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是全国纪检机关12388统一举报电话开通的第一天。记者拨打了内地所有31个省、市、自治区的举报电话,大部分线路忙音或能正常接通,一般自动录音举报都可正常使用,一些省份也能人工接入,只有湖南电话在17时之后多次拨打,始终处于无法接入状态。
(6月27日《东方早报》)
全国统一的12388举报电话,刚开通就被打爆,举报电话成了热线电话释放出“我要举报”的信号。这个不简单,因为举报虽说是全民权利,但由于大多数人害怕得罪人,或害怕举报无用,或对接报机关不够信任,或害怕举报人报复,往往是不举报或采取匿名举报的方式。公众打爆举报电话,似乎是对上述忌惮性公众心理的颠覆和反动。更甚至,举报电话欢迎实名举报,有那么多人不惮于拨打电话举报,当然昭示了公众的责任意识。而隐伏于责任意识之外的,更是公众对纪检机关的信任,这种信任亦可以传导至对法律的信任。一个信任法律的公民社会,自然是民本为上,权力不能倨傲着自以为是的头颅。
这是进步,是权利的胜利。考察我们的社会,虽然民众物质生活不再拮据到捉襟见肘,虽然言说性表达有了更为自由的空间。但从社会生活的大背景而言,政府所忧者、民众所恨者依然是权力的不受约束和寻租谋私所致的形形色色的腐败现象。政府每年都在抓,法院每年都在判,但贪者如雨后春韭,密匝丛生,总不能除根。就其根本,除了体制原因,也有监督上的瑕疵,更有官员自律上的亏欠。嘲笑体制没有意义,期冀官员自律有时也是对牛弹琴。而治贪最要者,乃是法律制度和社会监督的他律,前者在于防治和惩戒,后者在于监控与督察。
“要我举报”赋予了公众监督权,而“我要举报”则是监督权从被动到主动的升华。这里的“我”是芸芸众生中的一元,是对社会感受最敏感的个体,是对最基层官员和权力运行最可做出“贪与不贪”评价的民生主体。打爆的举报电话足以说明了这点,只要给民众安全举报的管道,民众就不惮于充分表达自己的监督权利,就会毫不犹豫地将自己认为不廉洁的官员给举报上去。
因为实名举报所承担的责任后果,“我要举报”的内容才真实可信,而“我要举报”行为的踊跃才让人觉得民众可爱。让民众觉得可以大胆说话大胆监督权力大胆举报贪官的社会是安全的。而只有让民众觉得安全的社会才是理想化的。
世上从来就没有无事生非的人民,只有自以为是的权力。权力从来都不能长有自由飞翔的翅膀,否则权力之翼所及必是绝对腐败。而民生权利最宜享有无上自由的表达,形成集体有意识的监督力,使权力慑服于民意而不敢恣意妄为。“我要举报”就是给权力戴上了紧箍咒,就是使贪官现形,被法治严惩。
当然,光有打爆的热线也还不够,当纪检机关接收到民众热切的“我要举报”的信号和信息时,更要行动起来,将被举报的贪腐现象进行法治梳理,该惩则惩,绝不姑息。否则,就会冷了民心,举报电话也会从热到冷,“我要举报”的积极更会异化为“要我举报”的权力性虚伪和形式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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