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辽宁大连市提起冬海波几乎无人不知,短短的几年里,冬海波不仅拥有了外国国籍,还通过以商养黑、以黑护商的方式聚敛大量财富,先后用金钱摆平两任公安局长,并逐步成为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领导者。(11月5日《民主与法制时报》)
非法经商,黄赌毒是欲望媒子;官商勾结,搭起亵渎法律的保护伞是必然结果;以商养黑,以黑护商则是这一畸形链条上结出的必然恶果。如果单凭冬海波的劣迹累累,公众未必惊诧;让人震惊的是此人能量巨大,竟然前后摆平两任公安局长。警黑通吃、官匪勾结,这才是本案最大的看点,也是让公众至为痛心疾首之处。
从两位公安局长被冬海波用金钱摆平的情况看,冬某贿赂权力的成本并不昂贵。数万美金,数十万人民币已使两位公安局长彻底成为冬某的鹰犬。而冬某经营的色情服务场所“红粉之恋”一个项目就为其敛财数千万。而这,全靠公安局长撑起的保护伞所佑护,因而冬某最大限度地榨取了那两位公安局长权力的剩余价值。本案的吊诡之处在于,那两位公安局长之所以自甘堕落,充当黑恶分子的保护伞,原因在于其对手中权力来源的深度模糊,即他们过于晓得手中的权力并非自己的禁脔,才会亵渎公权的严肃而擅用为谋取私利的工具。也就是说,这两个人是以贱卖公权的投机心理来看待权力的,因而才偷食黑恶分子诱惑毒果后还窃喜捡到了便宜。所以,窃以为冬海波在摆平两任公安局长的时候手段并不高明,所使伎俩也并不阴暗诡异,只是透彻了两任公安局长懵懂弄权的心态和贪图小利的苟且心理,因而一点甜头即可钓得权力为己所用。
而这也恰恰是公众无限怅惘的症结,执掌权柄者固然有着公仆的道德称谓,但是由于缺乏法治和民众的监督。失足的官员们几乎都对权力的来源迷茫颟顸,在脑海里根本就没有权力民给权利民享和权利法授和依法行政的概念。在其眼里,短视到只有直接上级或更高层次上级的任命。而这种官对官的负责制更多时候被很多官员解读为人治范畴下的上对下的私情赏赐。正因为权力的概念被人治异化,所以掌握权柄者才会有过期作废的公权私用情事。等到东窗事发,官员和黑商锒铛入狱之时,公众唯有扼腕叹息或道德斥骂的权利,法律严惩的事后救济根本无法平复公权、法治被滥用和亵渎之殇以及权利被蔑视的民生嗟叹。
所以,民意虽然愤慨不法商人涉黑之后的非法敛财和以暴力破坏经济秩序的行为,但如果仅仅是黑社会圈子里的勾当,无论涉黑涉黄赌毒的民怨多深,人们横眉冷对的也仅仅是黑社会毒瘤本身。就像西方国家的人民审视本国黑社会势力一样。因为无论非法商人有多黑,总算是游离于正常社会边缘的另类人群。他们纵然鱼肉百姓、强取豪夺或窝里砍杀械斗,总是被人鄙视的社会毒瘤。
可是冬海波的黑不一样,他把黑色的毒素注入两任公安局长的肌体,从而污染了本属护佑公共治安的公权。更重要的是,由于公安机关属于国家机器的范畴,因此黑恶势力也是对国际机器的深度腐蚀。由于两任公安局长撑起的非法保护伞,两位公安局长在染黑自己的同时也洗清了冬海波的黑恶污垢之身,从而使其能够堂而皇之地经营非法企业予以洗钱逐利。
如果说公权用公权贪渎谋利尚属挖国家墙角的自我堕落,损害的不过是官生民意和公帑;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公安局长则是主动吸收癌肿毒素,充当蚕食公共秩序肌体的帮凶。
前车之鉴,无论不法商人有多黑,关键还是公权执政者要有抵御黑恶冲击或诱惑的不变金刚之身。金刚之身是这样炼成的:常怀敬畏法治之心,不忘公民权利之重,勿怀私用公权之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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