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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外地缴纳了增值税后,未缴纳水利建设基金,还需要在机构所在地补交吗?

(2018-10-17 14:06:35)
分类: 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
问:在外地缴纳了增值税后,未缴纳水利建设基金,还需要在机构所在地补交吗?
答:根据济南市人民政府济政发2011-31号文件《济南市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得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对本市行政区域内缴纳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按照三税实际缴纳的1%征收。你公司的增值税是在外地缴纳的,故不需要在济南市缴纳水利建设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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