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达路反复“改造” 为什么呢?
(2010-08-11 11:5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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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财政被“挥金如土”,大抵有两端。一端,是为政者把公共财政当成了自家腰包,想怎么“挥”就怎么“挥”,谁奈我何?另一端,则是公共财政毕竟不是自家腰包,所以同样想怎么“挥”就怎么“挥”,何须吝惜?
一条路,7月份“正式完工”,8月初就“彻底改造”,如此折腾,就发生在本埠萧山区。来自新华社8月9日的报道称,因为相关部门“视察”后认为会“影响杭州整体形象”,投入1200万、7月份才“改建”完工的萧山区鸿达路又要“改建”了。据施工方人士称,改造费用在2500万元左右;据萧山区有关部门人士称,“损失肯定有的,在200万元至300万元之间。”
杭州有钱,2009年财政收入突破1000亿元,“富可敌省”;萧山同样有钱,2009年财政收入达到126亿元,“富可敌市”。那么损失个200万、300万(姑且采用有关部门的说法),确实也就是毛毛雨了,全当捧沙子从指头缝里漏出去了。但真可以这么“毛毛雨”吗?真可以这么轻巧地一笔带过吗?杭州以及萧山真就富到了可以随便“损失”个二三百万而不需要眨一下眼睛、皱一下眉头吗?二三百万,在西部可以建4到6所希望小学,建至少300个水窖;杭州似乎不需要建希望小学,但杭州也有杭州的“西部”(比如淳安),而且杭州市的很多公共设施都有待建设有待完善——杭州需要花钱的地方还有很多很多。
公共财政被“挥金如土”,大抵有两端。一端,是为政者把公共财政当成了自家腰包,想怎么“挥”就怎么“挥”,谁奈我何?另一端,则是公共财政毕竟不是自家腰包,所以同样想怎么“挥”就怎么“挥”,何须吝惜?此两端一说明公共财政的不受监督,一说明公共财政真正的拥有者——纳税人——某种程度上被剥夺了所有权与支配权。
诚如专家所论,一条道路十几天内重复“改建”,本质上已属于一起行政事故。而且事故所造成的严重后果也显而易见,如巨大的资金浪费,如对周边居民持续造成的困扰。也许新进行的“彻底改造”确有必要,那么此前的“改建”,其决策过程就大成问题了。事实上即使现在的“彻底改造”,决策过程同样大成问题——且不说“影响杭州整体形象”足不足以作为“彻底改造”的理由,就是“影响杭州整体形象”这一结论,显然也不应仅凭相关部门的观感得出,而应交由相关机构详加论证;“彻底改造”需要巨额财政投入,是一件重大公共事项,是否经过了人大的审查、征求过公众的意见?如报道所说,开一个“协调会”,几个行政部门“一致同意”了就开干,如此决策程序未免潦草有余、严谨不足。
我们一时无法弄清问题到底出在哪里,反正我们看到一条投入1200万“改建”、完工才十几天的路,又要“改建”了。我们也无法预测这一次“改建”是否真会如有关部门所讲的那样“彻底”,可以肯定的一点是,只要相关官员无须为决策的失误负责,只要市政决策依然不受“科学发展观”的规范,这类“改建”俗谓之“折腾”,就无可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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