特有的方式治理节后懒散病,狠杀“年气”,督促大家回到正常的工作状态。(2月2日《扬子晚报》)
整顿机关作风,强化工作纪律,各地近年来并不缺少相关举措,如偷拍式曝光、如公开批评等。但是,来自机关内部自上而下的吏治整顿,往往导致运动式整风,效果不是没有,而是达不到长效治理。一旦风头过去,所有的沉疴流弊又复萌依然。而来自扬州“城市啄木鸟”的“挑刺”行动,则实实在在地让当地公务员感受到了芒刺在背的压力,不得不规矩自己的言行,以免成为不文明的典型。显然,“城市啄木鸟”的行动,标树了健康的公众监督范本。
“城市啄木鸟”是民间市民团体的雅称,是负责任的公众的代表,说其是公共监督名副其实;说其健康,是因为这种公众监督公开进行,将其行为完全曝光于阳光之下。此外,其“聚焦”的靶子集中于官员的作风涣散、纪律松散以及其他社会不文明现象,因此具有矫正权力运行和扶正社会正气的作用。
更为重要的是,相比于虚拟空间恣肆的匿名式曝光和充满争议的“人肉搜索”,“城市啄木鸟”式的公众监督更符合现实的法治理性和情理基础,不会对被监督者带来误伤,也不会诱发激情不可控制的公众口水。而且,负责任的公众监督也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公众的合法权益,也为普世的实践证明为切实有效。所以,“城市啄木鸟”在行动,是我们社会亟需的监督模式,而且要以此为范本涵养更多类似的监督模式,涵养人人都热心社会监督的社会风气,形成公共监督的民意合力,从而构成权利对权力的倒逼效应,构筑权力和权利和谐发展的氛围。这,不正是我们期冀中的公众社会吗?
值得一提的是,从“城市啄木鸟”戴着摄像机“聚焦”当地公务员上班迟到的情况看,这种公共监督的效果要远远好于权力单位对公务员的自律性规定。因为后者的约束效应仅仅止于系统内部,往往是内部消化了事,其威慑作用无法辐射到社会层面。而前者则是本着“挑刺”的目的,哪怕是权力的细微瑕疵,也要挑出来公之于众,让广泛的民意去评判,形成了很大的社会拷问压力,迫使这些“小节”成为大问题。在此情势下,权力部门是不敢护短的。让权力谨守中道,不以恶小而为,恰恰是公共监督的目的所在。
众所周知,中国社会向来不缺权力对权力的监督,但是权利对权力的监督却是弱项。一是人治传统的长期存在形成了官强民弱的尴尬,导致了民众对权力的忌惮和不敢公开监督;二是法治社会的启蒙又使公众陷入了勇于监督而又方式失当的困窘中,如匿名举报,如传播不确实的小道消息,如网络空间的“人肉搜索”等等。对比之下不难看出,“城市啄木鸟”式监督是法治时代权利监督的升华,一方面,权利有主动监督的意识并落实到监督实践上;另一方面,权力对于权利的监督表现出了理性克制的态度。一句话,“城市啄木鸟”观照出来的是权力和权利平等的关系。而且,从这种关系的博弈中,无论权力还是权利,都不是做作出来的社会秀,而濡染着自然和淳朴的气息。
有句名言是,没有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话固有理,但如果仅仅是引用和陈述,而没有自觉的实践,这样的真理性名言就是庸俗的形而上教条。“城市啄木鸟”的可贵,恰恰就在于现实的实践精神,使公共监督演化为现实的民意力量,给权力敬畏于权利。
期冀这样的公共监督春风化雨,和法规制度一起,形成多维的他律合力,使权力沿着有序的轨道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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