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7日,财政部发文《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广播影视行业为现代服务业,在试点里面,按照6%征税,8月1日正式执行。http://www.chinadaily.com.cn/micro-reading/dzh/2013-05-28/content_9157467.html
这个政策是好是坏?关于营改增,普遍观点是对于中小企业来说是好事,减税了,对影视行业呢?需要分开来说。
对于年票房收入少于500万的企业,还不属于一般纳税人,是小规模纳税人还按照3%来征税。按照2012年的票房数据,三分之二的影院在这个区间内。
对于年票房收入大于500万的企业呢?税率提到了6%,以前营业税的时候可是3%。一分为二的看这个问题,如果没有进项抵扣,税率是高了。那如果有呢?营改增,明面上是税率提了,那跟片方、地产商的分成款是不是应该变变呢?净票房分成的基础是否应该为总票房的(1-6.6%-5%)=88.4%呢?票房的88.4%参与分成,以前可是91.7%,少了3.3个点。这3.3个点能落到影院口袋里吗?怎么落?
增值税有个好处,是可以有抵扣的。怎样用好这些抵扣?这是需要影院综合考虑清楚的。营改增对直营院线的好处也很明显。对外分的少了,落到包里的就多了。
营改增,上游准备好了吗?整个链条动了,新一轮的票房分成改了吗?财务又得做功课了。8月1号,多快的一个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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