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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河的价值在于“运”乎?

(2016-08-18 13:4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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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失去了“运”的功能,还叫“运河”吗?听说运河余杭段可能全线禁止货运,文保界一些人士痛心扼腕。(7月18日《青年时报》)

  要回答上述质疑,其实很简单:长城,上面还有驻军吗?还有烽火吗?紫禁城里还有皇帝吗?博物馆里那些价值连城的酒器为何不拿出来盛上美酒,精美的盘子为何不拿出来盛上西湖醋鱼呢?

  有句玩笑话,说考古学家轻易不会见异思迁,因为在考古学家的思维里,是越老越值钱的。越老越值钱,这是考古学家的思维,但千万不要推己及人,以为人人都这么想;运河的申遗,对文保界很重要,对老百姓则未必多重要,尤其是为了申遗就只能保持现状甚至倒退回“旧”社会去的话。申遗,最后的结果如果只是要保持一个烂摊子,沿河居民要清新的空气没有清新的空气,要游憩之所没有游憩之所,触目浊浪翻腾,充耳马达声声,这样的“遗产”不要也罢!

  申遗为了什么?这是一个问题。答案可以四个字以蔽之:以人为本。这个“人”,不是古人,而是今人与后人。遗憾的是,一些专家只会用“历史的眼光”看待运河,只想保持它“古老的韵味”,眼里只有古人,却没有今人与后人。说苛刻些,这其实是把运河当成自家古董架上的藏品,自己天天把玩乐此不疲,但对大众来说,有什么意义吗? 

  运河要是专家私藏的古董就好了,可惜它不是--它那么长、那么宽,占用那么多公共空间。这么大一个空间放一件古董,还不许搞“旅游”,是不是一种浪费?申遗,要支持;但浪费,则要反对。除非专家们有本事把运河缩小,缩小到可以放在博物馆的橱柜里,不再占用公共空间。

  其实利用与保护并不必然相冲突,而是互为前提条件--有利用的价值,才有保护的价值;有更好的保护,也才会得到更好的利用。眼里只有“利用”,似乎有失对“文化遗产”的敬畏与感念。但真正的“文化遗产”是不需要人们念念不忘的,徜徉运河边上,清风徐来,看水波兴起,人们或许就会忽发思古之幽情,感念前人栽树后人乘凉;即使人们毫无此念,看他们悠游于此,也足以证前人功德无量。

  是的,河名“运河”,运河不“运”,还叫“运河”吗?但要知,此运河已非彼运河,正如此盘子已非彼盘子--专家们如果并不拿古董架上的盘子盛菜,也就没理由非要在运河上保留货运。而一个关键的问题是,运河的本质在于“河”,而非在于“运”--“河”之不存,“运”将安托?是“河”而不是“运”,才是运河的价值所在,以此而言,运河作为一条河,与一条自然河流,其本质没有多少区别。也就是说,保护运河与保护其他河流,没有多少区别,如果需要禁运,自然河流禁得,运河就禁得。

  运河也并不是亘古如斯,千百年来它一直处于变化中,于是才有运河文化,有文化遗产。后之视今,亦犹今之视昔。今人整治运河,除旧布新,让其为沿河人民造福,千百年后,这些设施也势必成为“古迹”,成为“遗产”,当代人所作所为,也正是“历史”的一部分。而不许变化,则无异于将历史的发展斩断。大运河山东济宁以北的河段早已断流,专家说那是“死的历史”,其实不许发展,不许运河与时俱进为今人所用,更会把大运河拖入“死的历史”,而绝不会成为“活的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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