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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个税改革草案的担忧

(2018-07-03 09:37:53)
标签:

个人所得税

草案

个税

社保

担忧

分类: 老百姓经济学
最近,个税改革草案出台,起征点从3500到了5000,咋一看,似乎不错,但再看看细节,让人有些担忧。
先看看官网的内容。
http://www.npc.gov.cn/COBRS_LFYJNEW/user/UserIndex.jsp?ID=9106683
我比较关注有几条。
1,个人不按独立交易原则转让财产、在境外避税地避税、实施不合理商业安排获取不当税收利益等避税行为,赋予税务机关按合理方法进行纳税调整的权力。
这种说法是听起来没有问题的。但是仔细一想就存在几个疑惑。
境外避税本身就属于合法的,这样给予非常高的自由裁量权,是否合适?逃税漏税我觉得应该处理,但是避税这准确来说是合法的。个人觉得,这点值得商榷。

2,以现行工资、薪金所得税率(3%至45%的7级超额累进税率)为基础,将按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调整为按年计算,并优化调整部分税率的级距。现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税率为基础,保持5%至35%的5级税率不变,适当调整各档税率的级距,其中最高档税率级距下限从10万元提高至50万元
个人以为劳动收入不应该以超额累进税率计算,而应该使用的是按照实际收入进行纳税。因为按照区间的累进计算,会出现1元钱多交几倍税的尴尬局面。而且对于实物发放的部分单位和普通民企以现金发放的征税实际会造成新的不公。
正如社保缴费基数被人诟病一样,其最低的平均工资经常只有极少人能达到,但却不是按实际收入收取。

3,现行的个人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专项扣除项目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项目继续执行的同时,增加规定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专项附加扣除。
附加扣除项目,是好事。但是人的主要支出在于衣食住行,不仅仅是大病,教育和住房贷款租金,还有基本的吃喝,交通出行,还有购置衣服。当然这些费用有高有低,但是不是应该按照每个地方的基本支出水平,定一个扣除数呢?
举例说,你要上下班,出门公交来回4元,一个月120;每天吃饭,早餐5元中午20元晚上10元很正常;还有每年基本都要买1-2套衣服,几百元总需要吧?这些项目也是必需的。

而且让我更担心的是,社保缴费基数会否暴增,导致起征点所抵扣的部分支出,实际上会被填补掉?
根据前几次调整起征点看,社保缴费基数的增长率都“恰好”比起征点涨多了几个点,这就让人担心,会否这次的调整后,社保缴费基数又把省的钱给收走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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