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放烟花爆竹“凭”的是什么?
(2011-02-05 17:01:55)
标签:
烟花爆竹禁止燃放火灾杂谈 |
分类: 杂文时评 |
撰文/冷言
新华网最近有两则报道与烟花爆竹有关。
第一则,二月三日下午,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就沈阳“二·三”火灾事故进行了紧急通报。通报称:据初步调查分析,火灾因燃放烟花引燃皇朝万鑫酒店B座楼体外墙表面装饰材料所致,过火面积约一万余平方米。经辽宁省消防总队反复确认,大火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第二则,除夕零时至大年初一十四点,北京市因燃放烟花爆竹致伤二百二十三人,死亡两人。记者从北京市有关部门了解到,三日零时三十分许,一名男子在顺义区一小区燃放烟花爆竹时头部被炸伤致死,而此前的二日十八时许,平谷区已有一名男子燃放礼花弹时被炸身亡。两人致死原因为燃放伪劣、超标烟花爆竹。
北京的现实是什么?北京市计生委的数据说,北京市常住人口已达一千六百三十三万,瞬间人口峰值达两千一百万,相比之下北京的面积是一万六千八百〇八平方公里,按照这个数字计算,每平方公里一千人上下。据说,城区人口密度是远郊区的八十多倍,城区有多少人口恐怕不难想象。其次,人多带来的住宅、车辆、学校、机关、写字楼以及公共设施就多。每平方公里本来已经有了一千多人,再盖上这么多房子,再修几条路,还能有多少供人们可劲儿放呢?随着城市的发展,人口恐怕越来越多,因为北京有关部门表示将不会采取行政措施去限制人口。与此同时,烟花鞭炮的威力越来越大。有个朋友就跟我说,她家附近有几个会所互相攀比,你放十万响,我比你放得还要多,不超过你不罢休。当然,由此造成的空气污染、火灾隐患以及对人身安全的威胁就不用说了。除夕那天晚上,我出去办点事情,楼门口放炮十分钟不停,不仅影响他人出行,而且还下得人捂着脑袋狂奔。
面对这样的现实,我们应该如何去做一目了然:为了城市的公共利益,为了居住在这个城市的市民的安全,应该下大决心禁止燃放。不过,说到这里还有一点需要指出的就是,禁放就像奥运会期间北京的空气质量管理一样,不仅需要北京下决心,周边地区也要做一些协调工作;没有周边地区的配合,北京禁放的效果肯定会大打折扣,这已为历史所证明。
说到这里有人会说,对烟花爆竹一禁了之未免简单粗暴。反对者认为,烟花爆竹不管有多大的危害,归根到底是人造成的,是由于人的违法违规所致。说到烟花爆竹不好禁止,传统意识肯定是少不了的,正所谓“习俗的生命力是非常强大的”。反对者还以此前一些城市禁了又放来说明这种习俗或者说这种民意是不可违背的。
乍听起来,反对者的道理颇为充足,似乎难以驳倒。我也不想说很多,就想问一问,人祸应该如何避免?靠市民的觉悟还是靠政府部门的管理?有网友反映,有人从楼上扔鞭炮,有人干脆救灾楼道制造响动,把墙壁炸得千疮百孔、垃圾满地;有的人往马路上扔炮竹,给过往行人和车辆造成威胁;有的人专挑震耳欲聋的鞭炮来放,以追求声音效果;有的人清晨三四点钟还在放个没完没了,搅得邻居不得休息。这些人祸如何避免?难道这个城市每一平方米都派上警察?实际上,即便每平方米都有警察监督也未必管用,中央电视台新址火灾不就是燃放者不听警察劝告才发生的吗?管了没听跟没管有什么区别?警察管都没有人听,谁管才有人听呢?我们国家的警察能用枪械强迫老百姓按规矩放炮吗?如果不能强迫,如果燃放者不听劝告,是不是中央电视台新址和沈阳皇朝万鑫酒店火灾还要发生第二次、第三次…...?
一方面相当一部分人燃放烟花爆竹毫无公共意识、他人意识,一方面警方劝阻难以奏效,如此限放跟全面开放、跟没有人管理有什么区别?不放炮的人的利益又该如何保证呢?公共利益又置于何地呢?当然,禁放不光是这些理由。回想我小的时候,燃放鞭炮主要是小孩子的事情,大人放炮是很少的,尤其是在城里。如今不同了,成人不仅成了主力军,手中的烟花爆竹也升了N级,放炮的方式也是今非昔比。就拿沈阳这次鞭炮火灾来说,据说失火的建筑旁边烟花爆竹排有一百多米长,以前听说过吗?
一方面,燃放大军越来越壮大,放炮规模越来越发展,另一方面城市人口越来越多,高楼、摩天大厦越来越多,还有一方面燃放者的素质越来越糟糕。在这种情况下,禁止燃放也就成了顺理成章的选择。如果在变化了的年代,我们依然抱着老皇历,依然死守着所谓的光荣传统,那我们的损失将会越来越大。
二零一一年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