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惨剧的祸首在哪里?
(2009-06-10 22:5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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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文化事故杂谈 |
分类: 杂文时评 |
撰文/姜汉忠
做梦都不会想到,一辆公交车会成为一片火海。这在我们国家城市中不敢说是前所未有,至少是极为罕见的。然而,这样一起事件居然就发生了,而且一百二十人瞬间给困在了一个空间狭小的“火阵”里,年轻力壮、腿脚较好、反应灵敏的从临近驾驶室旁以及车后窗户逃生,尽管如此还有近百人伤亡。事故发生后,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媒体发表评论,网上“找原因,挖根源”之声也是此起彼伏。按一些网友的说法,此时大发议论颇有事后诸葛亮意味,人死了,说什么也没用。找准原因,挖对根子,以后就会少出事故,少有伤亡。从这个意义上讲,查找原因总比无动于衷要好得多呢。
初步调查没有发现车辆自燃或者机械故障痕迹。与此同时,对多名幸存乘客的走访得知,事发时有多人闻到了汽油味道,这说明有人把汽油带上了公交车。有的评论说,伤亡那么重,跟没有安全锤有关。不过有关方面调查发现,安全锤就在车上。如果情况属实,那可能是安全锤没有放在惊慌失措的人们容易发现的地方。还有的评论认为,伤亡惨重,车门打不开可说是一个重要因素。更有评论者说,惨剧是有关部门让公交过于市场化造成的,发生火灾的那辆车,核定乘员七十五人,可实际上却上了一百二十人。
论者说的这些都是原因,我非常同意。那是不是说排除了这些原因就可以高枕无忧了吗?事实又是如何呢?去年九月二十日,深圳龙岗一歌舞厅发生特大火灾,共有四十四人死亡、八十八人受伤。一个多月以后,位于上海市徐汇区的上海商学院宿舍楼发生火灾,四名女生从六楼一跃而下,当场身亡。今年一月三十一日,若干年轻人在福建长乐一酒吧庆祝生日时燃放烟花,结果造成十七人死亡。公安部消防局的数字显示,去年全国共发生火灾十三万三千起,死亡一千三百八十五人,受伤六百八十四人,森林、草原、军队、矿井地下部分火灾导致的伤亡不在其内。今年二月九日元宵节那天晚上,中央电视台新址因燃放花炮而发生火灾,五十四辆消防车前去灭火,最终造成一名消防员死亡。
每年都有这么火灾发生,什么地方易于发生火灾,不论是管理部门还是经营都是心知肚明,有些地方的防火装置也是很到位的。不仅如此,相关部门还经常检查,如果防火措施不到位,还要整改。既然如此,为什么还会发生这么多火灾呢?写到这里,我想起了我经历过的一件事。有一年,我居住的二十层塔楼电梯失火,火苗从下往上窜,就连我居住的十九层楼道都是烟雾。消防车赶到了,才把火扑灭。事后听说,当时有人撬开消防设施的门,结果消防栓没有水。失火的第二天,产权单位来人了解情况,看了一会儿,就跟房管部门吃饭去了。
任何地方都有可能发生致命的火灾,要完全避免有的时候还真不容易。不过,玩忽职守以及不良习惯会让火灾后果雪上加霜,甚至成为重大伤亡的罪魁祸首。现在很多城市都有现代化的公共交通工具,但是很多公交车运营商以及管理和司乘人员并没有接受过适当的专业培训。不光是公共交通运营商是这样,前面提到的一些公共场所也是如此。挣钱是第一位的,其他都是次要的,包括安全在很多人潜意识当中还是一个“说说而已”的东西。正是由于社会缺少一种安全文化,很多不正常的情况都正常了。就拿公交车超载的问题来说,这在大城市中是司空见惯的事情。但凡坐过公交车的都知道,大家都急着赶路,谁上不去车都着急,有时候公交车甚至拥挤到了连车门都关不上的程度。超载、拥挤原因何在?仅仅是运力不够吗?如果总用这块遮羞布来给自己找托词,那是很难服人的。
安全措施以及相应的负责任的职业操守在预防灾害的过程中是最重要的,这两方面做得好会让公共交通工具以及其他公共场所少出事故,少死人。这些措施包括配备有效的灭火装置、相关人员能熟练使用灭火装置、灭火装置要放在易于发现的位置。另外,政府部门颁布命令,禁止公交车超载。不仅如此,也要对其他公共场所核定人员容纳数量,严令超量接待。
为了创造一种安全文化,有必要提高公共交通运营商以及各种公共场所主管部门以及公民的觉悟。最重要的是要充分且不折不扣地施行安全法规。这样做的结果将是,玩忽职守或者腐败的官员应为自己不负责任行为产生的后果承担责任。
二○○九年六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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