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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改判:工伤职工能否一次性主张20年残疾辅助器具配置费及维修费?

(2023-12-20 08:59:48)
分类: 工伤案例

【裁判要点】

2017年3月20日,杨某经泉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可配置左前臂肌电手;一审审理过程中,经杨某申请,一审法院依法委托泉州市奥拓义肢矫形器有限公司对杨某配置左前臂肌电手假肢的价格、使用年限及维修费用进行评估,泉州市奥拓义肢矫形器有限公司于2018年9月10日出具评估鉴定书,鉴定结论为杨某需终身穿戴前臂肌电手假肢。该评估鉴定书系由一审法院依法委托,与本案残疾辅助器具费的认定具有关联性,可以作为认定本案事实的依据。为避免当事人讼累并参考残疾赔偿金年限,残疾辅助器具装配期限暂按20年计付,一审判决仅支持首次装配及维修费欠妥,本院予以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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