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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时间的推移,事件的进一步发展,我们发现,很多地方我们错怪了窦唯。但窦唯的的确确犯了法,使得原本可能占理,甚至可以博得公众以及话语主导权的他,最终成了事件的最大受害者。现在想来,如果窦唯有博客,他可以把自己的本意,或者对某些记者的不当报道予以纠正,让亿万网民,也就是生活在祖国大家庭的“人民”去判断,得到“人民”的支持与同情,他在媒体面前还会弱势吗?
我想,一定不会。所谓众人拾柴火焰高。这话就不多说了。举一个今年发生的,可以称得上经典的事例。这个人就是现在众所周知的胡戈,不用说了,那个人就是国际著名大导演陈凯歌。
相对于陈凯歌的知名度,媒体的报道出现了“一边倒”的态势。陈凯歌的每一句话都足以让记者写出一篇长篇大论来,他完全掌控着媒体的话语主导权,而胡戈说100句,能被记者相中几句就很不错了。谁叫陈凯歌是名人呢。我记得在鲁迅文学院进修的时候,《人民文学》的副主编李敬泽先生在课堂上就对我们说:如果你是贾平凹,你的投稿绝对优先看,优先发,没办法。
同样的道理。在“胡戈事件”发生的起初,胡戈是处于绝对弱势的。我记得,陈凯歌向胡戈发出“人不能无耻到这种地步”的时候,胡戈同学非常害怕。赶紧说自己的不是,似乎期待陈凯歌导演的原谅。也就在这时,聪明的胡戈在新浪开了博客。连胡戈也没有想到,博客,这样一个社会文明进程中的科技产物让胡戈来了个咸鱼翻生,逐渐由“弱势”转变为“强势”。特别是面对媒体图潮般的报道中,有些记者可能根本没有联系到胡戈,也积极参与到“人民如潮涌”的媒体大战当中。面对自己没有说过的言论,胡戈逐一在博客里表明了立场。
我在胡戈的博客里看到,比如:2006-02-16 13:49:51 发布的:“声明,我没说过‘陈凯歌没资格告我’这句话。个别媒体这样的报道是凭空杜撰的。我从没说过这样的话。特此声明!”很显然,胡戈的本意、立场,短短几行字,就完全表明了。而网友诸多留言,无不是对弱势胡戈的一种声援。
紧接着,第二天,胡戈在“对媒体报道的更正”中指出:“为了避免某些媒体可能会夸大事实,现将事情经过写出来,如果有哪个媒体的报道与我这个不一样,以我这个为准。昨天,我与《无极》方的律师通了电话(不是别人,而是《无极》方的律师),打电话的先后顺序是:不分先后。(今天几乎所有媒体都在问我是谁先打的电话,我知道媒体想在这个问题上做文章,炒一把,为了避免媒体的炒作,我一律回答‘不分先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