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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态度真糟糕

(2008-02-20 11:48:13)
标签:

拖延

违约

态度

文化

分类: 杂文时评
“我们的出纳家里死了人,后来又发烧。我是会计,详情不得而知,领导怎么答应你的我不管。”

有一年,我供职的出版社通过一家版权代理公司将一本书的海外某地出版权授权给海外一家公司。合同生效日期是当年十二月十五日。按约定,应该是一个月之内支付预付款。可是过了四五个月,该公司一个副总经理还跟我遮遮掩掩,环顾左右而言他。她说,那家购买版权的公司跟他们很熟,肯定是会支付的。我就想人家跟你们熟悉,跟我们不认识。其实,按照合同办事就行了,与熟悉不熟悉没有关系。十几天以后,经询问该公司的那位副总经理告诉我预付款到账了,答应两三天以后汇往我们出版社的账号。又过了几个星期。我给该公司打电话,找到他们的总经理,总经理问到财务人员,财务人员就跟我说了上面这一通话。

虽说款最终还是给了,可是从这家公司人员的讲话不难看出,他们对违约给合作方带来的不便与麻烦毫无歉意。她们的话中有一句潜台词,那就是把钱给你们就不错了,还管态度如何。

人生一世,出现过错是不可避免的,问题是对过错抱什么态度,是文过饰非,甚至是无动于衷,还是听到批评马上改进。孔夫子说过:“过而不改,是谓过矣,过而改之,是不过也”。用今天的话讲就是,不论你犯了多严重的过错,只要你认识了,就是好同志。坦率地讲,这里面讲的就是一个态度问题,没有正确的态度,过错永远不可避免。

写到这里,我想起了北宋时期的宰相寇准,他的一则故事给了我留下深刻的印象。根据《宋史》记载,真宗时期,寇准出任宰相,其好友张咏是益州(今四川成都)刺史。闻听寇准入朝拜相,张咏就对属下说,“寇公是个了不起的人才,可惜学问不多。”等到寇准被贬出京城担任陕州(今河南省三门峡市)知州的时候,张咏刚好奉调回京路过陕州,寇准设宴款待老友。分手之时,寇准问张咏还有何指教,张咏只说了一句,“《汉书》的《霍光传》不可不读也”。寇准当时不明就里,回到府衙找出《汉书》读了起来。当他读到《霍光传》“不学无术,暗于大理”一句时恍然大悟——“原来张公是在说我不学无术呀”。回想自己多年来忙于政务,少于读书,真是惭愧不已。按照今人通行的做法,寇大人完全可以给那个叫张咏的修书一封,告诉他,这些年读书不多是有道理的,“一来是政务繁忙,根本无暇顾及,二来年轻的时候没少读书,当了宰相少读一点没什么了不起。再者说,眼下正是俺们走麦城的时候,你老人家到我这里不仅安慰的话没有几句,临走的时候还给我不痛快。”寇准不愧是宰相胸怀,不仅不计较,反而全然接受朋友的批评,重新抓紧时间学习起来。寇准对待过错的态度非常值得我们今人学习。

按道理现在的人比一千年前的人了解事情要多,更懂得对待过错应该采取什么态度。呜呼哀哉,令人遗憾的是,像上述那家公司对待过错文过饰非者还真是大有人在。孔子说改了就不算错误,改正的前提应该是认识。你对过错毫无认识,也无悔意,怎么能指望改正过错呢!

时代的发展确实使人们聪明了很多。不仅知识比过去的人多,见识也比过去的人广。一千年以前的人顶多就在这一个国家里转悠,现在的人可以跑出上万公里。一般来讲,人见了世面就应该知道怎样做对己有利,怎样做对己不利。可惜,事实并非如此。相反,很多人世面见了不少,可是脑子却越来越固步自封,自以为老子天下第一,任何人不放在眼里。基于这种心理,我们常常可以看到有些人有了错误不仅不检讨,不悔改,反而变本加厉。如果你的过错带来的危害仅仅是你自己还则罢了,更多的时候还要牵累别人。本来已经给别人带来了麻烦与不便,找到他们,他们还千方百计为自己找托词,打掩护。这种文过饰非的做法非常令人厌恶,同时也是不明智的,在某种程度上十分愚蠢。文过饰非的结果只能害自己,因为越是这样的态度,越是不可能进步,换句话说,今后犯错的机会更多。

寇准接受朋友直率批评堪称知错必改的典范,今天的人难道还不如一个古人吗?如果真是那样的话,我们岂不是白白在这个时代走了一趟吗?

               二○○八年二月廿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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