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盘前期下跌近15%,在8月7日探低1541点,基本与2006年6月14日的1512点构成双底形态,而这第二个低点,既可以看作与1512点的双底,也可以确认为⑤浪延长浪的第二调整浪,完全回撤掉⑤一浪的升幅也属于正常现象。按照该形态,经过反弹后还有构筑一个小底部的需要,对1512点一线作一个确认。今天由于加息政策和融资融券细则一并出台,所以上综指在探低1558点后就一路上涨,最终以红盘报收。是否就此筑完底,还有待观察今后几天表现。
对于一个相对大容量的市场,政策也许可以暂时延缓市场的某种趋势或减小幅度,但是不可能改变它的方向。如果因为某种政策的实施改变了市场的方向,那只能说是巧合,是市场发生转折的时点刚好与政策实施的时点重合罢了。如2001年以来的熊市,正是因为有股市已存在较大泡沫及对国民经济进入盘整期的提前预期这个内因,而国有股的减持只是导火索。对于加息这些金融政策,不会对股市起根本性的影响。“如果大势看好,连世界大战也不能阻止股票变成多头市场,如果大势看坏,就是世界大战也不能阻止市场变成空头市场。”
所以对加息不作考虑,融资融券虽然看似会对市场产生深远影响,但是如果没有中国的高储畜这个内因,那么也发挥不了作用,高储畜等于高资本积累,融资融券无非是放大了充沛流动资金带来的对股市的影响力度。
消息可以不多考虑,规则还是不能不了解一下的,今天出台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试点实施细则》,除了融券卖出标的股票的流通股本或流通市值不不同于融资买入标的股票的规定,没有对融券卖出做出特别规定。海外市场都对卖空有严格的规则限制。下面整理了一些海外市场的卖空规则。
1、
卖空对象
1994年1月,香港证券交易所推出监管规定,
初期指定17只股票在“报升”规则下可以卖空。1996年3月,与卖空交易相伴的“报升”规则被取消,可以被卖空的股票增加至113只。1998年9月7日,因1997年10月的亚洲金融危机,香港证券交易所重新采用“报升”规则,至2003年5月末,在主板市场818只股票和创业板市场171只股票中,共有174只普通股可以被用来卖空。
2、卖空限价措施
香港在卖空指定证券时不可以低于当时最好沽盘价进行;美国只有有关股票价格报升时或零报升的情况下才可执行卖空交易。台湾的限价措施则比香港更严,
1998年9月后规定融券卖出价格不得低于前一日收盘价格,其融资或融券余额达该种股票上市股份25%时,暂停融资买进或融券卖出,至其融资或融券余额低于18%时,恢复其融资或融券交易。
3、在融券期限上,香港当时的《证券条例》规定股票卖空所需借入的股票期限最多为14天,即必须在借入股票的14天内平仓。日本和我国台湾地区为6个月,台湾在融资融券期限满六个月后可申请延期半年,韩国为150天,美国没有明确的规定。
在保证金比例上,香港的初始保证金比例只有10%,,美国最初为25%,现在为50%,台湾为40%。
香港市场的融券交易一般只是机构投资者为了对冲或套利才会做,普通散户很少参与这个游戏,卖空的基本都是蓝筹股。
海外融资融券模式可分为分散授信和集中授信两种模式。如美国、香港采用分散授信,客户的融资由大量的证券公司办理,没有一个统一的、制度化的证券融资公司。集中授信指存在一个制度化、集中的、统一的证券融资公司,有关部门可以通过证券融资公司调控流入和流出证券市场的资金量。集中授信模式再分为单轨模式和双轨模式。单轨模式是指证券融资公司只负责对证券公司的融资,再由证券公司对客户进行融通,典型国家如日本。双轨制指证券融资公司既可以对证券公司融资,也可以通过证券公司向投资者进行融资,如韩国和我国台湾地区。
前段时间整理的一部分不知道放哪儿了,找不到了,哈哈。
加载中,请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