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亦说《两中》

(2025-02-13 16:24:47)
标签:

古代

历史

文化

研究

分类: 皋陶研究

根据去年1220日《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拾肆)》暨校释、英译系列成果发布会所发布的内容之一,清华简《两中》为长篇竹书,原有竹简88支,现存87支。简文假托圭中、祥中与夏启的对话,来阐发作者的治国理政思想。竹书以夏朝初定为背景,夏启向两中征询治国安邦之道,两中指出要秉持中道,顺从五章,遵循九德,效法天则来治理国家,指导夏启恪行德祀,治狱行政,四时行事,要避免邦家安定后的种种负面行为,并言及夏启取代伯益的历史。简文涉及夏朝初期的历史传说和上古政治思想等内容,对于研究战国时期的政治思想、夏朝的早期历史具有重要价值。

今文《尚书》中虞夏书4篇,除《甘誓》外,《尧典》《皋陶谟》《禹贡》都算是长篇大作,构思精密、思想深邃、气势磅礴,并富有哲理。经过历代学者的辨识,主流观点认为是该四篇是春秋时期儒家学者根据历史文献编纂而成的,笔者也是很认同的。在上一篇《闲话〈夏书〉》中愚论述,其实后三篇都不算标准虞书或夏书,从年代上讲是一贯的,不好分割。再深入一点,根据《左传》和历代古籍考证来看,应当只有夏书,而没有虞书。夏书也是周代史官根据夏、商所传文献或传说史实编纂而成,证据之一就是《左传》上说到夏书15次,《国语》上3次。《左传》上记载夏书载皋陶就有两次。如“夏书曰:皋陶迈种德,德乃兴。”“夏书曰:昏、墨、贼,杀,皋陶之刑也,请从之。”从西汉起,对《尚书》的传承与研究持续不断,宋人林之奇明确提出《尚书》由历代史官整理,最后由周代史官保存。直到今天,学界对今传二十九篇《尚书》的成书时间有个大致的推断,如程元敏先生云:“今传二十九篇《尚书》,悉周世史官著成,而其中太半出西周史官载笔。……《尚书》多当时档案(今传廿九篇,十七篇属之),均为作册、内史、太史及其他史官秉君命笔成;他篇(今考得十二篇)意者亦为后世史官述古之作。”[程元敏《尚书学史》,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3年,第8—10页。]可见,林之奇关于《尚书》成于历代史官的说法即便放在今天也是成立的。

从郭店简到清华简等发现以来,大致可归于《尚书》中《夏书》(或是《虞夏书》)类的很少,笔者认为有郭店简的《唐虞之道》、上博简的《容成氏》等或是讲述夏代史事,或是有部分讲述了夏代史事,但仍是以周人的口吻来说夏史的,不能算标准的《夏书》。如《唐虞之道》赞扬尧舜的禅让,着重叙述舜知命修身及具有的仁、义、孝、悌的品德。简文有关舜的史实亦见于《史记·五帝本纪》等书,但简文全篇未见传本。其中写道:“皋陶入用五刑,出载兵革,罪轻法(也。虞)用威,夏用戈,征不服也。爱而征之,虞夏之始也。禅而不传义恒(绝,夏)始也。”清华简中有《五纪》《叁不韦》《两中》三篇,笔者认为大致可算夏书。《五纪》篇共130简,全篇内容基本完整,总字数近4500字,是前所未见的先秦佚籍,篇幅巨大,可称出土简牍之最。《五纪》借托后帝之口,以五纪(日、月、星、辰、岁)、五算为中心,确立了天地万物的常规、法度。《五纪》将星辰历象与礼、义、爱、仁、忠五种德行,天神地祇所司所掌一一相配,而更大篇幅则集中于与之对应的人事行用,涉及树设邦国、礼仪祭祀、人伦德行、土工百物、兵戎战事、生育繁衍、人体疾祟等各个方面。全篇构建了宏大而复杂的天人体系,可谓是先秦时期对天人关系认识的综合与总结。《叁不韦》简文通篇为参不韦对夏启的训诫。参不韦,即“三不违”,不见于文献记载,其身份为天帝的使者,受天帝的委派来指导夏启治理国家。启是大禹的儿子,是中国第一个王朝——夏朝的第一位君主。简文通过拟托参不韦向夏启传授天帝之命的形式,陈述作者对人君建邦治政的理念。简文以远古洪水泛滥、导致天下混乱开篇,与《尚书·洪范》和清华简《五纪》类似。天帝于是创制“五刑则”来治理洪水,“五刑则”的顺利实行,成功抑制了洪水。天帝因而命令参不韦将“五刑则”授予夏启,指导其治理邦家。对“叁不韦”之“叁”,学者多认为辅助启的三位资深功臣其中必然包括皋陶。

关于《两中》学者已经披露了不少译读成果,如程浩、石小力、贾连翔三位学者发表了专业论文,笔者很感兴趣,收藏了他们的论文。如程浩在《清华简〈两中》的夏启继位传说》中论述:这篇竹书中最具历史价值的信息,是对夏启如何接续其父禹而为天下主的描述。简文开篇说:“夏后奠卣(忧),庶灵因固,九德溥扬,两中乃入,格于有河。三年,在日乙丑,两中又降,格于有夏。”(简1)“奠”是丧祭,“忧”指居丧。前句大意是说夏禹去世后,为了维持天下秩序,天帝的两位使者圭中、祥中便来到了有河这个地方稳固局面。而三年之后的乙丑之日,两中再次从天而降,到了有夏之地。由下文可知,两中的第二次降临领有明确的使命,即扶持已居丧三年的夏启即位。禹崩逝三年后而其子启继之,见于《史记·夏本纪》:“三年之丧毕,益让帝禹之子启,而辟居箕山之阳。禹子启贤,天下属意焉”,只不过君位传承的形式与本篇有一定差异。

程浩论文中特别论述了“夏启禅让”。摘抄如下:关于夏启获得君位的形式,简文有很长篇幅的细致描写,大意是说天帝曾经召集群神在天庭“会繁(藩)”,酝酿可以“承主皇天”“为百姓伯”的人选。群神皆称赞天帝推崇群策群力之道,但却都推托说“帝曰由员乃我志”,声称天帝主张的任用人选即代表集体意志。面对如此境况,天帝只好再次强调不论出身、唯才是举。此时东方之神句余芒出面举荐了夏启,原因有二:一则启为“高阳之孙,而禹之元子”,身份比较高贵;二则恭敬皇天、志向远大,有治民之能。而天帝果然采纳了这一建议,委派大赤在箕山之阳任命启为“下国王”。

程文认为:在一般的认识当中,禹死后最终由他的儿子启继位,开启了王朝君位世袭的模式。但所谓的“世袭”其实只是最后的结果,并非此次君位交接的直接形式。根据史书记载,禹生前就曾“举益,任之政”,力求接续尧舜的传统,通过禅让完成最高权力的交接。但待到禹崩会稽之后,伯益没有如其所愿即位,而是被禹的儿子启所取代。至于启又是如何成为天下共主的,文献中有两种截然不同的说法:一种是以《孟子》《史记》为代表的“禅让”说,即前引《夏本纪》之文所说的伯益有意避让,使天下归心于启。另一种“篡夺”说则流传更为广泛,《楚辞·天问》《韩非子》《战国策》、古本《竹书纪年》、上博简《容成氏》等文献均指摘夏启攻益自取、得位不正,反映了战国时期的普遍认识。对于不同史料间的“传闻异辞”,前贤已经做了大量的分析,或着眼于流传地域的传说差异,或立足于思想流派的文本取舍,但多倾向于“篡夺”是实质而“禅让”为粉饰。

程文写道:而简文透露的信息,则为思考禹与启之间的君位传承过程提供了崭新的视角。简文明确告诉我们,启得以为人王,既非“篡夺”也未经“禅让”,而是经由了天帝与群神的推选。相对于另外两说,本篇的“天选”说借助中国古代“君权神授”这一政治伦理,进一步塑造了夏启得位的合法性。而在商周时期被大力鼓吹的天子“受命于天”之说,也借由本篇首次揭示了其具体过程。实际上,夏启继位源于天选的认识,在文献中也并非毫无端倪。《孟子》记载万章之问:“人有言:‘至于禹而德衰,不传于贤而传于子。’有诸?”孟子答曰:“否,不然也。天与贤,则与贤;天与子,则与子。”在孟子看来,无论传贤还是传子,起决定性作用的还是上天的意志。简文以及《孟子》主张启经由“天选”而继位,自然不会是史实的写照,所反映的其实是战国时期思想家一种将“历史神话化”的取向。

石小力论文《清华简〈两中〉的治政思想与夏初历史》中认为:竹书以夏朝初定为背景,夏启向两中征询治国安邦之道,两中指出要秉持中道,顺从五章,遵循九德,效法天则来治理国家,指导夏启恪行德祀,治狱行政,四时行事,要避免邦家安定后的种种负面行为,并言及夏启取代伯益的历史。本篇的拟托手法、结构内容等都与清华简《参不韦》篇类似,二者可以合观。简文涉及夏朝初期的历史传说和上古政治思想等内容,是一篇重要的先秦佚籍。圭中和祥中两位人物未见于文献记载,与《参不韦》中的“参不韦”类似,应是作者为了表达自己的治政理念而构拟的人物。圭中之“圭”,疑源自“执玄圭”,而“羕中”可读作“祥中”,祥中之“祥”疑源自“左执瑞”。《论衡·指瑞》:“王者受富贵之命,故其动出,见吉祥异物,见则谓之瑞。”故“瑞”可指祥瑞。两中名字中皆有“中”字,中即不偏不倚,平衡地思维与行事,亦即中国传统的中道思想,也是两中向夏启传授治国理政的核心思想。在夏启取代伯益即位时,上帝云“今尔尚固秉天中”(简16),要求夏启要牢牢秉持天之中道。中道思想体现在两中传授给夏启治国理政的各个方面。祭祀方面,两中指出:“斋宿必以节,牺牲必从其吉,威仪而毋失,是谓大吉。”(简20、21)斋宿,本来指祭祀前的沐浴更衣、整洁身心,简文泛指祭祀之事。祭祀要符合节度,牺牲要选用吉祥之物,祭祀中要保持威仪,这称作大吉。。刑狱方面,圭中指出:“后,唯狱时亦说《两中》(疏),夫上帝祗中,而爱彼无祜 (辜),夫私讼之于上,执成其无舍。”(简29)治理狱讼,要坚持“疏”的原则,要爱护无罪之人,对于不遵从诉讼程序,私自诉讼于上的人,则不能予以赦免。“因以天亦说《两中》(则),审正明型,而加诸残贼,毋凶于良。”(简65)要根据天道,审慎地制定明型,施加于残贼之人,不要施于良善之人。中,即公平正义,这是治理刑狱诉讼古至今坚持的原则。

石文还写道:在《两中》中,圭中在向夏启传授治国理政之道之前,专门谈到了天帝选定启作为“下国王”的经过:后有夏,余方告汝,乃皇天上帝、山川溪谷百神皆次,会繁而格于玄天。帝曰:“来,尔格,汝百神。余欲降胄于下,以承主皇天,及山川百神,吾以为百姓伯,而原庶民之作,则如台?"乃山川百神皆魄一气,乃拜手稽首曰:“吁哉,纯畴乃状。”后帝允若会,唯帝之常。帝曰亦说《两中》(由)员乃我志。帝乃言:“自乃朕胄,山川百神之胄,及日月星辰之胄,唯休荐之用,而能为下国王。”山川百神曰:“允哉乃状。”句余芒乃言曰:“畴,后帝,尔次格庶胄,曰唯休若之用,则唯高阳之孙,而禹之元子,乃唯主斗亥之德,祗祗恭敬,而恪事皇天,虔秉九德,而不凶于常,齐齐唯志,申崇其有皇,秉心大宏,其能为下国王。”帝曰:“幽悠哉乃状。”帝乃命大赤命启于枳山之阳,曰:“恭肃化益,乃代之为王。今尔尚固秉天中,而从五章,毋毁九德,是唯天常。”(简7-16)上帝召集山川百神来商议继承人,人选的范围是“自乃朕胄,山川百神之胄,及日月星辰之胄”。句余芒推荐“高阳之孙、禹之元子”,即启作为继承人担任下国王。理由是夏启能够秉持斗亥之德,恭敬不懈,敬事皇天,秉持九德,不乱于常,恭肃其志,申崇皇天,持心广大,具有良好的品性。上帝于是使大赤在枳山之阳任命启担任下国王。大赤,疑是赤帝祝融。枳山,即箕山。《史记·夏本纪》:“十年,帝禹东巡狩,至于会稽而崩。以天下授益。三年之丧毕,益让帝禹之子启,而辟居箕山之阳。”化益,即伯益。《汉书·律历志上》:“寿王言化益为天子代禹。”颜师古注:“化益即伯益。”《吕氏春秋·求人》:“得陶、化益、真窥、横革、之交五人佐禹。”启取代益为下国王,圭中认为这是天帝的旨意,而原因则是启德行贤良,这与《孟子·万章上》“启贤,能敬承继禹之道”是一致的,这一观念可能受到了战国中期禅让思想的影响。《两中》是清华简中的又一篇长篇竹书,拟托两中与夏启的对话,宣扬作者的治国理政思想,涉及夏启取代伯益的历史传说,对于研究战国时期的政治思想、夏朝的早期历史具有重要价值。

贾连翔在《清华简〈两中〉神祇人物探论》中认为:本篇围绕“帝”“两中”“夏启”等神祇人物展开,借帝向启授命为“下国王”的契机,通过两中之言,陈述了一套在邦家初定时,用以巩固统治的治理法则。其在篇幅规模、拟托写法和内容性质上,都与此前公布的《参不韦》十分相似,可将二者视为姊妹篇。

枣庄学者王宁推出了四篇公众号进行解说评论,愚不仅全部看了,并参加了个别讨论。对文中的这一句:“帝曰亦说《两中》(由)员乃我志。”王宁和石小力都认为:“繇”为虚词“由”。王宁释读:“(由)”乃隨從義。“員”为語助,猶“焉”、“矣”。“乃”猶“於”也。我志,我意。词语謂上帝说:顺从于我的意志。我觉得能否这样释读:天帝认为选择皋陶这样的人才是我的意志。“帝乃言:‘自乃朕胄,山川百神之胄,及日月星辰之胄。”后面接着:“隹(唯)休廌(俊)之用。”我觉得可以解释为,按(皋陶)这样完美的人标准推荐使用。

总之,笔者认为《两中》是一篇有相当质量的《夏书》,不能说完全具有《尧典》《皋陶谟》《禹贡》的质量品味,大致略稍次个等级,必当会引起有兴趣的同仁关注。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