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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一百三十一条
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在办理保险业务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四)承诺向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给予保险合同规定以外的其他利益;
第一百三十二条
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应当具备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资格条件,并取得保险监督管理机构颁发的经营保险代理业务许可证或者经纪业务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并缴存保证金或者投保职业责任保险。
今天晚上,10点看了所谓的赢在中国.
看完以后,我对泰康人寿已经完全失望.
本来,做销售没什么问题,但是,采取了用没有资格证的众多人进行保险销售行为,
此乃违规行为之一.
其二,在众人工作了数天后并没有支付相应的工资,还有佣金;也没有购买相应的劳动保险.
甚至在于结束评点的时候,多次强调蓝队是否支付额外的成本请人.
从以上事实,我对泰康人寿的认识有三点:
1,其保险销售人员都是从事违规销售的无证人员.
2,其保险销售方式以欺骗为主(从无序的拉客到所谓的情感死缠不休)
3,其公司缺乏对人员的培训和投入成本,缺乏对员工的基本保障.
综上所述,我对泰康人寿彻底的失望了.
一个违规经营上电视节目的公司,如何让人放心?还是中央电视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