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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租房新规:对“违背生活作息规律”者说不?

(2007-09-07 17:1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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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事评论

五不租

分类: 娱评:鸿水娱论
 北京租房新规:对“违背生活作息规律”者说不?
讽刺漫画/王云涛(讽刺北京警方“房屋5不租新规”)
 
网友讽刺北京租房新规:为方便执法不顾现实
 
据北京晨报、新华网、新快报等媒体报道:“昼伏夜出,违背生活作息规律的人员将不能在本市租房居住。”
 
北京新规出租房“五不租”


据报载,为提高出租房主履行治安责任的意识,北京警方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出租房主守法履责达标建设”活动,并集中检查出租房的“五不租”情况,即:无合法有效证件的人员不租;从事非法经营活动人员不租;从事非法宗教活动的人员不租;所租房屋用于非法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等危险违禁物品的人员不租;违背生活作息规律、有利用所租房屋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可疑的人员不租。


警方再次重申,房屋出租人明知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进行犯罪活动,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

                      

网友声讨:三班倒的人去睡大街?


消息一出,不少网友就高呼该项规定的制定“太有才了”,“笑死人不偿命”,并反问何为“违背作息规律”,河北网友问:现代人作息有规律吗?卖菜的早晨两三点就起床,算不算违背规律?夜班的凌晨一两点才能到家,算不算违背规律?如此看来,“CCTV和新华社的记者都不用上班了”,“出租车司机和程序员也都不用开工了”。有网友干脆呼吁:“三班倒的都不用干了,晚上电厂停产算了。”有IT从业者在网上的一番话获得了网友们的支持:“不是生活所迫谁愿意违背作息时间。”


也有网友恶搞该项规定,有广州网友表示:“我是出租车司机,违背生活作息规律、有利用出租车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可疑的人员,我拒载。”还有网友表示:“水平太高了,仅仅几个字就解决了一大堆治安问题,希望将它发扬光大。”不少网友对该规定进行了调侃,称长此以往“房东都成了公安精英了”,法国网友道:“每天统一吹起床号,熄灯号,违者只能睡街上。”


规定愚蠢管理无能


在质问何为“作息规律”的同时,网友们也开始声讨该项规定,质疑北京公安这一新规“什么叫规律?什么叫正常作息?标准谁制定?”美国网友抗议道:“都什么年月了,还在实行这种家长式的管理方式?从事违法活动的不租我支持,但是什么叫违背生活作息?这干涉得也太宽了吧?”美国网友更是直指这是“愚蠢的规定,规定越愚蠢,管理越无能”。有网友感叹道:“典型的为了方便自己执法,不顾广大劳动人民的现实生活的条例,坐在办公室用直肠阔肌想事情的官啊!”欧洲网友表示:“说人人都买房不现实,又不给租房……事不能做得太绝。”


东莞网友的一席话更是引起网友强烈共鸣,他表示:“只要你有钱,买房来干什么都行!而租房的大都是没钱的,所以就严查了。为什么不规定五不卖呢:买房养二奶的不卖;用贪污的钱买房的不卖;买了不住的不卖;已买了福利房的不卖;炒房的不卖。那么,中国的房价还会这么高吗?”

 

鸿无忌:北京房屋“五不租”新规凸现“家长制”管理模式

 

文/鸿水

 

   各位租房户,根据警方的“五不租”新规,无论北京的房价再高,无论房地产商再黑,打死也得买房,因为只有买了房子以后,你生活作息时间再怎么没有规律,都没人管,一旦是租房户,北京警方可就对你管理了。北京房屋“五不租”新规里写的明白:“违背生活作息规律、有利用所租房屋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可疑的人员不租。”这可是行政命令!北京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处的行政命令!但这种行政命令却凸现了北京警方的“家长制”管理模式。

 

    在北京生活、工作的外地人很多,租房的人很多,生活不规律的也很多,如果因为生活没规律而被拒租,那是相当悲壮的一件事儿。记得去年,北京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处也是在这个时期抛出“房客无暂住证立即退房”的规定。当时的报道称:9月18日,记者从北京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处获悉,从即日起,出租房房主如没与房客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将被处以房屋月租金10倍以下罚款;外地房客如没办暂住证,需立即退房,房主需交纳月租金5倍以下罚款。以确保国庆安全。 

 

    该规定被法律工作者批评为涉嫌违法。去年有过这么一回了,人才济济的北京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处今年又弄一“鲜”招,这种方便执法而不顾现实的行政手段,不但不可取,而且还是一种变相渎职。此消息一经发布,无论是纸媒,还是网络,均是骂声一片!这难道不是说明某些规定存在问题吗?人格侮辱?还是政策歧视?

 

    为什么,每一次为了确保首都的国庆安全,警方出台的措施都是针对“租房”人群?难道租房就低人一等?难道租房户就带有涉嫌违法犯罪?租房群体中的每一个中国公民的合法权利都受到我国宪法和法律的保护,作为中国公民,公民的作息时间凭什么要受到警方的行政制约?

 

   警察有维护社会治安、打击犯罪的权利,但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可是从警方针对“租房”群体的针对性措施,让人看不到其措施的务实性。警方在人口管理上仍然沿用的是“家长制”的管理模式,他们不管这个群体的属性和真正需要是什么,警方为了预防未知的治安问题,就要通过行政命令对租房群体来了一个“5不准”,且必须执行,这就涉嫌滥用职权,岂能运用公权力干预他人私生活?人口管理更需要人性化和务实性,空喊行政命令是行不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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