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将股权转让给自己的个人合伙企业是否要交个人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规定:“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股权是指自然人股东(以下简称个人)投资于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企业或组织(以下统称被投资企业,不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股权或股份。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股权转让是指个人将股权转让给其他个人或法人的行为,包括以下情形:
(一)出售股权;
(二)公司回购股权;
(三)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时,被投资企业股东将其持有的股份以公开发行方式一并向投资者发售;
(四)股权被司法或行政机关强制过户;
(五)以股权对外投资或进行其他非货币性交易;
(六)以股权抵偿债务;
(七)其他股权转移行为。
[微笑]下面我来分析一下
举例来说,原张三和李四分别持有某公司的100股股权,共200股,出资时用了200元,占该公司10%的股份,现在该公司所有者权益值240元。假设这个公司分红,共分100元,则
张三和李四共分得10元,按20%交个人所得税,交2元。
现在假设张三和李四成立一个个人合伙企业,各出100元,合计出资200元,然后张三和李四将持有的该公司的200股股权变更成个人合伙企业,对该公司来说,股东只是由张三和李四变更为个人合伙企业,股份和所有者权益均没有发生变化。如果分红,还是10元给个人合伙企业,根据合伙企业先分后税的原则,张三和李四根据出资比例分配后再按20%交个人所得税,还是交2元,根据以前交的税是一样的,国家并没有减少税款。
再就是转让股权,来看看是否影响个人所得税
变更前,后根据张三和李四分别持有的股权计算所得,按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变更后,个人合伙企业计算转让的转让的股权所得,然后再根据出资比例计算各自的分得,按财产转让所得计算个人所得税,结果还是一样的。
变更股权时,该公司的财务处理是借 股本-张三100、李四100,贷:股本-个人合伙企业200,其他者不变。
对于张三来说,变更前持有100股该公司的股份,李四持有100股该公司的股份。
变更后张三和李四各持有个人合伙企业的股份,个人合伙企业再持有该公司200股股份,实际上是,张三和李四由直接持有该公司的股份,变为间接持有该公司的股份。且根据目前的税法规定,不影响计算税款。
所以,个人将股权变更到自己的合伙企业,不需要交个人所得税。[微笑][微笑]
总公司能否给分公司开具发票?分公司能否给总公司开具发票?
【答案】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增值税纳税地点为: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经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财政、税务机关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根据上述规定,总分机构应由不同税务机关管理,使用不同的税号,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
建筑企业与发包方签订建筑合同后,以内部授权或者三方协议等方式,授权集团内其他纳税人(以下称“第三方”)为发包方提供建筑服务,并由第三方直接与发包方结算工程款的,由第三方缴纳增值税并向发包方开具增值税发票,与发包方签订建筑合同的建筑企业不缴纳增值税。发包方可凭实际提供建筑服务的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进项税额。
分公司和总公司互相开票是可以的,分公司和子公司不同,分公司是独立的增值税纳税主体,分公司为总公司或其他分公司提供了服务或销售了产品,应当正常申报纳税并向对方开具发票,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乱开票,基础依然是业务。不过也要注意以下2点:
1.
分公司和总公司之间的业务必须真实,不真实的业务,开票就变成了虚开。而由于分公司和总公司是强关联关系,税务机关会关注这个业务真实性背后的合理性,比如价格的约定、双方利润空间的设定等。
2.
分公司和总公司双方除了开具发票,一定要有完整的证据链证明业务的真实合理,必要的合同、付款、发票及其他相关证据一定要保存好。
增值税的简易方法计税
适用范围:小规模纳税人以及允许适用简易计税方式计税的一般纳税人。
1、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 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销售应税服务、无形资产; 一般纳税人发生按规定适 用或者可以选择适用简易
计税方法计税的特定应税 行为,但适用5%征收率的除外。目前征收税率 :3%
2、销售不动产;符合条件的 经营租赁不动产(土地使 用权);转让营改增前取 得的土地使用权;房地产 开发企业销售、出租自行
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符 合条件的不动产融资租赁 ;选择差额纳税的劳务派 遣、安全保护服务;一般
纳税人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目前征收税率:5%
3、个人出租住房,按照5% 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 应纳税额。目前征收税率:5%减按1.5%
4、纳税人销售旧货;小规模
纳税人(不含其它个人)以及符合规定情形的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可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目前征收税率:3%减按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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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项目(适用一般纳税人情形):
销售或者进口货物(另有列举的货物除外);销售劳务, 税率:13%。
销售或者进口货物适用税率 9%情形如下:
粮食等农产品、食用植 物油、食用盐;
自来水、暖气、冷气、 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二甲醚、沼气、 居民用煤炭制品;
图书、报纸、杂志、 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饲料、化肥、农药、农 机、农膜;
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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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有关购进农产品进项税额扣除率
1、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 农产品,原适用10%扣除 率的,扣除率调整为9%。
2、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 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 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 品,按照10%扣除率计 算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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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营改增项目最新税率
有形动产租赁服务 13%
转让土地使用权 9%
交通运输服务 9%
邮政服务 9%
基础电信服务 9%
建筑服务 9%
销售不动产 9%
不动产租赁服务 9%
增值电信服务 6%
金融服务 6%
研发技术服务 6%
信息技术服务 6%
文化创意服务 6%
物流辅助服务 6%
鉴证咨询服务 6%
广播影视服务 6%
商务辅助服务 6%
其他现代服务 6%
文化体育服务 6%
教育医疗服务 6%
旅游娱乐服务 6%
餐饮住宿服务 6%
居民日常服务 6%
其他生活服务 6%
转让技术、商标、著作权、商誉、自然资源和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使用权或所有权 6%
一,增值税
要看劳务发生地,如果劳务发生在境外,且在境外使用,不交。若劳务发生在境外,但购买者在境内使用,要交。
二,企业所得税
要看什么所得,所得税法规定的几种所得才交,利息等,还要看是否来源于境内,若境内企业支付的,一般是来源于境内的所得,还要看是否为非居民纳税人
要区别特许权使用费和设计费,为研发一项还不存在的设计,不属于特许权使用费,即使设计者保留了版权,也仍属于服务。但先前已开发好的版权,仅授予某一修改或复制发权利,属于特许权使用费。
劳务,还要看是否派人来境内,若没有人来境内,不交企业所得税。若有人来境内,还要看是否超过183天,若超过183天,视同为有常设机构,按规定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若不足183天,可享受免税,但要留存资料备查。
此文为个人观点,以主管税局答复为准
请问战老师,我公司非上市被另一上市公司股权收购,共收购我公司股权86%,其中,换股支付的占89%,其他现金支付,我公司A股东全部为换股,且换股后锁定三年不得转让,现在没有现金交个人所得税,请问,个人采取换股方式溢价部分交个人所得税能否递延?最长延多长时间?纳税地点?
总局2014-67号公告:
第三条规定,本办法所称股权转让是指个人将股权转让给其他个人或法人行为包括以下情形:(五)以股权对外投资进行其他非货币性交易。
第四条,个人转让股权,以股权转让收入减除股权原值和合理费用后余额为应纳税人所得额,按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合理费用是指股权转让时按照规定支付的有关税费。
财税2015-41文件规定:
一、个人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属于个人转让非货币性资产和投资同时发生,对个人转让非货币性资产的所得,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三、个人应
在发生上述应税行为的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纳税人一性缴税有困难的,可合理确定分期缴纳计划并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后,自发生应税行为之日起不超过5个公历年度内含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
四、个人以非货币性资产交易过程中取得现金补价的,现金部分应优先用于缴税;现金不足以缴纳的部分,可分期缴纳。个人在分期缴纳期间转让其持有的上述全部或部分股权,并取得现金收入的,应优先用于缴纳未缴清的税款。
总局2015-20公告:
二、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个人所得税由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自行申报缴纳。
三、纳税人以其持有的企业股权对外投资的,以该企业所在地税务机关为主管税务机关。
八、纳税人非货币性资产投资需要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应于取得被投资企业股权之日的次月15日内,自行制定缴纳计划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备案表,纳税人身份证明、投资协议、非货币性资产评估价格证明材料、能够证明非货币性资产原值及合理税费的相关资料。
通过上述三个文件规定,非上市公司的A股东自己的股权换另一上市公司的股票,应按股权转让所得交个人所得税,因取得的上市公司的股票,没有取得现金,可以分期缴纳税款,可以在5年内分期缴纳。纳税地点:向其持有股权企业所在地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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