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刊发于1月2日晶报
审计署31日在其官方网站发布的四川汶川地震抗震救灾资金物资总体审计结果表明,在8月4日至10月底的审计中,尽管没有发现重大违法违规问题,但个别地区、单位在救灾款物管理使用中仍然存在灾情上报不准确、资金拨付使用不及时、物资管理不规范等六大问题。(2009年1月1日《新华网》)
在2008年的最后一天,审计署向全国公布四川汶川抗震救灾资金物资审计结果,体现了信息公开的基本原则,也给灾区民众和全国人民一个心情舒畅的交代。
四川赈灾,虽然给灾区带来了巨大的生命财产损失,但也体现了上自国家下自民众对灾区的深情奥运。据统计,截至11月底,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安排抗震救灾资金1287.36亿元;社会各界捐赠款物达640.91亿元。加上其他方面的捐助,总额达到2000亿元人民币。这笔巨大的爱心捐助,流向如何?善款是否用到了救济灾民的善事上?必须给予公众一个说法。而这,就是审计机关的责任。
从审计机关公布的审计结果看,审计机关确实尽到了全过程风险监控的法定责任。灾后一个月,就有近万名审计人员对18个中央级单位、240多个省级单位、370多个地市级单位、2500多个县级单位进行审计,审计覆盖了重点地区和主要环节。(见6月18日《中国青年报》)截至11月底,审计署共接到群众举报1962件,其中有176件有较明确的问题线索,已批转审计机关核查168件,转地方政府处理8件。批转审计机关核查的已全部办结,对于核查属实的违纪违规事项,审计机关和有关部门依法依纪进行了严肃处理。而且,审计报告并没有刻意遮掩存在的问题,向社会公众通报了灾情上报不准确、资金拨付使用不及时、物资管理不规范等六大问题。总之,笔者以为这份审计结果还是符合民意期待的。
这几年,中国虽有“符合中国国情的独立审计制度”(前审计署署长李金华语)。但是审计监督的全过程监控效应并非充分落实到位,审计往往是以事后诸葛的补牢方式出现在公众面前,按照公众媒体的通常称呼,叫做“审计风暴”。而通过审计风暴发现问题再予以整改,审计监督的效果就难以达到最佳。而且,“审计风暴”年年刮,不过起到的是杀鸡儆猴的威慑效应,这些威慑用得过多还容易造成被审计者的免疫,而成为没有意义的“稻草人”。对民众而言,人们对于“审计风暴”的评价经过最初的赞叹后,由于看不到符合民意的整改,久之也会产生审美疲劳。
但是,对于赈灾款物,民众们却有一种笃定的态度,他们不期望审计部门再刮“审计风暴”,而是希望审计部门能够让他们明了每一分善款的流向路径,确保赈灾款物落实到位而不至于被截留被梗阻被挪用。也就是说,这次民众对审计部门的期望,不是以旁观者的姿态,而是以捐款者的身份,要求审计机关依法履责。从而形成了民意监督审计部门,审计部门监督其他部门的审计监督链条。
从这条环环相扣的监督链上,我们可以看到民众审计意识的苏醒,对审计部门的信任以及审计部门不敢轻忽民意的努力。事实也确实证明,民众在2008年末,得到了赈灾款物的审计结果。审计机关的效率符合民意期待,审计机关发现的问题也深孚民望。这已经足够,因为整改发现的问题和查处其中的违规现象,那是其他部门的责任。
灾区重建依然是进行时,公众对赈灾款物的监督也依然没有画上句点。这件事的意义在于,任何公共事件,只要有了民意的全程监督和问责,权力部门的运行才能沿着法治制度的轨迹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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