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 杂文时评 |
今天上午看报,山西宁武一个民宅发生爆炸,当场诈死三十九人,加上抢救无效死亡的人已经有四十七人。据报道,之所以发生这样的事故,是因为火灾引爆了炸药。有一个细节很值得注意,那就是民宅的主人孙林峰,在火灾发生时他本人并不住在那栋房子里,住在里面的人是他家亲戚或者别人。火灾后,房子里的人叫人帮忙救火,却不说里面有炸药,等别人来救火,他们却都跑掉了,甚至还有人看到他们逃跑时到银行提了款。结果,那四十七人多数都是因为救火死的。当地村民说,着火的这家人真不仗义,明知道家里私藏了炸药,着了火不报警,还欺骗村民来救火,让这么多无辜的人送命,良心何在!
家里着了火,还藏着炸药——不知自己整天坐在火药桶上为了什么,肯定知道此时去救火是很危险的,这家伙是无论如何不会去冒这个险的——小命丢了可不得了。这小子的命值钱,所以冒险的事情还是由别人来干为好。于是乎就出现了几十条性命被炸药吞噬的惨景。
无独有偶。我下午下楼去取报纸。等电梯的时候,有同一层住的一对母子也在等电梯。看到我来了,我们还用目光打了招呼。年轻的母亲一边等电梯,一边吃桃子。吃着吃着,手就甩动起来——原来手上沾上了桃汁。这可是出乎我的意料之外。由于甩动幅度过大,也加上手上的桃汁过多,桃汁直奔我的下三路而来,还真多!此时此刻,我别无选择,只好退避三舍,远远地看着。这位年轻的母亲看着我后只是觉得奇怪,可是啃桃子的动作依然不止。
这两件事让我想起了一句话,就是孔夫子讲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你自己都觉得危险,为什么让别人替你干。就算是让别人替你干,为什么不告诉别人那里有炸药?说了半天还是怕说出来,没有人来替他救火。你手上沾上桃汁,都觉得不舒服,一个劲地往外甩,难道甩到人家身上,人家就舒服吗?
做人应该有个起码的准则,那就是自己感到不舒服的事情就不要推给别人,自己觉得危险的事情也不要让别人来承担。如果为达此目的,采用欺骗的手段,那就更加可恶。这样的人可以骗人一次,但是不可骗人一世,以后再也不会有人相信他的话。
生活在这个社会上的人都是相互关联的,脱离他人,一个人可以说根本就不可能生存下去。这种生存形式决定了人们生活在社会中必须讲究公德,即公共道德。不论是在日常生活中还是在学习以及工作中无不如此。走在街上,几个人并肩而行,别人就很难过去,如果别人也照此办理,你也会遇到这种不方便的时候。坐在车上只图自己一时方便高声喧哗,旁边若有心脏不好的人恐怕是很难忍受。在工作场所,你不管不顾在那里跟同事聊天,同办公室的人怎么工作?
这种事情说起来并不大,也可以称为小节。然而,由诸如此类的小节构成的大节却对一个人有着不小的影响。就像本文开头说的样,如果房子的主人平时有着良好的道德修养,关键时刻是不会欺骗他人为自己赴汤蹈火的,即便去救火,也要说明室内存有炸药。所以,我对孙林峰的所作所为感到愤恨的同时,更对我同楼住的那位年轻的母亲感到忧虑,她自己这样还不算,她还有个年幼的孩子,她该给孩子一种怎样的影响呢?受这种潜移默化影响的孩子长大了会该怎样呢?
过去我们总是讲毫不利己,专门利人。那是因为人们羞于提及自己的利益,即使合理合法的利益也难以启齿。如今呢?矫枉过正了。现在已经不是提不提的问题,而是将自己的利益放在什么位置的事情。有的人不惜采用损害别人利益、索要别人性命的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利益。这恐怕不是我们这个社会所需要的道德准则。
我们现在再来谈“毫不利已,专门利人”确实不合时宜,但是我们生活在这个社会中总要有一个基本的做人准则吧。愚以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应该成为做人准则之一。遵守这一准则就是要人们说话办事都要设身处地为他人考虑,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换位思考。如果一个社会中的绝大多数成员能够将这一准则视为圭臬,这个社会岂有不和谐之理?令人遗憾的是,现如今能够遵守这条准则的人并不是大多数,所以不和谐的地方就多了许多。这种不和谐会由小变大,会产生积累效应,到那时候头疼医头,脚疼医脚,恐怕是无济于事的。
山西宁武的爆炸案不应被看作是简单的一个意外事故,而是做人准则缺失的一个缩影。如果能将此事上升到这个高度——还不用上升到为党为人民的高度,那就能够解决不少问题,就会使社会少许多麻烦,比如不公,比如不满,比如环境保护等等。问题是,从以往的经验来看,即使上升到这么一个小小的高度也是很难的,更不用说其他什么更高的高度了。但愿这次在下的预料落空,那将造福全社会,造福全国人民。
又:据最新报道,死亡人数已经上升到四十九人,多为见义勇为者——新浪网。
家里着了火,还藏着炸药——不知自己整天坐在火药桶上为了什么,肯定知道此时去救火是很危险的,这家伙是无论如何不会去冒这个险的——小命丢了可不得了。这小子的命值钱,所以冒险的事情还是由别人来干为好。于是乎就出现了几十条性命被炸药吞噬的惨景。
无独有偶。我下午下楼去取报纸。等电梯的时候,有同一层住的一对母子也在等电梯。看到我来了,我们还用目光打了招呼。年轻的母亲一边等电梯,一边吃桃子。吃着吃着,手就甩动起来——原来手上沾上了桃汁。这可是出乎我的意料之外。由于甩动幅度过大,也加上手上的桃汁过多,桃汁直奔我的下三路而来,还真多!此时此刻,我别无选择,只好退避三舍,远远地看着。这位年轻的母亲看着我后只是觉得奇怪,可是啃桃子的动作依然不止。
这两件事让我想起了一句话,就是孔夫子讲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你自己都觉得危险,为什么让别人替你干。就算是让别人替你干,为什么不告诉别人那里有炸药?说了半天还是怕说出来,没有人来替他救火。你手上沾上桃汁,都觉得不舒服,一个劲地往外甩,难道甩到人家身上,人家就舒服吗?
做人应该有个起码的准则,那就是自己感到不舒服的事情就不要推给别人,自己觉得危险的事情也不要让别人来承担。如果为达此目的,采用欺骗的手段,那就更加可恶。这样的人可以骗人一次,但是不可骗人一世,以后再也不会有人相信他的话。
生活在这个社会上的人都是相互关联的,脱离他人,一个人可以说根本就不可能生存下去。这种生存形式决定了人们生活在社会中必须讲究公德,即公共道德。不论是在日常生活中还是在学习以及工作中无不如此。走在街上,几个人并肩而行,别人就很难过去,如果别人也照此办理,你也会遇到这种不方便的时候。坐在车上只图自己一时方便高声喧哗,旁边若有心脏不好的人恐怕是很难忍受。在工作场所,你不管不顾在那里跟同事聊天,同办公室的人怎么工作?
这种事情说起来并不大,也可以称为小节。然而,由诸如此类的小节构成的大节却对一个人有着不小的影响。就像本文开头说的样,如果房子的主人平时有着良好的道德修养,关键时刻是不会欺骗他人为自己赴汤蹈火的,即便去救火,也要说明室内存有炸药。所以,我对孙林峰的所作所为感到愤恨的同时,更对我同楼住的那位年轻的母亲感到忧虑,她自己这样还不算,她还有个年幼的孩子,她该给孩子一种怎样的影响呢?受这种潜移默化影响的孩子长大了会该怎样呢?
过去我们总是讲毫不利己,专门利人。那是因为人们羞于提及自己的利益,即使合理合法的利益也难以启齿。如今呢?矫枉过正了。现在已经不是提不提的问题,而是将自己的利益放在什么位置的事情。有的人不惜采用损害别人利益、索要别人性命的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利益。这恐怕不是我们这个社会所需要的道德准则。
我们现在再来谈“毫不利已,专门利人”确实不合时宜,但是我们生活在这个社会中总要有一个基本的做人准则吧。愚以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应该成为做人准则之一。遵守这一准则就是要人们说话办事都要设身处地为他人考虑,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换位思考。如果一个社会中的绝大多数成员能够将这一准则视为圭臬,这个社会岂有不和谐之理?令人遗憾的是,现如今能够遵守这条准则的人并不是大多数,所以不和谐的地方就多了许多。这种不和谐会由小变大,会产生积累效应,到那时候头疼医头,脚疼医脚,恐怕是无济于事的。
山西宁武的爆炸案不应被看作是简单的一个意外事故,而是做人准则缺失的一个缩影。如果能将此事上升到这个高度——还不用上升到为党为人民的高度,那就能够解决不少问题,就会使社会少许多麻烦,比如不公,比如不满,比如环境保护等等。问题是,从以往的经验来看,即使上升到这么一个小小的高度也是很难的,更不用说其他什么更高的高度了。但愿这次在下的预料落空,那将造福全社会,造福全国人民。
又:据最新报道,死亡人数已经上升到四十九人,多为见义勇为者——新浪网。