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一个新闻算出的账:拆迁补偿中间的钱哪去了?
(2014-10-16 10:5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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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疑惑地价 |
分类: 老百姓经济学 |
萝岗一国有拆迁公司负责人身犯三罪,致使政府损失近千万元,获刑17年半
拆迁负责人,手握小职权,却把自己送进去了。昨日,萝岗开发区征地过程中,负责拆迁工作的国有公司领导人叶飞国,一审被认定将岳母土地纳入拆迁范围,骗取百万补偿款,还故意“放水”帮种植商提高补偿款, 并从中收取好处费,触犯三罪,被判刑17年六个月。
法院还认定,叶飞国在组织测量单位现场测量种植场面积和审核种植场迁移补偿材料时,明知该村有162余亩虚假挂靠土地情况下,违反规定予以确认并报上级领导审批,致使政府多支付的苗木迁移补偿费高达987万余元,这些巨款多被张振雄等人瓜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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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权谋私,这点肯定是犯法,不用多说了.不过对于补偿款,我算了算,发现有些不解,希望有高手来解答一下.
虚报162亩地,1亩地就是667平米吧.合计就是108054平.这补偿款987万,一平米的补偿款应该是91.34元.
而根据公开资料的查询:
萝岗区编号YP-P1-1地块用地面积189520平米,容积率1.0-2.5,挂牌起始价高达30亿,折合楼面起拍价6331.8元/平米
萝岗长岭居CPPQ-A1-4地块建筑面积≤88446㎡,成交价为57490万元,折合楼面地价6500元/平。
也就是说,补偿款91.34的农地,转手拍卖,就达到了6000元,直接增值65倍.这些增值的部分,到底去了哪里呢?
让人疑惑.这补偿91元,又是按照什么标准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