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5岁女孩赖莉芸的体检报告让汕头市第二人民医院儿科、五官科、骨科的多位医生揪心———这个体重只有20公斤的女孩,肝脏大且质地变硬、五官畸形、胸骨和5条肋骨骨折———从伤口愈合程度看,多处骨折有旧伤也有新伤,是多次受伤所致。
(3月23日《金羊网--羊城晚报》)
这起虐童事件令人发指,虽并非典型事件。但却触发了公众对凶残养母的道德谴责和对5岁幼童的无限同情。但仅有这些人性的初始情感是远远不够的。因为如果就事论事,只能惩处了一个恶母和救出了一个孩童,而滋生这种畸形家庭现象的恶质社会基因并未铲除。所以,必须通过公共舆论的曝光和深度的公共诘问,将蛰伏于虐童现象背后的社会原因大白于天下,挖出家庭暴力的根源,通过公共治理和立法治理为中国社会覆盖上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保护网,此类恶质的虐童现象才会在中国社会消弭。
此次事件表露,5岁女孩赖莉芸一出生就濡染上了悲剧性的宿命。据悉,其父育有三女一男,小莉芸行三,属于违法超生。固然,孩子没有过错,但其父母却难逃违法超生和不予抚养幼女的双重法律之责。超生导致贫困,贫困致使家庭离散,家庭离散致使小莉芸被他人收养。这一系列不合公共法治和道德习惯的社会链使小莉芸的人生命运变得不可捉摸----若养父母良善还有幸福未来的保障。悲哀的是,小莉芸遭遇到了凶悍养母,她的命运可想而知。笔者无意指责普天下的养父母,但是在现代文明普照的社会语境下,亲生父母才应该是护佑保障子女的法律主体。既生之则养之,是天下父母难以推卸的责任。违法超生而卸责致使亲女受虐,小莉芸的父母难辞法治和道德之咎。所谓贫困,并不能成其为小莉芸亲生父母卸责的理由,而是其违法超生的恶果之一。对公共治理而言,既然计划生育成为既定国策,就该对全体公民的生育行为进行合法合理的监控管理。放任居民违法超生,当地计生部门也应承担管理失范之责。
小莉芸受虐悲剧发生于“两会”之后,也不免让人将小人物的命运同宏大的国家大政联系起来。细心的公众可以发现,近两年的“两会”,热议的民生课题大多集中于教育、卫生、劳动者权利、房价、物价等议题上,而鲜少关注弱势群体中的弱势群体----妇女儿童权益的保护。前者一揽子民生议题固然重要,但主要是牵涉市场经济运行转型下的物质性范畴。后者虽是老生常谈,但却是任何社会都无法理想求解和破题的普世难题。正因为难,最高层立法机构的关注和“两会”代表和委员的热议才具有现实意义。遗憾的是,今年“两会”,攸关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议案提案被淹没于其他民生议题和一些哗众取宠的搞笑建议中。妇女是我们的母亲和姐妹,孩子是国家的希望和未来,如果说最高层面的“两会”政治民主平台没有他们的位置,他们的权益保障就始终处于不确定状态。
虽然,我国已经构建了由《宪法》、《民法通则》、《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婚姻法》等组成的法治体系,但仅靠这些来消除家庭暴力还远远不够。一方面是公共层面的法治素养和执法手段孱弱,法治正义不能够严格实现,另一方面是家庭中存有积重难返的人治惯性,丈夫歧视妻子,父母将子女视为附属的观念也使妇女儿童缺乏平等的法律主体地位。因此,立法、执法、手法、处罚手段的不相称是家庭暴力难以遏制的主因。
小莉芸受虐,不过是众多家庭暴力中的一个典型案例。为了孩子,为了家庭,为了社会和谐,全社会都不能就事论事仅仅一掬同情之泪,而应从公共层面堵绝社会暴力的社会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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