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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税 |
分类: 老百姓经济学 |
http://gz.leju.com/news/2016-07-31/14516165408430317420596.shtml
以上是某位专家说的意见。
我想谈谈不同的看法,针对他几个论点。
1,购房者考虑到持有成本的上升,自然会在付给开发商的钱中预先扣留一部分,因此开发商确实会少得到钱,但是购房者并不能让开发商承担全部税款,故此购房者加上税款,会比原来多付出。比如一套价值100万的房子,加税20万,那么开发商得到的是在80-100万之间,而购房者加上税款的总付出是在100-120万之间。
个人观点:房产税的定性究竟是持有环节交税,还是交易环节缴税,现在还说不好。此外,增值税的缴纳也不是“价值100万加税20万”,更多的是卖出价减去买入价和扣除数再乘上税率。还有一点,持有环节征税的话,代表着每年房产估值的税基要做调整。
2,美国的房地产税相当于每过几十年就要再付出一套房子的钱,这就是含税价和不含税价的区别。
个人观点:美国房地产税里包括了治安,教育乃至许多的路桥费用,而不是像我们这样重复的纳税,而且还可以抵扣家庭支出,所以实际并没有说的那么恐怖。如今国内的问题是,过度高估的房产价格导致租金连月供也覆盖不了,自然这税要自己另外贴钱交,问题才大。普遍一线都是2%的租金年回报率能不出问题?如果有6%,自然这税就没啥大不了。
(美国房产税是怎样征收的之征收方
美国房产税主要用于市政、县郡、学区、大学及其政府机构。因此,在美国有权征收房产税的政府机构包括郡政府、市政府、学区,所以我们通常说的房产税就是郡税、城市化税,和学区税这三项总和。美国房产税和拥有房产的相关费用可以抵扣州所得税扣税项目。比如业主的年收入为4万美元,每年缴纳的房产税为1万元,那么业主的所得税税基就为3万元[4万-1万]。这样的规定交合理地降低了纳税人的综合税赋。具体的抵扣税细则,各州的规定不一。)
3,上海和重庆的房地产税试点中,征上来的税还不能弥补征税成本。
个人观点:为什么会征税不能弥补成本?首先是财产登记没有网络化,其次是免税范围太大,再次是相关部门行政成本过高。这都和税本身没关系。
因此,个人以为,房地产税并没有“后果将会很严重”,关键在于:
1,有没有合理抵扣家庭支出项目。
2,是否交易环节的税收减少,转为持有环节纳税。
3,征税能否赋予纳税人免费的教育治安路桥等权利?
无权力不征税,只要房地产税能够给予合理的抵扣,赋予足够的权利,相信很多人还是愿意纳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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