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刊发于12月30日成都晚报
牵绊劳动者跨地区换工作的社会保险终于有望跟随本人转移接续了。昨天,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向社会全文公布《社会保险法(草案)》及关于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并从即日起至明年2月15日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该草案规定,涉及累计缴费年限的养老、医疗、失业三险关系均可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或分段或累计计算,而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即身份证号。(12月30日《北京晨报》)
社会保险本来是最体贴的民生保障手段,可是,由于社会保险不随人转,造成了跨地区就业劳动者的缴费年限不能累计计算,致使很多劳动者不能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也造成劳动者参保意愿不高,甚至出现大规模退保现象。没有社会保险,老有所养、并有所医、失业保障就成为一句空话,社会民生就处于一种不安定的状态,就会连带影响宏观经济的运行。因此,社会保险不随人转,就成为困扰中国保障体系构建的死穴。只有打开这个关键穴位,才能疏通“三险”的任督二脉。
社会保险随人转、身份证号成为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号,突破了社会保险的地域界限,使“三险”成为全国大流通情势下的全民普世性的福利保障。这就意味着,不管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如何,也不管劳动者的身份是否农民工,劳动者走到哪里,其“三险”即可落地生效。当然,劳动者的缴费义务和所享权利也必须“入乡随俗”。举一个具体的例子,若某人先后在新疆、广东、湖南和上海打工,其“三险关系”就可以在上述地区流转,在其退休时,其基本养老金根据各地标准和缴费年限,进行分段计算由退休地支付;其医疗、失业险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如此,社会民生就会这样的变化,如在北京的劳动者,就不会再心生“北漂者”的落寞感,在广州就会再有“走鬼”们的权力失落,在上海的外地人也不会滋生“乡下人”的自惭形秽。因为社会保险随人转,人到哪里,就会享受当地的“三险”平权待遇。平权,是疗治社会矛盾的灵药,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
更重要的是,社会保险随人转盘活的不仅仅是保障机制,也是促进户籍制度改革和破解城乡二元解构的催化剂。取消城乡二元户籍制度、换发统一的户口本并不难,但改革止于此,不过是解决了浅表和形式的问题。其深层次的权利对等并没有解决。如前所述,“三险”随人转解决的就是不同地域不同身份的平权待遇难题。这一难题解决了,即使有户口本的身份藩篱,劳动者的保障权利在共和国的任意土地上都不会被打折。所以,借用祖国医学的说法,社会保险随人转不啻于打开了制约中国公民社会的任督二脉,消解了人为设置的诸多限制,使和谐之“气”畅通于中国社会。
当然,社会保险随人转,目前还只是愿景。因为《社会保险法(草案)》还处在征求意见阶段,离施行还有一段距离。而且,即使该法公布施行,在各地落实起来也需要行政调整的过程。但是,有了立法的保障,社会保险给予劳动者的保障就会化成实实在在的福祉。而这,也将成为中国社会治理结构完善的一个重要标志。借用雪莱的诗句-----“冬天已经来了,春天还会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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