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凤凰古城事件看旅游新城镇的价值
(2013-04-16 23:17:01)
这几天不断被问到凤凰古城事件,其实很简单,政府和企业认为古城维护成本大,控制人流难,于是祭起门票大旗。而古城居民以及游客认为古城不是企业或者政府的古城,何况门票严重影响古城居民的收入。谁都很委屈,谁都有道理。但这实际上就是一个景区运营模式的问题。简单的门票经济,简单单的游客人气聚集带来消费聚集的模式,势必出现这种矛盾。而解决的办法,其实就是十八大提出的新型城镇化的思路,或者说旅游新城镇的思路。
旅游新城镇是新型城镇化的产物之一,核心是以旅游产业作为驱动的新型城镇化。它与以工业为驱动的城镇化最大的区别是产业聚集的发展动力主要在于消费者提高消费效率的需要,而工业新城镇的产业聚集却是以生产者分工协作的需要。既然是以消费者需要为动力,那么凤凰古城的这种举措显然违背了该原则。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凤凰古城如果仅仅是一个传统景区,政府和企业的做法无可厚非,但是如果站在更加长远的角度来看,问题就出现了。
旅游新城镇与旅游景区(或者直接说旅游古镇)最大的区别在于对新城镇的资源整合和产业运营,它以旅游产业为支撑,有利于解决许多小城镇发展中的问题,并提高城镇化的质量。城镇化是一个系统工程,且发展起来,问题不比未发展要少,但旅游新城镇的价值仍然不可忽视。
一、经济价值。
扩大内需是不必说了。凤凰古城的居民收入摆在那里。从消费方面也好,从投资方面也好,旅游新城镇的价值很明显。而更加重要的,却是调整产业结构。很多旅游新城镇是从乡村发展起来的,三农问题突出。第一产业落后,第三产业几乎为零。而如果不发展旅游业,即使在该区域发展第三产业,服务对象仅仅为当地居民,也是一个大问题。但旅游业带来巨大的外地游客,这才是第三产业发展的动因。除此之外,拉近城乡差距,也是另外一个重要的经济价值。工业反哺农业的做法,其实是输血,而旅游业反哺农业,却是实实在在的造血。现在很多旅游景区的农民,不管物质财富也好,精神财富也好,都不比城市差了。利海集团进入陶辛,当地居民最期待的,其实也就是最直接的经济价值。
二、社会价值。
旅游新城镇,更加值得期待的是社会价值。这个很多政府并没有特别注意这个。利海集团在陶辛进行调研的时候,发现一个现象:很多农民,他其实并非种田能手,甚至他并不喜欢种田。但是他却拥有另外一门很不错的手艺或者技能。而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就成为旅游新城镇的一个重大社会价值了。离土又离乡是中国城市化中农民之痛,但离土不离乡,却是解决这个问题的有效做法。农民离开土地,但依然在旅游新城镇从事他自己喜欢的行业,喜欢餐饮的搞农家乐,喜欢剪纸的为游客提供剪影服务,喜欢榨油的,出售土特产油品。而同时,旅游产业发展创造的各种就业机会,产业机会,都是非常重要的城镇化内容。
三、文化价值。
特别是对于凤凰古城这样子的景区,旅游新城镇的文化价值就更加重要了。首先是促进传统文化的保护和传承。今晚在吃饭的时候,一位陶辛大爷不断向我介绍他们的走马灯民俗,他希望利海的开发,能够让这个东西得到传承和保护。另外,通过旅游新城镇的发展,新文化的创造和推广又得到新的土壤。
四、生态意义。
凤凰的政府不断强调保护,但要以保护来解释收门票,显然游客和商户不买账。所谓生态,不外乎环境生态,还有人文生态。政府或者开发商,解决商户希望“人越多越好”,游客担心“人太多”,政府发愁“维护成本高”,开发商感到“利润压力大”,这才是最大的生态问题。且看利海城市运营集团的一句话:以绿色理念为导向,科学定位规划为先导,以产业为支撑,通过产业的整合带动区域的发展,建设产业驱动型立体复合新城镇,提升城市和区域运营的品质和效率,实现城市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优化。
其实对于凤凰古城,发展成为一个以旅游产业为驱动的旅游新城镇,还是有机会的。只是希望政府在运营的过程中,要有足够的理念和运营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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