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基层民主建设,经过20多年的探索和实践,逐渐由浅入深、由点到面纵深发展。从当年根据地的农民将豌豆放进碗里选举自己中意的村长,到今天如火如荼进行的广泛的村民自治,中国的民主政治也从社会的基层发展起来,在艰难中不断推进。
村委会选举结束了村干部长期以来由上级任命的历史,改变了村干部长期以来包办一切、只对上级负责的状况。“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亿万农民在选举中经受了民主的洗礼,体验了当家作主的滋味。在村委会选举的影响下,直接选举被引进到城市的社区居委会选举中。实行城市社区居民自治后,基层政府与社区的关系如何重新定位,怎样才能做到既避免政府管理在社区层次的缺位,又避免社区自治组织的行政化倾向,仍是需要继续在实践中探索和解决的问题。
基层民主是中国100多年来第一次将民主有序地、大规模地引进到我们的政治生活中来,使中国人民通过民主的方式解决生活中的问题变成了现实。基层民主在许多方面对中国民主化进程产生着重要影响,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石。
基层民主改变了由过去计划经济形成的政社不分、权力集中的局面,使农村进行经济改革的同时,进行了与之相适应的政治、社会改革。通过基层民主实验,在许多地方人们已经普遍认识到民主是解决权力归属、缓解社会矛盾的基本方式,“选票决定一切,票箱里面出政权”已经成为基本共识。基层民主的实验向人们论证了民主建设必须健全民主制度。要使这种发端于“草根”阶层的基层民主继续蓬勃发展壮大,保证制度建设是根本。民主不能只停留在概念层面上,否则民主不但是空洞的,而且可能使某些人以民主为名行专制之实。基层民主有助于社会形成尊重民主程序的习惯。在现代社会中任何人、任何团体都可以依法参与,也都必须依照这个规则参与并尊重这个游戏的结果,在规则面前人人平等。
虽然在基层民主实践过程中也有一些专制的残余:无视法规,到期不选而把持权力;无视选举结果,到期不进行权力交接;对选举不满意,搞强选贿选等现象。但经过几轮民主实践,这一传统在很大程度上得到了改变,尊重程序、平和对待选举结果已经成了人门的习惯。
在推进草根民主的过程中,我们不仅需要优良的法律,还需要更公正的司法体制。中国农民中不匮乏民主的渴望,缺的是真正有效保护民主权利的政治框架与司法救济渠道。农民对民主的渴望是基层民主制度发育的基本动力,无数普通民众为了实现自己的权利、保障自己的利益,会不断地进行制度创新尝试。政府的责任就在于保护农民的这种创新精神,对农民的制度创新实践进行理性的辨析,通过立法,将农民合理的、有益的创新逐渐变成制度。政府的另一项责任则是以司法手段保护村民的权利,以选举之诉回应种种选举违法行为,不管违法的主体是选民、候选人还是上级政府及其官员。
民主制度不是生来就十全十美的,民主是一个渐进的学习过程。农民、市民需要学习,政府也需要学习。农民的创新精神,立法机构的立法能力,司法机构的救济渠道,这三者之间的良性互动,构成了基层民主制度深化、扩展的制度框架。
中国的基层民主建设任重而道远。我们相信,源于基层的民主实践,正是推动中国进步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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