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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捆绑CPI是庸俗的经济学解读

(2008-01-21 10:5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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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目前,《工资条例》正在起草中,该条例旨在解决一线职工工资偏低、工资增长缓慢、遭遇欠薪及支付机制,但与工资增长不必然互为条件,职工调薪可能参考CPI。(1月20日《东南早报》)
   通读这则新闻全文,方知该新闻源出自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工资司司长邱小平接受媒体采访时的自主言论。其主旨思想包括四个方面:一是拟议中的“条例”旨在解决一线职工工资偏低、工资增长缓慢、遭遇欠薪及支付机制;二是为职工确立薪资议价通道;三是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可望纳入立法;四是“条例”出台的时间尚未有期且“不好预测”。邱先生还强调,条例出台也不意味涨工资。总之,他是在客观描述工资立法的现实,只是在“如何调薪”的时候提到“CPI确实是应该考虑的因素。”,这意味着,CPI是邱的主观判断,而且还只是一种可能性。
    遗憾的是,几乎各大门户网站,都在阉割和屏蔽了邱的整体思维,自以为是地工资水平嫁接CPI,显然是庸俗的经济学解读。
    就在2007年之前,CPI还只是经济学家的专有术语,公众根本不晓得CPI为何物。只是由于去年CPI一路走高,方被公众知悉,CPI和日常生活消费的价格高企紧密相联,才知道CPI是反应通胀的重要指标。故而才会有常识性判断,要维持民生基本生活质量,CPI增高,工资水平也要增高。这固然无错,但CPI绝非影响中国工资收入的主要因素。众所周知,在2007年之前,中国经历了20多年的低物价时代,这个时代的最大特点是CPI较低,使民生质量呈现出“小康不足温饱有余”的态势。按理说,如果CPI和工资挂钩符合绝对理性,CPI偏低,工资收入较低应该也是合理的。但统计表明,在CPI偏低的2005年,最高行业人均工资水平是最低行业的4.88倍。上不起学、看不起病、买不起房依然是民生最大困惑。人们普遍慨叹收入不公和居民财产性收入减少。更为明显的反证例子是,如果工资水平捆绑CPI就万事大吉,如果当前高企的CPI在宏观调控的举措下迫降,民生的公司收入是不是也要跟着降下去?这显然不合逻辑。按照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教授文跃然的说法,中国人均工资在未来十年还有很大的涨幅空间,到2020年,届时工资水平当是目前的3-4倍。
    因此,媒体强调CPI和工资水平捆绑,只是看到了现实民生困窘于CPI的关节点,给民生提供了一个虚妄的工资随着CPI涨的幻想。这种误导不仅无助于舒缓民生多艰的现实压力,反而造成了公众对于工资立法的深度误读,是一种不当的舆论误导。
    正本清源,当前中国工资水平偏低的主因是由于初次分配过重效率不重公平的惯性所致。这种惯性导致了国富重于民富的GDP总量攀升,在在总的社会财富恒定的情况下,被效率至上游离出的普通公众失去了参与分配社会财富的机会,不公平的财富积聚就此形成。而且,社会财富愈是激增,不公平的收入分配愈是明显。民众就越发感受国家富了,小家却富不起来的感觉。
    改变居民收入分配不公且拮据的状况,就是要将效率和公平关系摆正,首次、二次分配均要兼顾公平与效率,当务之急是重公平。尤其在国富民富、贫富差距悬殊的社会情境下,利用立法矫正、财税调节、政策强制的房市,使居民的财产性收入得以在较为公平的平台上重新分配。工资立法,即是通过法治途经给予公众收入公平的尝试。
    工资条例有着法治的严肃性和系统性,岂能是庸俗的经济学解读所能涵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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