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通俗地说,一头牛属于你,你可以用它来耕田、拉车,可以租给他人使用,也可以杀掉卖牛肉。这种支配的权利是排他的,任何人都不能干涉你。
哲学说,世界是“物质”的。法学则追问,这些物是谁的?
矿山、家园、一棵树乃至一个遗失的钱夹……谁是这些财产的真正主人?作为权利人,你对这些财产享有哪些权利?别人负有什么义务?财产权受到侵害要承担哪些责任?这样的问题,现实生活中我们每个人都无法回避。
转型期的中国,社会经济生活产生了诸多焦点和难点,如土地管理、房屋拆迁、物业纠纷等,而这些问题都涉及到产权关系,特别是权利人,尤其是个人财产权益的保护。这些关系如何调整,令人瞩目。
虽然“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已被写入了宪法,但这种原则性的规定只有通过法律的具体规定才能得到更为细微的实现。人们日常的衣食住行所依赖的这些物的归属都是由物权法来规定的,离开了物权我们就无法生活。
法学专家解释称,物权,即对物的权利,其实质是一种财产权,直接体现为经济利益的权利。因此,物权法主要调整有形财产关系,包括不动产和动产,定纷止争、物尽其用。
“我的财产,除了我之外,任何人都不能侵害和妨害”。
中国政法大学蔡定剑教授认为,《物权法》被称为“私权利的保护神”,一旦通过并颁布实施,将赋予每位公民一件保护个人私有财产的利器。如,我家的电源线或水管道要通过你家的墙壁引到我家,这里你家的墙壁是你的所有权,但是对我来说,电线或管道从你家墙壁走过对我来说是必须的,这种情况下,法律规定,为了更好的利用财产,为了节约成本和更好的利用不动产而规定了相邻关系制度。我是可以通过你家引电线引水管的。如,有一块承包地,可能有一条河挡着我到自己的承包地,因此,我必须要经过你的土地,否则我只有游泳才能过去。这种情况下,法律规定,我有权利从你的地过去,但是也要以给你造成最小损害的方式从你这里通行,这就是所谓的通行关系。还有灌溉、引水、排水等各种相邻关系。相邻关系本质是为了提高不动产的利用效率而构建的规则,做出明确规定后,相邻的当事人之间产生纠纷后就有法可依了。
而像通风、采光、屋檐滴水、地下植物盘绕等,相邻不动产权利人间如何保持合理状态,物权法都应该作出规定。 专家们都说,物权的稳定是法治社会的基础。
私有财产权除了要有最高层次的宪法保护之外,还应有民法保护和单行法保护。《物权法》就是要将宪法有关财产权保护方面的原则性规定细化、具体化,使宪法规定成为老百姓可以拿起来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法律武器。 著名民法专家江平教授曾说,“一个人需要有两种安全感,一个是人身安全,一个是财产安全。经过劳动和非劳动的合法收入应得到有效保护,不能明天就不是我的了,被征收走了。物权法的重要效能是在公权力面前竖起私权利保护墙。”
实际上,物权法合理界定合法私产与合法公益之间的关系,特别是明确公共利益与私人权益之间发生冲突时的解决办法。征地、拆迁应给予合理补偿;明确担保财产范围 ;社会公益设施不得抵押;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领取遗失物应付保管费等。整部物权法都与每个人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
无论是从整个物权法草案的立法宗旨还是其主要内容构成来看,都将进一步完善保护私有财产的法律制度,为广大老百姓撑起个人财产权利的法律保护伞。 作为保障公民私有财产的一部专门性法律,毫无疑问,一旦《物权法》通过并颁布实施,将赋予每位公民一件保护个人私有财产的利器;将激励公民最大限度地创造财富,积累财富。
让一切创富的源泉激情涌动,让公民的财产得到法律最有效的保护,我们有理由对这部正在孕育中的法律充满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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