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治理群租再出新招,上海市房地局昨天表示,该局近日下发通知,对2005年版的《业主公约》、《业主临时公约》示范文本进行增补。根据该规定,民房出租,一间房只能出租给一个家庭或一个自然人居住。出租给家庭居住的,家庭人均承租的居住面积不得低于5平方米。不分门进出的客厅、厨房间、卫生间等均不得单独出租。住宅小区居住房屋出租或转租给单位用于员工宿舍的,也应该符合上述标准。(8月28日《东方早报》)
整治房屋群租的好处自不待言,如制止层层转租,降低租者经济负担;如规定符合标准的承租面积,保护了租房人的安居利益和拥有相对舒适的生活空间;如遏制住了业主擅自改变房屋设计,将卫生间、厨房等随意变成承租房的利益冲动,确保了房屋安全和堵住了承租房“非法社会旅馆化”的漏洞等等。但“民房出租,一间房只能出租给一个家庭或一个自然人居住”的规定意味者相熟的人或好朋友也不能同租一房,这就有些矫枉过正了。
据权威统计,目前上海市人口约1700万人,其中常住外来人口约占上海人口总量的26%。抛开一些有房的精英人士,需要在上海租房居住的人群应在300万左右。据上海社科院人口与发展研究所常务副所长周海旺的调查,正是由于大量年轻的外来人口,上海目前的劳动力供给相对较充足,并未因老龄化而出现经济衰退。而年轻人在沪生活都是要租房的,如果按照一人一房的规定,目前上海市需提供给外地人300万间房屋。而外地人涌入上海滩的速度每年在10万人左右,也就意味着上海市每年都要给外来人口提供10万间承租房。按照人均5平米计算,外来人口将占去近1600万平米的租屋。这笔帐算下来,一间房只租一人的规定显然超越了大上海的负荷能力。
更重要的是,上海人有寸土寸金的传统和充分利用狭窄居住面积的生活习惯。狭窄的弄堂、悠长的巷口、吱吱作响的木质楼梯延伸而到的尺方阁楼里,往往挤满了“三世同堂”的大家庭和不相干的几户人家。这种看似拥挤实则温馨和谐的生活画面已经成为已经悠远的海派文化。大上海的开放与繁荣,外地人口的挹注,其实更增加了这个城市的拥挤度,使得本来蹇窘的居住环境变得更为糟糕。在此情势下,在沪的外来人口能够两人或数人租住一间住房就已经不错了,也算是融入上海的入乡随俗。如果刻意要求租房人人居一室,除了前述的房源尴尬,更重要的是增加了租房人的经济负担。须知,在沪的外来人口中,大部分属于经济能力较弱的年轻人。规定要求他们人租一室,不啻为公共政策的强逼,丧失了公共理性的人性化色彩。从长远观点看,外来人口或只有选择逃离大上海。而这,将使上海面临着劳动力短缺和老龄化社会的困扰,不利于上海的永续发展。
在对待外来人口租房的问题上,上海应该向北京学习。在首都北京,游动着来自全国各地500多万的“北漂”,他们要么集居于拥挤的地下室里,要么合租于城郊的民房里。只要租者自愿,管理者没有必要侵凌租房者是否独租还是合租的私权,管理者的责任在于理顺合法的承租关系,确保承租者和租房者的权利不受侵害即可。
所以,公共管理者对群租进行必要的整治绝对必要,但公共管理的触手亦应适可而止,不可管得过宽,更不能以触及私权为代价确保公共管理的效果。所以,“民房出租,一间房只能出租给一个家庭或一个自然人居住”的规定是有瑕疵的,须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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