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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早报:上海地铁惊魂的公共安全警示

(2007-01-26 08:54:15)

24日早高峰时,上海地铁2号线中止运行20分钟,约上万乘坐地铁2号线的市民因此受到影响,事故原因是有乘客擅自拉下了车厢内的紧急制动手闸。警方表示,擅拉地铁列车紧急制动手闸是违法行为,目前他们正在对此事进行调查。地铁运营方呼吁:市民应提高文明乘车素质。(1月25日《青年报》》
这是一次典型的公共安全事故,而且是人为所致。因而,地铁运营方的呼吁是合情合理的。那位乘客最好向警方自守并真诚道歉以承担自己所负的法律和道德责任。但是,由于地铁属于高风险的城市公共安全范畴,加之乘客和运营方形成了紧密的契约关系,乘客的不当行为背后也有运营方处置行为失当的因素。因而,地铁运营方也要担责。据现场勘查,紧急制动手闸位于车门上方,任何一位成年人都可以随意扳开上面的挡板,轻易拉动紧急制动手闸。运营方对地铁手闸管理的缺失更不能逃离公共表达的拷问。因为飞驰的地铁承载的是成千上万人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值得地铁运营方警醒的还不止是这些。
一是运营方缺乏处理突发性事件的应变能力。由于运营方不能迅即查出事故原因,导致事故信息没有及时传递至地铁和前方站口,导致困在黝黑隧道中的乘客们心理恐慌和前方车站不明就里的乘客进入车站。更为重要的是,事故信息的阻塞和延迟,造成了地铁公共安全系统的瘫痪和失衡,使得地铁有难八方支援的系统回路被斩断,造成事故地铁成为孤独无助的线性孤岛。因而,窃以为善后工作不仅仅是寻找责任乘客的问题,主要还是查究运营方信息雍塞的原因,并检讨应变能力的不足。试想,如果地铁发生的是恐怖事件,这将会是怎样的结局?
二是配套救援设施的突然失效。据悉,去年10月建立的“轨交救援网”并未发生作用。这种安全疏漏的严重性不亚于消防栓在突发大火时的无用和安全门遭遇突发安全事件时的失灵。如此责任,自然不能由拉闸的乘客来负。
三是各地公交系统纷纷装设电子眼以随时掌握公交车内的治安状况。如果上海的事故地铁装有电子眼,那个拉闸乘客的图像就会传递至有关方面。现在就用不着公安系统苦苦寻觅拉闸人了。
由于上海是中国的经济中心,是名闻全球的国际化大都市。这场地铁惊魂暴露了中国公共安全的共性难题,人们不免联想:上海如此,其他城市又能好到哪去?除却京沪,中国很多大城市的地铁系统都很年轻,在应对突发性公共安全事故的时候都缺乏经验,纵然有系统性的应急救助系统也有可能突然失据。这就要求中国向发达的西方国家学习这方面的经验。
首先是防患于未然的危机意识。欧美诸国,公共交通系统特别是地铁往往是恐怖分子觊觎的目标。2005年7月7日伦敦公交发生空袭事件之后,美欧各国地铁立即进入紧急状态。不仅通过防恐演习等手段检验地方运营方和警方的迅速反应能力,还考验公众、公共救援系统和警方及地铁方的协调能力。而美国更将公共交通安全警报提升至最高级别的橙色,重点加强了对地铁的安全检查。中国社会对公共安全的忧患意识相较于上述国家淡漠得多。
其次是中国的公共安全应对体制侧重定性分析而缺乏定量的安全举措。所谓定性,是基于公共安全必然会发生某些突发事件的逻辑结果。在此逻辑下,对公共安全事件的预防是共性的,缺乏针对性的处置。例如,运营方基于应付紧急情况的发生而设置了紧急制动手闸,却未考虑到这个手闸同样会引发紧急情况。如果有科学的定量分析,就会考虑到乘客的素质、制动手闸安装的数量和位置以及拉闸后对地铁运营造成的影响和乘客的耐受程度。
上海的地铁惊魂对公共管理部门、地铁运营方和乘客三方都是深刻的警示。如果单纯批评乘客的文明素质,就掩盖了中国社会公共安全存在的普遍性隐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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