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的魅力与祛魅
(2008-08-06 23:1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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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魅力祛魅杂谈 |
分类: 积极生活 |
文字的魅力与祛魅
刘思坤
我相信文字让人变得完满。文字的魅力在于每一个文字都是自己想法的轨迹,不是图像与视频般,作者成为内容中某个景物、人物或者图像的垫背。文字构成的知识产权有着人最为容易的理解:文字完完全全是大脑的产物,产权归属清晰。图像不然,它们一来容易上手,二来图像本身弱化作者角色,令人感觉不爽:人们会记得经典的图片,但不尽然记得作者,所以我颇为鄙视图像。
想必有人反对,甚至会遭骂,我不在意。但我的理由却并不见得有道理:一来,对容易上手而言,难道“容易的”就一定是没有技术含量的?简单的就一定不如复杂的高级?未必见得;二来,对弱化作者角色而言,难道做文字和图像是为了作者出名?这样是否太功利?这种道德谴责挺吓人,不过确实是一个见仁见智的话题。二者都有我的主观判断在里面,无所谓对,无所谓错。我喜欢文字,并因着某人文字优美而喜欢上这个人。
关注点放在人身上,把人看成目的,事件看成渠道,这是我广州一行最大的心得体会。可能再过一段时间会被推翻,但最起码我现在笃信。
然而我不相信文如其人。文字能遮丑,让一个人成为完人,实则不然。一个不经过大脑加工而轻易相信文字的人很可能成为作者的“观点奴隶”,认识偏差了,文字还不如不存在。魅力太大了,就需要祛魅。关键在一个合适的度上。
隔人如隔山,转换定位很重要。你看自己,文字一般,别人却无比推崇,你看别人,文字行云流水,赞不绝口,别人内心却真的不以为然。大脑虽然零件一样,但性能不同,自然判断不同。文字这个东西,说来简单,分析起来复杂去了。
这种复杂让我在积累的写作过程中有着重复不断的矛盾心理,现在是把这种心理留现出来了:本来矛盾的结论,却硬要往确定的方向撕扯;本来成长过程中正常的无奈与彷徨,却顾忌亲朋的焦虑,往积极、阳光的一面上无理由地生搬硬套;本来无法说清的事情,非要用八杆子扯不上关系的另外一些事填补。
这种写作过程不爽,唯一爽的是,看到密密麻麻的一片文字,有一种莫名的成就感。
但这种成就感能有多少意义?文章被阅读的次数是这篇文章的生命价值体现。公众不买账,文章无市场,加上本以扭曲的意思,剩余的意义并不大。
所以我现在非常渴望两点:
1、文章首先顾自己,其次顾别人。文章意思一定要代表自己的全面真实,否则可能矫情,避免人格分裂;文章话题最好关系他人,这样才有生命力。前者让自己有根本的快乐,后者让自己有持续的快乐。
2、寻找文字与人的认识重合的时刻。看东方愚(《南方周末》经济版记者)、看小村(独立媒体观察员)、看周智琛(《东莞时报》执行总编)的博客,就有这种感觉。好感一大堆,但说不上崇拜。不是崇拜,却有崇拜后的榜样激励作用。
文字的魅力与祛魅,好比宇宙的正物质与反物质,都要接受它们,都要明白里面的机理,都要融合到自己的认知系统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